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孩子
笑我這個毫無辦法管束的野孩子
連沒有幸福都不介意
這首「野孩子」是當年黃Wyman專程寫來送給好友楊千嬅的。Wyman仿佛化身楊小姐,字字句句發自肺腑,以對她最自信,最深刻的了解,將楊小姐的情感和氣質寫到入骨入肉,躍然紙上。他以為自己是最懂她的知己,也以為這首「野孩子」真正寫到了她心裡,然而楊千嬅卻選擇將林夕寫的「姊妹」作為主打,而自己的這首推心置腹的心血之作卻淪為滄海遺珠。
黃偉文與楊千嬅幾乎同時入行,不僅在音樂上合作無間,私底下也是意氣相投。同時林夕和黃偉文也是瑜亮之爭的對手,雙方都極其看重楊千嬅,希望將她爭取為自己最重要的盟友。黃偉文將她當做知交,說過只要是楊千嬅的電影,就算沒有報酬他也願意參演;林夕將她視作女兒,直言「千嬅是我身上的一塊肉」。林夕的名字是金漆招牌,擺出來就不同凡響,即便黃偉文有時並沒有輸他,卻總是被當成人們慣性當做第二選擇。野孩子之爭已讓黃偉文耿耿於懷,友誼的根基已經開始動搖。直至05年,楊千嬅的專輯《single》裡,林夕寫的《烈女》又一次壓過黃偉文的《超齡》成為第一主打,之後「烈女」更成為楊千嬅的形象代言,此時他們之間又因為催稿爆發了一次爭吵,直率的楊千嬅揚言要請他出局,直接找林夕包碟,傲兀自負才子性格的黃偉文忍無可忍,自此再也沒有給楊千嬅寫過歌。
05年黃偉文推出了《after 10十年選》,並對每首歌都做了批註,其中在楊千嬅的兩首歌上,他是這麼寫的:
野孩子(2001)
Y(wyman):以前會想:「如果同期沒有《姊妹》,這首歌會不會更受歡迎?」現在覺得:「即使當時有姊妹,一首好歌還是不損它的好。」或者仍然野,我都不再是孩子了。還能拒絕長大嗎?
可惜我是水瓶座(2002)
Y:其實我一直都懷疑楊小姐從來都不喜歡我為她寫的歌詞,那些道謝,直覺上都是客套話,但一直不太喜歡卻一直採用,也許才是種更偉大的包容。而我,真的,都盡了力了。
這首「野孩子」聽了十幾年,曲中這個桀驁不馴,倔強好勝的女子,也讓我深深愛了十幾年。她要的幸福絕不靠隱忍妥協,委曲遷就來換取,深深恐懼情懷漸冷,時過情遷的落寞,寧願獨自綻放只屬於自己的光華,承受自我放逐無拘無束的冰冷。放棄未必是認輸,堅持未必是勝利,與其華麗跌倒,不如優雅轉身,與其成為身邊負累,不如成為心中最愛,留給世界一個清冷孤傲的背影。不柔軟不妥協不求全或者是最決絕最疼痛的方式,拒絕長大的野孩子寧願這樣固執地走下去。
連沒有幸福都不介意。直到15年,兩人世紀大和好,黃偉文再寫一首最好的債給楊千嬅,兩人現場相擁落淚,原來野孩子是最好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