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晚間,上交所發布的《關於對上海富控互動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以下簡稱《處分決定》)載明,*ST富控通過明顯違反會計準則的手段編制年報,意圖規避退市的財務報告信息披露嚴重違規,業績預告、年度經營業績及年度報告等公告中有關2019年淨資產、淨利潤等重要財務數據多次前後披露不一致,且涉及金額巨大,淨利潤和淨資產差異達到44億元,極大影響了投資者合理預期以及對公司股票是否被暫停上市的判斷,必須予以嚴肅懲戒。
因此,上交所決定,對*ST富控予以公開譴責,對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兩人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終身的頂格處分,並根據時任董監高的職責範圍及履職情況,對其他10名責任人分別予以公開認定、公開譴責、通報批評的處理。
隨著這份《處分決定》的發出,*ST富控「逆天改命」的奇葩操作細節被披露,其手段之粗暴、對規則之漠視令人震驚。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ST富控股票二級市場價格已連續9個交易日低於1元/股,距離觸發麵值退市還有11個交易日,可謂命懸一線。此前即有市場人士認為,目前擺在*ST富控面前的三個選項,最終的指向無一不是退市。這也意味著,這家混跡資本市場27年,挑戰規則底線的公司終會離場。
批量處理董監高12人,2人終身認定
《處分決定》顯示,經查明,*ST富控在信息披露方面、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多個違規事項。
公司的信息披露方面,《處分決定》顯示,*ST富控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對其2019年度財務報告出具否定意見,公司未按相關監管要求及時予以糾正;業績預告、年度經營業績及年度報告等公告中有關2019年淨資產、淨利潤等重要財務數據多次前後披露不一致,嚴重影響了投資者合理預期以及對公司股票是否被暫停上市的判斷。
《處分決定》認為,*ST富控上述違規行為嚴重違反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5號——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以及《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
綜上,上交所對*ST富控給予公開譴責處分。
據專業人士介紹,上市公司及現任董監高被公開譴責將嚴重限制公司資本運作,如上市公司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不得公開發行證券,同時,如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公司將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也就是說,未來一年內,公司資本運作的諸多方面均要受到嚴格限制。「當然,資本運作對*ST富控來講本來就是空想,它頭上籠罩的早已是濃濃的退市陰雲了,它早就沒有了殼價值。」該人士如是補充。
而在責任人履職方面,時任董監高未能勤勉盡責,12人均被追究了責任。
《處分決定》表明,時任董事長楊影,作為公司經營決策主要負責人及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時任總經理李欣,作為2019年年度報告的財務主管人員,對公司年度報告信披違規行為負有直接、首要責任。董事丁傳東等10人各自職位不同,因未勤勉盡責,分別負有主要責任、對年報披露違規事項負有相應責任等。責任人員的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規定以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紀律處分實施標準》的有關規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對時任董事長楊影,董事丁傳東,獨立董事李繼東、張寧,監事屠琳峰、馬方健、何鳴,總經理李欣,董事會秘書陶婷婷予以公開譴責。對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範富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葉建華、財務總監林雪峰予以通報批評。
同時,公開認定楊影、李欣終身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公開認定丁傳東10年,李繼東、張寧、屠琳峰、馬方健、何鳴、陶婷婷3年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