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4月30日,安徽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於掛牌督辦六安市「2019.4.29」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知。
2019年4月29日6時許,六安市金安區境內,一輛牌號為皖NA1699重型自卸貨車,與一輛牌號為皖NQ5161小型轎車相撞,事故造成1人當場死亡,2人經搶救無效後死亡,2人受傷。
根據《較大事故查處掛牌督辦辦法》(皖安〔2010〕10號)有關規定,決定對六安市「2019.4.29」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
通知說,請六安市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抓緊組織事故調查,並儘快形成事故調查報告(初稿)。事故調查報告(初稿)經你市安委會審查同意,並以市安委會文件報省安委會辦公室審核同意後,由你市政府負責批覆結案。事故結案後,事故調查報告和事故處理決定落實情況要及時報省安委會辦公室備案,並主動向社會公布查處結果。
通知要求,請六安市於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完成督辦事項,並向省安委會辦公室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