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之際,功臣名號走向衰亡。元代與北宋不同的地方是,賜功臣號主要針對已故大臣。史書有大量追贈功臣名號的記載。如宰相耶律楚材去世贈經國議制寅亮佐運功臣,大臣賽典赤去世後贈守仁佐運安遠濟美功臣等等。元朝功臣名號用於在世者的情況史書記載不多,幾次見於賜高麗國王功臣號。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二月「詔加高麗王王睶太保,仍錫功臣之號」。成宗大德元年(1297)授高麗王昛為推忠宣力定遠保節功臣,再一次是武宗至大三年(1310)四月,「賜高麗國王王章功臣號,改封沈王」。
元代較少對在世官員封賜功臣名號,這可能與其分封、食邑制度有關。蒙元政權源於草原部落,保留了類似於漢代諸侯封國和列侯食邑的制度。功臣以王、公爵位可建立兀魯思封國、獲得五戶絲食邑,享有實際的利益,這與唐、宋爵位虛化的情形不同,因此功臣名號沒有太大作用。後來,隨著王朝危機加深,元的統治者也開始給大臣、軍將加功臣號。最初是文宗在至順元年(1330)經天曆之變上臺後,對擁立有功者賜名號。以伯顏功大,「賜黃金雙龍符,鐫文曰『廣忠宣義正節振武佐運功臣』」。後來,元末代皇帝順帝也於至元元年(1335)十二月庚戌,加荊王脫脫木兒元德上輔廣中宣義正節振武佐運功臣之號。
明初統治者為在武裝奪權鬥爭中取得支持,重新封賜功臣名號。明對功臣號進行簡化統一,「功臣則給鐵券,封號四等:佐太祖定天下者,曰開國輔運推誠。從成祖起兵,曰奉天靖難推誠。餘曰奉天翊運推誠,曰奉天翊衛推誠。武臣曰宣力武臣,文臣曰守正文臣」。明代偶爾也對去世的功臣加贈名號,如洪武九年(1376)「諸功臣如(廖)永安及俞通海、張德勝、耿再成、胡大海、趙德勝、桑世傑皆已前沒」,明太祖朱元璋「皆加贈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光祿大夫、柱國」。永樂十六年(1418)姚廣孝去世後,明成祖朱棣追贈他為推誠輔國協謀宣力功臣。明代的功臣名號除開國功臣、靖難功臣外,極少賜予;追贈功臣名號的情況就更加罕見。
清歷代君主大量賜徵戰將士「巴圖魯」名號,「巴圖魯」滿語為「勇士」,與功臣名號相似。有三種情況:一種只稱巴圖魯;第二種加滿語勇號,如達爾漢、碩翁科羅、法什尚阿、穆騰巴圖魯;加漢語勇號,如勁勇、強謙、剛安巴圖魯等。「巴圖魯」純屬一種榮譽稱號,與官職不同,不以其而享受俸祿,也和爵位沒有關係,這一點和明代功臣名號明顯不同。
清代在八旗制度的基礎上,將前朝的勳號與爵位合併形成一種亦官亦爵的世職制度,功臣則授予世職以資獎勵。清初世職共公、侯、伯、精奇尼哈番(子)、阿思哈尼哈番(男)和世職阿達哈哈番(輕車都尉)、拜他喇布勒哈番(騎都尉)及拖沙喇哈番(雲騎尉)八等,後乾隆增恩騎尉為第九等,凡陣亡者子孫,襲爵次數已盡,授以恩騎尉,令其世襲。清代對公、侯、伯皆按其功軍褒錫嘉名。如崇德元年(1636),曾追封功臣費英東為直義公,雍正九年(1731),又命加封號曰信勇。乾隆四十一年(1776),又封阿桂一等誠謀英勇公,封明亮一等襄勇伯。這些事實表明,世職制度等級嚴密、集名利於一體,完全起到了對官員獎勵的作用「,巴圖魯」只是清代戰爭中的榮譽稱號,在範圍和作用方面都已經和以前朝代的功臣名號不可同日而語了。
明清兩代功臣爵位可以世襲,雖不再享有食邑,但可根據等級分享不等的俸祿,明代為祿米,清代以銀兩,這使得爵位由虛變實,充當了分配政治利益的主要工具,這必然導致賜官員功臣名號的傳統作用降低,使用範圍縮小,並逐漸淡出了歷史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