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境外詐騙行業的嚴打,對出境人員進行嚴查,不少人出不了國門,便開始走向偷渡的路子,由於緬甸的國情及與中國有漫長的邊境線,偷渡前往緬甸的最多。
不少人偷渡出去想「發橫財」,不曾想,人還沒到境外,意圖「賺快錢」的夢想就破滅了。
7月14日,在緬甸撣邦北部老街一個村莊內,緬甸軍方人員抓獲8名試圖偷渡入境到緬甸工作的中國人。
7月17日,17名中國籍男子,因非法入境緬甸被逮捕,17名中國籍男子分別來自中國福建省、江西省、雲南省,年齡從17歲到45歲不等。
7月21日,緬甸撣邦南部東枝市9名中國籍人員涉嫌非法入境緬甸被逮捕。
7月28日,緬甸曼德勒省5男1女的中籍男女涉嫌非法入境緬甸被逮捕。
7月30日,緬甸撣邦北部木姐鎮,有19名中國籍男子和1名中國籍女子因無法提供合法進入緬甸的證件被抓。
這些還只是上新聞的一部分,相信偷渡成功的以及被逮捕沒有被報導出來的會更多。
組織他人偷渡去緬甸從事網絡賭博
9人被判刑
7月29日,福建三明永安法院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一起偷越國境案,9人被判刑。
案情簡介
2020年初,被告人葉某在他人指揮下,以偷越國境至緬甸從事網絡賭博等違法活動為目的,拉攏、引誘、安排範某傑、魏某明、陳某淼、王某、賴某鑌、羅某斌、張某燊、蘇某林從雲南偷越國境。
其中被告人範某傑還拉攏江某、劉某、胡某超、汪某、胡某舟(均另案處理),被告人魏某明拉攏馮某炎(另案處理)一同偷越國境。
被告人葉某在確定人員後組建微信群用於與上述人員之間進行聯繫,並實施了安排行程、幫忙購買飛機票等偷渡準備工作。
被告人葉某在微信群組織安排行程並協助購買飛機票
2020年3月初,在被告人葉某的安排下,上述人員從各個地方出發,並於2020年3月5日在雲南省昆明機場會合,之後一同前往雲南省耿馬縣孟定鎮,並由被告人葉某聯繫「小楊」(另案處理)安排從雲南到緬甸的接送和住宿等相關事宜。
2020年3月7日,被告人葉某等15人被「小楊」安排車輛送至雲南省耿馬縣孟定鎮千家寨組至河外方向1公裡處左手公路旁的簡易房後,被雲南省耿馬縣公安局孟定邊境派出所當場查獲。
被告人葉某指認案發現場
法院審理
經永安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葉某在他人指揮下拉攏、引誘、安排他人偷越國境,人數眾多,其行為構成 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
被告人範某傑、魏某明、賴某鑌、王某、羅某斌、陳某淼、張某燊、蘇某林違反國境管理法規,結夥偷越國境,情節嚴重,行為均構成 偷越國境罪。
被告人葉某、範某傑、魏某明、賴某鑌、王某、羅某斌、陳某淼、張某燊、蘇某林在偷越國境過程中被查獲,屬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
據此,永安法院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及認罪、悔罪表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判處被告人葉某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千元;
判處被告人範某傑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判處被告人魏某明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其餘五名被告人均被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