提起「永和豆漿」,許多人都不陌生。「永和豆漿」是臺灣弘奇食品有限公司自1982年以來創立的知名品牌。2009年11月8日,永和食品(中國)有限公司在上海(以下稱永和公司)成立,「永和豆漿」開始邁進大陸。
經過多年發展,如今的「永和豆漿」已成為全國知名的連鎖品牌。與此同時,「永和豆漿」也遇到了很多知名品牌都面臨的問題——品牌維權。近期,「永和豆漿」就在一起商標維權案中勝訴。
「永和豆漿」一審獲賠3萬元
據了解,永和公司為「永和豆漿」系列註冊商標的商標權人,並將商標獨佔使用權許可給上海弘奇永和公司。
根據中國商標網數據,截至目前,永和公司共申請註冊了196件商標,包括「永和 YUNG HO」、「永和豆漿」、「永和豆漿 YONHO」、「稻草人」圖形、「永和豆漿撈 YONHO SOYLIFE HOT POT」、「YON HO」、「永和食品 YONHO」、「豆漿嫂」、「豆漿哥」等商標,涵括多個類別,且大部分已註冊成功。
因認為某餐館未經許可擅自在其經營的餐館門頭招牌及餐具上使用「永和豆漿」,上海弘奇永和公司以侵害商標權為由將侯馬市某飯店及「美團」運營商三快公司訴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權,某飯店賠償經濟損失14萬元及合理開支1萬元。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某飯店在其門頭和餐具等處使用「永和豆漿」字樣,在餐具上使用與涉案商標近似的稻草人頭像,系在同一種服務上使用與涉案商標近似的商標,且容易導致相關公眾產生混淆。某飯店上述行為侵害了永和公司對涉案商標享有的商標專用權。
關於上海弘奇永和公司主張的涉案網站中的侵權行為,根據三快公司的說明,該網頁僅系信息展示頁面,而無法進行實際交易,且無法確認該信息的具體上傳者。至於三快公司是否應當就此項被訴侵權行為承擔責任,鑑於上海弘奇永和公司僅對三快公司提出下線涉案商家的訴訟請求,而三快公司在收到起訴狀後已經將涉案商家下線,法院不再對此進行評判。
據此,海澱法院日前審結了此案,判決被告某飯店立即停止涉案侵害商標權行為,並賠償經濟損失 3 萬元及合理開支 3000 元。
事實上,這已不是「永和豆漿」第一次以商標侵權為由提起訴訟了。
此前,永和公司還起訴了一家名為「橋頭永和豆漿」的豆漿店。
上海啟東蔡某因在店招上使用「橋頭永和豆漿」名稱且其中的「永和豆漿」字樣在門頭招牌中居於顯著位置,「永和豆漿」將其訴至法院,指控其構成商標侵權。法院經審理後作出判決,判令被告蔡某賠償原告「永和豆漿」經濟損失(包括為制止侵權發生的合理開支)5萬元。
近年來,企業遭遇商標侵權的情況時有發生。商標侵權,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幹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對企業來說,全面預防商標侵權,被侵權時有法可依,首先要做到擁有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即使遇到侵權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完全穩固住自己的市場地位和佔有率。(圖片來自中國商標網截圖及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