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王梅梅 統籌/劉姝蓉】8月15日下午,北京一律師張某因快遞延誤狀告郵政,案件在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張律師表示索賠金額不重要,希望郵政總公司公開承諾會提升服務水平。大白新聞今日致電中國郵政法務部,對方表示以法院判決為準。
據悉,今年4月16日,張律師同城(北京)快遞的兩份文件歷時4天到達,他認為嚴重違背了郵政EMS推出「次日遞」服務以及「今天寄、明天到」、「全程運遞實現1.5天」等承諾。故將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北京市通州區馬駒橋郵政支局告上法庭。
中國郵政廣告圖(來源於網絡)
律師狀告郵政昨日開庭,因快遞太慢
8月15日下午,北京一律師張某因郵政快遞延誤狀告郵政,案件在西城法院開庭。
張律師對大白新聞表示,今年4月16日,其寄出的兩份同城文件歷時4天才到達。他說:「其中一份是從馬駒橋(北京市通州區)郵政支局寄往馬駒橋鎮政府的,兩地距離也就1000多米,步行20分鐘就到了。」但中國郵政官網的一份查詢訂單顯示,4月16日上午9點2分、9點4分攬收,直到19日13點28分、14點10分才被投遞並籤收。
張律師稱,在該案中,兩份速遞均歷時四天,「這嚴重違背了被告 『今天寄、明天到』『全程運遞實現1.5天』等公開承諾,也違背了國家郵政局《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關於『同城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24小時』的要求。」
因此,他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兩被告說明郵件延誤原因,退回快遞費26元,賠償原告500元。同時,他請求法院向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發送《司法建議函》,建議其在全國範圍內採取補救措施、避免郵件延誤、提升服務質量,以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張律師兩份快遞查詢單截圖
為什麼同城還要寄快遞而且選「郵政」?
對於張律師同城寄快遞的做法,很多網友表示不解。張律師表示,其實很簡單,基於郵政快遞的「權威」地位,一般情況下法律文書的遞送都是通過郵政。郵政郵戳的發送日和投遞日是法院認可的證據。
此外,張律師表示,「對中國郵政來說,其實最嚴重的是平信的大量丟失,央視曾經報導有超過三成以上的平信都丟了。平信不同於普通包裹,承載了公民通信自由權和通信秘密權。公民的通信權不僅受民法、行政法保護,也受刑法特別保護,嚴重侵犯通信權的不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應受到刑法規制。我在考慮依法徵集受害人,依法對郵政發起集體訴訟,同時依法向有關單位檢舉控告,以期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倒逼郵政企業提升服務品質,在快遞行業激烈競爭中提高競爭力,也能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中國郵政:以法院判決為準
據此前報導稱,某涉案郵件的快遞員劉某解釋,問題應該出在分揀環節,「郵局每晚有一班車,會先將快遞運至分揀中心。分完後,郵件再被運到派件地。這個郵件到達當天,我就派送了」。他覺得,郵政部門較多,「不像其他快遞公司,比較簡單。有時候,往外地發快遞,兩三天的時間可能連北京都出不去。」
今天下午,大白新聞致電中國郵政法務部,對方表示,上述「兩三天的時間可能連北京都出不去」的情況,在特定時段、業務量突增時可能出現,但公司會盡全力、採取應對措施避免此類情況的出現。此外,其還表示,公司相信法律,以法院判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