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的貨幣歷史文化源遠流長,西漢就有銅錢的鑄制流通,宋代江西鑄錢最盛,設置的鑄錢監院最多,也是全國鑄錢的重要基地之一。江西信用機構產生也較早,在唐宋時期就有典當店鋪經營抵押信用活動,清代又有錢莊銀號的興起。本期《解密南昌》,記者帶你走進南昌金融歷史,了解舊時南昌的金融發展脈絡。
典當行業在清朝被視為「鐵飯碗」
典當亦稱當鋪,是以收取物品作抵押,向抵押者放款的高利貸機構。抵押者只需有物,物有所值,無論用途如何,都可憑押物借錢,利息很高。限期內贖取並付利息,過期不取,典當就沒收押物,變價抵償。
據《南昌市金融志》記載,1840~1901年,南昌市尚無正式的銀行機構,當時金融業以各種當鋪、錢莊、票號為主。南昌市典當業以清代為最盛,共有47家。其中城內28家,四鄉小鎮19家。
典當業內部在舊式商業中結構最為完備,分工很細,各有專司,職責釐然,設備周致,保藏妥善,尤其在物資保管方面,遠非其他行業所能比擬。店員待遇十分優厚,除月薪外,還有其他額外收入,如紅酬、公抽、小貫、萬號等等。典當業在舊社會被視為「鐵飯碗」,一般不輕易更動,除犯重大典規(偷竊、舞弊)外,都能按部就班,逐級上升,因為創辦典當業要比其他商業鄭重,帝王時代必須通過朝廷諭準方可營業。
典當業對進當物品壓價是行業規則,一般衣物,當鋪只按市價的二、三成估價,即使全新的衣物也只能估價五、六成,其中男服高於女服,棉質高於絲綢,金銀首飾也只按市價的七八成估價。當鋪還用兩種戥子(一種小型秤)衡量金銀器飾,兌進兌出輕重有別,從中欺騙顧客,在當票上也一律加上貶詞。典當者往往都是急於取得現款,對典當商這套手法只得逆來順受。
鴉片戰爭以後,由於錢莊、票號的發展,典當業在金融業中的地位下降,營業範圍僅限於對城鄉居民消費性的質押房款了。質物也以「估衣」為大宗,金銀珠寶、銅錫器皿兼有。典當利息為月息2分,質押者還需支付存箱費、看當費、掛失費、保險費、腳力費、附加稅、印花稅等等。
質押者負擔很重,當期又短,到期超過5天不贖,抵押物就要被沒收、變賣。清末,典當業衰落,剩下不到10家,錢莊、銀號興起。
南昌錢莊鼎盛時期有84家
錢莊俗稱錢鋪、錢店,原來是經營貨幣兌換業務,後來逐漸經營存款、放款和匯兌業務,是銀行的雛形。錢業原有錢莊和銀號之分,錢莊以存、放款為主要業務,銀號則以匯兌、放款為主,之後二者合流,已無差異。
錢莊機構,組織簡單,事權集中。錢莊的組織形式,80%以上是合股經營的,20%是獨資。合股式的錢莊,在股東中推舉一人兼任經理,也有聘請他人任經理的情況,經理管理錢莊一切莊務及指揮整個錢莊職工。
據《南昌市金融志》記載,南昌錢莊以1913~1930年為最盛,曾有84家。至抗日戰爭開始,僅剩31家。南昌淪陷後,錢莊外遷吉安等地。抗戰勝利後,部分遷回南昌復業。根據1945年9月財政部「收復區商業銀行復員辦法」,獲準復業者僅29家。
南昌錢莊大都集中在廣潤門內外的直衝巷、西瓜套、上河街、趙公廟等一帶,錢莊巨頭王德輿、餘建丞、徐瑞甫、萬竹村、周揚禪等,都是出自於此。
省內錢莊帶有封建色彩,他們以老闆的祖籍或錢莊的所在地,形成自然聯結。1932年的61家錢莊劃分為五大幫:
奉靖幫是以奉新、靖安兩縣而得名,包括王德輿的源源長、張樹齋的德昌祥等12家錢莊;
吉安幫、南昌幫則分別以舊吉安府、舊南昌府而得名,其中吉安幫9家錢莊,南昌幫數量最多,達30家。此外還有撫州幫和徽州幫,分別有4家錢莊和2家錢莊。在這些幫派中,吉安幫資力雄厚,經營範圍也較廣,他們團結緊密頗能互助,擅長經營,除在本省主要城市設有分莊或聯號外,在省外如湖南長沙、常德、衡陽、湘潭,湖北漢口、荊州及上海等地均有分莊。南昌幫錢莊數量雖然最多,也很會聯絡,但資力較弱,在省外僅有少數分莊。這些錢莊幫派,都是在經營上相互聯繫結成的利益小團體,各有特色。
贛省銀行有權發行地方貨幣
據相關檔案資料記載,1905年9月27日,經財政處奏準,清政府在北京設立「戶部銀行」,這是我國最早由官方開辦的國家銀行,除經營存貸款項、買賣金銀、折收期票、匯兌劃撥公私款項、代人收存財物等一般銀行業務外,還有承領銀銅鑄幣、發行紙幣、代理部庫等特權。大清銀行前身為「戶部銀行」,1908年改稱為大清銀行。同年11月,大清銀行江西分行成立,地址設在南昌廣潤門,首任行長黎少平,業務對象為大商賈、錢業和政府款項劃撥;業務範圍逐步擴大,營業事項包括存、放、匯及買賣金銀、保管貴重物件、代國家發行紙幣及鑄幣、許可經理國庫事務及一切公款,在當時的銀錢業居領導地位。大清銀行江西分行初創伊始,尚未走上正軌,制度紊亂,後隨著清政府的垮臺,宣告改組清理。
1902年初,因市面制錢缺少,不敷周轉,由江西布政局飭江西釐金局籌撥資本銀80萬兩,在南昌成立江西官錢局。同年8月,又設立江西官銀號,主要負責官方熔鑄銀錠元寶業務。1903年,省政當局將江西官銀號與江西官錢局合併,組成江西官銀錢總號,總部仍設於南昌。
辛亥革命爆發後,南昌新軍起義,1911年11月1日在南昌組建贛省軍政府。軍政府成立後開始涉足金融業,在接收前江西官銀錢總號的基礎上,當月創辦贛省銀行,是我省首個真正意義上的地方性銀行。資料記載,贛省銀行成立後,總行設在南昌,發行多版紙幣,種類比較豐富。後來,軍政府還授予該銀行發行地方紙幣的權利。1925年,該銀行收歸官辦,併入江西銀行,改組為江西地方銀行。
贛省銀行雖然有發行貨幣的大權,但因為受軍政府左右,成為政府控制金融市場的道具。它在成立之初,主要是代理省金庫收付款項,墊付軍政各費。至1916年4月,成立不足五年的贛省銀行因為虧損嚴重,無力支撐,總行改為清理處,分行歇業清理。
「江鈔」風潮令南昌市民囊空如洗
江西地方銀行是贛省銀行於1925年7月併入江西銀行而成,江西銀行為1921年成立的官場合辦銀行。江西地方銀行發行統一紙幣,營業稱盛一時。1926年,由於官僚政客橫徵暴斂和連年軍閥混戰,江西地方經濟嚴重受挫,財政虧缺達3400餘萬元。當時北洋軍閥鄧如琢為籌集軍費,下令江西地方銀行發行無準備金鈔票1300萬元,並在紙幣上標以「復」「興」「隆」字號,銅圓票400萬串。江西地方銀行金庫虧空,行長包竹峰不得不採用三分以上的高利率吸收存款,充實庫款,以資周轉。當時多數的錢莊貪圖高利,不再辦理放款,紛紛將大部分資金存入江西地方銀行,甚至還吸收到滬、漢一些小錢莊的資金,因此存款迅猛上升,高達1100餘萬元。但是,賠付利息甚大,無異於飲鴆止渴,自尋絕路。
1926年11月8日,北伐軍攻克南昌,軍事當局通令,以廣東中央銀行鈔票為本位,江西地方銀行鈔票不予收受,「江鈔」猛跌。北伐軍總司令部命令,公債停兌,新發的「復」「興」「隆」字號鈔票作廢,舊鈔按二折使用,銅元票按五折使用。地方銀行失信於民,「江鈔」頃刻之間變為廢紙,釀成江西歷史上臭名昭著的「江鈔」風潮,江西地方銀行宣告倒閉。
「江鈔」貶值,城市貧民受害極深。自從宣布「江鈔」作廢,市民囊空如洗,不名一文,或是只剩下沒有購買能力的紙幣。而市場物價昂貴,貧民無力購買米鹽,難以餬口。當時有句民謠「復、興、隆,一夜窮」流傳甚廣,老幼皆知,可謂是臭名昭著,市民莫不切齒,群情鼎沸。「江鈔」風潮席捲整個江西,帶來一片蕭條景象,許多私人錢莊、銀號、典當、商店紛紛倒閉,江西金融界受到前所未有的打擊。直到江西裕民銀行成立之後,才稍有復甦。
南昌金融解放後獲新生
1927~1949年,在國民黨統治下,南昌金融業陷於官僚資本主義金融壟斷之中。1927年江西裕民銀行成立,以「江鈔」事件為鑑,穩步經營,逐步步入正軌,與其他銀行、錢莊開展金融業務,對活躍城鄉經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抗戰爆發,各行、莊紛紛撤至外地。日偽統治下的南昌金融市場,濫發貨幣,壟斷銀錢業,百業凋敝,民不聊生。
抗戰勝利,市場復甦,商業日趨好轉,各行、莊漸次復業,國家官僚資本、地方官僚資本、民族資本的金融機構共達四、五十家。由於國民黨發動內戰,濫發紙幣,導致物價飛漲,至1948年,南昌市場陷入停頓狀態,金銀黑市猖獗,金融業走到了窮途末路。
1949年5月22日,南昌解放。6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江西分行成立,對私營行、莊進行社會主義改造。1951年底,改造完畢。此後,相繼成立中國人民銀行南昌市支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中國人民建設銀行,組建農村信用合作社,初步形成了金融網絡,奠定了南昌金融事業的基礎,南昌金融業自此煥發新的生機。
■信息日報記者葉景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