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資源網2012年12月12日消息:很多旅客在過安檢時往往因為不清楚到底哪些東西可以隨身攜帶,導致查出攜帶物品需要處理而延誤行程,到底有哪些物品不能隨身帶上飛機呢?下面,小編為大家歸類整理一下。
1.不能隨身攜帶也不能託運的物品
根據民航法規,禁止乘機旅客隨身攜帶或託運的物品,除了槍枝彈藥、管制刀具、警械、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機、油漆、酒精、煙花爆竹)、腐蝕性物品、劇毒物品以及其他危險品均不能隨身攜帶或託運外。活物、寵物等不能作為行李運輸,如確定需要,在包裝完善的情況下,須經有承運人同意方可運輸。
2.不能隨身攜帶但可以託運的物品
除了眾所周知的銳器、鈍器(菜刀等)、液態物品(包括酒類、容量超過100ML化妝品、椰子、水晶球等)不能攜帶上飛機外,帶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水果,如榴槤,菠蘿蜜等也是不允許隨身攜帶的。籃球、足球和氫氣球是需要放氣後才可以隨身攜帶的。對於攜帶以上物品的旅客請先辦理託運後再過安檢登機。
三亞鳳凰國際機場溫馨提醒廣大旅客,請在過檢前妥善處理以上物品,以免耽誤您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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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三亞鳳凰國際機場有限責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