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過後,消毒類產品銷售越來越火爆,除了環境消毒藥水外,一些宣稱用於皮膚病、婦科病的消字號產品在藥店、超市的位置也越來越搶眼,專家提醒——
11月21日,衛生部公布《消毒產品標籤說明書管理規範》,規範要求,消毒產品標籤、說明書不得有虛假誇大、明示或暗示對疾病的治療作用和效果的內容,這項規範將從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消字號產品搶佔藥店、超市顯眼位置
近日,記者通過對鄭州市幾家大型醫藥商場和大型生活用品超市走訪發現,以消字號開頭的產品佔據了營業場所的相當面積,醫藥商場的消字號產品多以清潔洗液、體內外塗液為主,生活用品超市的多以環境消毒、餐具清潔劑為主。
河南省衛生監督所副所長張偉平告訴記者,消字號產品的範圍很廣,包括消毒劑、消毒器械、衛生用品等,目前消毒類產品銷售管理比較鬆散,銷售時不需要特殊批證,所以消費者在一般的藥店和商場都能看到它們的身影。
消費者要把消毒產品和藥品嚴格區分開來,藥是用來治療疾病的,有嚴格適應症和用法用量限制。而消毒產品僅起預防疾病的作用,達到控制傳染病傳播,以消除和殺滅人體外環境各種致病微生物,切斷流行途徑。
抽查半數消字號產品不合格
11月18日,河南省衛生廳以文件形式通報了河南省衛生監督所對鄭州市12份消毒產品的抽查結果,發現有6份不合格,不合格為50%。
據河南省衛生監督所醫療機構監督二科科長楊建勳介紹,在這次抽檢的12份消毒樣品中,包括過氧乙酸、84消毒液、消毒液、消毒片及消毒藥水等,其中8份來自醫療單位,4份來自超市。
此次抽查按照2002年版《消毒技術規範》等國家衛生標準進行測定,發現存在以下三個問題。
●經營和使用未取得衛生部衛生許可批件
按照新的《消毒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自2002年7月1日起,所有消毒劑產品必須獲得衛生部頒發的衛生許可批件,以及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辦理的衛生許可證後方可進行生產和銷售。
如果遇到仍然使用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批件的產品,說明是違法產品,最好不要選擇。
●有效期和使用範圍與批件不相符
檢查中,部分消毒劑的生產企業把標籤、說明書上的有效期隨意延長,如84消毒液有效期批准為3個月,有些廠商卻標註為12個月,還有一些含氯消毒劑的產品標示使用範圍超出了許可範圍。如杭州西子衛生消毒藥械有限公司生產的「康威達消毒片」(批號為20050201),未批准用於瓜果、餐具消毒,但在其標籤說明中卻標可以用於上述物品消毒。
楊建勳提醒,消費者購買消毒類產品時,應主動向銷售商索要所購消毒物品的批件,以了解產品的適用範圍。
●誇大功能宣傳標示治療作用
抽檢中還發現,少數消毒劑產品的「標籤」說明書上使用「高效」、「廣譜」等消毒類產品嚴禁使用的內容。
消字號產品暗示治療作用是目前消毒產品普遍存在的現象,消費者只需記住一點,任何消字號產品宣傳有治療功效都是不可信的。
提醒正規消字號產品也不能隨意用
其實,即使是正規消字號產品在日常生活中也要科學使用。因為人雖然皮膚上、衣服上確有不少細菌,但很多不致病,當消毒水把致病菌殺滅的時候,益生菌也遭到破壞。這些致病菌和益生菌平時相互作用,形成一個細菌微生態平衡。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人體自身的調節能力和細菌本身的平衡關係讓我們和細菌總能和平相處。而等到出現比較嚴重感染時,要求助專業醫生給予殺菌消毒指導。
不過消毒水也不是一無是處,建議使用消毒水的場所包括:在旅遊時,一些公共浴盆、洗臉臺可以使用消毒水以防交叉感染;探望病人後或接觸病菌較多時可以使用消毒水。
(責任編輯:kok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