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大小周工作制怎麼理解 大小周工作制合理嗎有哪些利弊?
時間:2021-01-07 18:56 來源:贏家財富網 責任編輯:沫朵
川北在線核心提示:原標題:網際網路大小周工作制怎麼理解 大小周工作制合理嗎有哪些利弊? 網際網路大小周工作制怎麼理解? 大周就是每周工作5天,周末休息兩天。 小周就是每周工作6天,周六上班,周日休息一天。 合起來大小周意思就是大周小周輪換的上,這周上五天班,下周就上六天班。這周
原標題:網際網路大小周工作制怎麼理解 大小周工作制合理嗎有哪些利弊?
網際網路大小周工作制怎麼理解?
大周就是每周工作5天,周末休息兩天。
小周就是每周工作6天,周六上班,周日休息一天。
合起來大小周意思就是大周小周輪換的上,這周上五天班,下周就上六天班。這周休息兩天,下周就只能休息一天,如此循環。
簡而言之就是就是單雙休輪換,這星期是雙休,下星期就是單休,另外也有的公司要求周六隻上半天班的情況。
1994年3月底,我國試行「隔一周五天工作制」,即大小周。1995年五一勞動節,正式實施五天工作制。這意味著大小周只實行了一年多。
大小周是每周六天工作制向五天工作制調整過程中的過渡狀態,時間並不長。
大小周工作制合理嗎?
一些實行「大小周」工作制的公司並未在勞動合同或者規章制度中明確對工作時間的特殊要求。
「公司並沒有『大小周』的明文規定,但領導會口頭上要求。如果不遵守,領導會找員工談話或者開會時批評。」在北京一家網際網路企業工作者表示,休息時間確實受到「大小周」工作制的限制,遇到「大周」時周末只能休1天,有時會覺得特別疲憊。
大周工作六天也就是48小時,小周工作五天也就是40小時,平均每周44小時。 這種情形下,大周工作時間超過了40個小時,不符合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的規定。
在正常的情況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目前公司對於普通員工來說實行的是普通工時工作制,這種情況下是需要支付加班費的。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規定,無疑是要計付加班費的。
「從法律規定可以看出,除了法律規定的必須加班的幾種特殊情況外,公司安排加班需要與員工協商,只有在員工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員工不同意,公司無權強行要求員工加班。而且加班時間也是有限制的,即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如果超過這個限制,就屬於違法加班。如果企業僅僅是實行『大小周』工作制,不一定違法。但如果工作日也加班,又實行『大小周』,就可能違法。」崔傑說。
大小周工作的危害:
1、擾亂正常秩序。該下班時不下班,該吃飯時不吃飯,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然而工作成績並不顯著。
2、導致效率低下。靠打時間戰幹工作的方法是不可取的,每個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八小時之內完成不了的工作,八小時之外完成的肯定也是效率低下、質量不高的次品。
3、誘發各種疾病。每天加班超過3小時的人,其心臟出現嚴重問題的風險要比準時下班者高60%,心臟病、心律失常、心源性猝死不再只是老年人的「專利」。
4、激化家庭矛盾。時間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加班的時間多了,陪伴家人的分量就不夠了,必然盡不到孝敬老人的義務,履行不好為人丈夫的責任,淡漠了親情,疏遠了朋友,嚴重者甚至會激化家庭矛盾。
5、損害工作積極性。人不是機器,不可能24小時高效率運轉,長時間工作,會讓自己感覺生活很無趣,除了工作還是工作,對工作生活缺乏新鮮感和好奇心,最終導致工作積極性不高。
勞動法的各類規定是員工基本的生命健康權在勞動法中的底線要求,不違法加班只是底線要求,企業還應切實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關愛員工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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