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節氣」是中國人通過觀察太陽周年運動,認知一年中時令、氣候、物候等方面變化規律所形成的知識體系和社會實踐。「二十四節氣」指導著傳統農業生產和日常生活,是中國傳統曆法體系及其相關實踐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2006年,「農曆二十四節氣」入選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2011年,九華立春祭、班春勸農、石阡說春被列入該遺產項目的擴展名錄;2014年,三門祭冬、壯族霜降節、苗族趕秋、安仁趕分社被列入該遺產項目的擴展名錄。2016年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政府間委員會第十一屆常會將中國申報的「二十四節氣——中國人通過觀察太陽周年運動而形成的時間知識體系及其實踐」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節氣淵源
二十四節氣是中國古代先民在長期的生產生活實踐中觀察植物、動物、天氣、星象、水體等物候現象變化,總結其特徵與先後順次,以物候特徵為主要時間基準來安排農業生產、開展相伴生的民俗和祭祀活動的「物候曆法」。大約成書於戰國秦漢間的《夏小正》可作為這種農時「物候曆法」的典型代表。「物候曆法」的出現要比觀象授時產生的系統化的天文曆法要早很多,其起源應追溯到我國距今九千至八千年前的史前農業起源與初始發展時期。
《夏小正》流傳版本之一
中原仰韶文化時期的彩陶器物紋飾中多次發現天文星象圖案,濮陽西水坡蚌塑龍虎墓整體展示的圖像也被天文史學家認為是表現上古「北鬥七星」。驚蟄節氣,北鬥星鬥柄指向正東,卦在震位,先民以北鬥星的鬥柄指向來確定二十四節氣順次,故成語所謂「鬥轉星移」。
鄭州大河村遺址出土仰韶文化天文圖像彩陶
節氣劃分
二十四節氣起源於黃河流域,是我國農曆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曆是我國傳統曆法,又有「夏曆」「華歷」等名稱,是一種陰陽合曆。農曆根據太陽的位置,把太陽周年運動軌跡劃分成二十四等份,規範了二十四節氣。遠在春秋時期,中國古代先賢就定出仲春、仲夏、仲秋和仲冬等四個節氣,以後不斷地改進和完善,到秦漢年間,二十四節氣已完全確立。西漢早期的《淮南子》有了和現代完全一樣名稱的二十四節氣的完整記載。公元前104年制定的《太初曆》,正式把二十四節氣訂於曆法,明確了二十四節氣的天文位置。太陽從黃經零度起,沿黃經每運行15度所經歷的時日稱為「一個節氣」。每年運行360度,共經歷24個節氣,每月兩個節氣。其中,每月第一個節氣為「節氣」,即:立春、驚蟄、清明、立夏、芒種、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和小寒;每月的第二個節氣為「中氣」,即:雨水、春分、穀雨、小滿、夏至、大暑、處暑、秋分、霜降、小雪、冬至和大寒。「節氣」 和「中氣」交替出現,各歷時15天,現在已統稱為「節氣」。
二十四節氣的觀測記錄從最原始的直接觀察地象、天象,到逐步使用工具,測算出二十四節氣的準確時間,經歷了漫長的時間。西周初期,周公姬旦營建洛邑選址時建立了周公測景臺,以土圭測日影的方式,比較準確地測定了春分、夏至、秋分、冬至的時間,該遺址位於今河南省登封市告成鎮。觀象臺在明朝時被稱為「觀星臺」,臺上陳設有簡儀、渾儀和渾象等大型天文儀器,臺下陳設有圭表和漏壺。清代時觀星臺改稱「觀象臺」。清代康熙和乾隆年間,天文臺上先後增設了八件銅製的大型天文儀器。這些不僅是實用的天文觀測工具,還是珍貴的歷史文物和遺蹟。在二十四節氣的形成過程中,各時代的天文學家們貢獻了自己的聰明才智,最終促成了二十四節氣的細化和精準。
二十四節氣形成於以觀察中國黃河流域的天象、氣溫、降水和物候的時序變化為基準,作為農耕社會生產生活的時間指南逐步為全國各地所採用,並為多民族所共享。作為中國人特有的時間知識體系,該遺產項目深刻影響著人們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準則,是中華民族文化認同的重要載體。
節氣文化
二十四節氣這一非物質文化遺產十分豐富,其中既包括相關的諺語、歌謠、傳說等,又有傳統生產工具、生活器具,以及工藝品、書畫等藝術作品,還包括與節令關係密切的節日文化、生產儀式和民間風俗。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現代化農業技術的發展,「二十四節氣」對於農事的指導功能逐漸減弱,但在當代中國人的生活世界中依然具有多方面的文化意義和社會功能,鮮明地體現了中國人尊重自然、順應自然規律和適應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彰顯出中國人對宇宙和自然界認知的獨特性及其實踐活動的豐富性,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智慧和創造力,也是人類文化多樣性的生動見證。
責編:楊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