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手機沒電,南昌市民張女士向方糖KTV廣場南路店借用了一根數據線並交納100元押金。三天後,她找到商家要求將數據線歸還,對方卻以「已經做帳」為由要求她買下了這根數據線。
本報公益律師認為,兩者之間屬於無償借用關係,顧客在合理期限內歸還物品的,商家在確認物品無損壞的情況下應如數退還押金。
質疑:借用數據線歸還被要求買下
張女士告訴新法制報記者,2月16日下午,她和朋友在方糖KTV廣場南路店消費。其間,因為手機沒電,她便在前臺借了一根數據線,並按服務人員的要求交納100元押金。「當時收押金的時候也沒有給我任何憑證,也沒說什麼時候必須還。」張女士說,離開時由於匆忙便忘記當場歸還,次日上午,她就來到方糖KTV廣場南路店準備歸還數據線,發現對方上午不營業。
2月19日下午,她再次拿著數據線來到方糖KTV廣場南路店,找到前臺歸還數據線。然而,對方卻表示,時間過了這麼久,100元押金已經做帳,沒法退還了。「不是你的錢,怎麼做帳呢?」聽罷,張女士便提出異議,並要求對方負責人出面給個說法。
張女士稱,令她無奈的是,對方負責人從始至終拒絕出面,任憑她怎麼溝通,對方最後給出的方案是,把這根數據線以30元的價格賣給她,再退還剩下的70元錢。
「錢是小事,如果是算租,提前跟我說好租金我同意,如果只是借,就不應該收錢。」張女士認為,方糖KTV廣場南路店的做法讓人無法接受。「而這根數據線沒有任何商標,屬於"三無"產品。」對方要求張女士購買該數據線,並在開出的收據上註明「蘋果手機數據線」,這讓張女士哭笑不得。
回應:催促歸還顧客不接電話
為了證實張女士的說法,2月24日,新法制報記者來到方糖KTV廣場南路店。得知記者來意後,相關工作人員卻拒絕透露相關情況。
記者看到,該店前臺沒有公示針對借用店內物品相關特別說明。隨後,記者詢問店內物品借用手續辦理一事,相關工作人員依舊保持沉默。最後,相關工作人員以「負責人不在」為由拒絕接受採訪。
2月25日下午,記者撥通方糖KTV廣場南路店服務熱線,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為了催促張女士儘快歸還數據線,第二天,他們曾撥打過張女士的手機,但是對方卻一直沒有接聽電話,直到三天後才找到店裡要求歸還數據線。其補充道,就此事,目前他們已經與顧客進行了協商處理。
律師:屬無償借用商家應退押金
江西策源律師事務所律師鄧賓認為,方糖KTV廣場南路店向顧客收取押金,將數據線借給顧客在短時間內使用,兩者之間屬於無償借用關係,屬於合同法明文規定的十五類合同之外的合同,即「無名合同」,也屬於商家提供娛樂服務附帶提供的附屬服務。鄧賓認為,顧客有義務保證相關物品安全,在合理期限內歸還,而商家則應在確認物品無損的情況下將押金如數退還。
該起糾紛中,既然張女士在合理期限內將數據線完好的交還到前臺工作人員手中,那麼方糖KTV廣場南路店應當將100元押金全額退還。方糖KTV廣場南路店所謂的「已經做帳」的託詞,屬於其內部管理制度規定,不能以此為由侵害消費者權益。目前,張女士已經向南昌市12315投訴舉報中心求助。
文/記者賀於周
(責任編輯: 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