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1945年9月2日,日本投降代表團由外相重光葵和日軍大將梅津美治郎率領到達密蘇裡號甲板上進行籤署降書儀式
資料圖片:日本投降代表團由外相重光葵在密蘇裡號甲板上簽署投降文書
(本文來源:《中國青年報》2004年08月 文章有修改)
8月15日,當年日本天皇宣布投降的日子。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館長王新華,這些天正忙著籌備15日的一個座談會。除此之外,紀念館在這一天不準備安排其他活動。但王新華的腦子裡一直想著一件事:向全國人大和政協提出把9月3日定為全國假日的議案。他說:「我不是人大代表,但我打算委託人大代表做這件事。」
接受本報記者採訪的學者和一些民間人士,大都主張在眾多值得紀念的日子裡選擇一天,舉行全國性的活動,隆重慶祝抗戰勝利。但大家對到底選擇哪一天則存在分歧。著名保釣人士馮錦華說:「不管選擇哪個日子,紀念才是最重要的。也許中華民族的苦難太多了,大家既紀念『七七事變』,紀念『九一八』,也紀念『八一五』日本投降。但到底哪個日子最合適呢?無論如何要選擇一個,否則大家不知道怎麼辦好。」
9月3日才是法定抗戰勝利紀念日
「九一八」、「七七事變」、「八一五」,這些日子都在中國人的心裡刻下了深深的烙印。但是,9月3日,一個特別有紀念意義的日子,反而在各種場合很少被提及。「中國老百姓一般把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投降作為勝利的日子。其實,從法定的角度來說,日本投降是在9月2日。」湯重南先生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他是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歷史研究所研究員,對日本經濟、社會有多年研究。
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頒布停戰詔書,接受《波茨坦公告》;15日,日本天皇廣播詔書;9月2日,在美國「密蘇裡」號巡洋艦上,日本政府代表在投降書上簽字,日本無條件投降,徐永昌代表中國政府在日本投降書上簽字確認;第二天,也就是9月3日,中國舉國歡慶,當時的國民政府確定這一天為紀念日。
湯重南說:「9月18日是個恥辱的日子,作為『國恥日』是可以的,日本從這一天開始侵略中國;中國開始全面抗戰的日子是7月7日。但是,與上兩個日子相比,9月3日更輝煌,更值得紀念,因此,我主張這個日子是全國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最好是把議案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把它定為一個法定的慶祝的日子。」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對於9月3日這個勝利日,人民政府早在新中國成立之初就做出了規定。
1951年8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表《政務院規定九月三日為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的通告》。通告指出:本院在1949年12月23日所公布的統一全國年節和紀念日放假辦法中,曾以8月15日為抗日戰爭勝利日。查日本實行投降,系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籤字於投降條約以後。故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應改定為9月3日。每年9月3日,全國人民應對我國軍民經過偉大的八年抗日戰爭和蘇軍出兵解放東北的援助而取得對日勝利的光榮歷史行為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