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准,無錫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緊缺人才(第二批)9名(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與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崗位
本次招聘對象為無錫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專業技術人員,具體招聘崗位可在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查詢。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熱愛崗位工作,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此次招聘對象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其中,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要求具備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崗位,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要求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崗位,應聘人員年齡不得超過50周歲(1970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
6.應屆畢業生(K32-K33崗位):(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畢業並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2)2021年畢業並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後,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7.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條件的,以附件明確條件為準,http://hrss.wuxi.gov.cn/uploadfiles/202011/17/2020111716114742859034.xlsx下載)。
8.戶籍不限。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因犯罪受刑事處罰,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參加非法組織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近姻親及其他須迴避的親屬關係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要求迴避的崗位;
(4)國家和省另行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5)無錫市(含江陰、宜興)醫療衛生機構在編人員。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1.招聘公告發布日起接受報名,報名截止2020年11月25日16:00。
2.採用網上報名方式。通過電子郵件直接投遞《2020年無錫市疾控中心公開招聘緊缺人才報名表(第二批)》(http://hrss.wuxi.gov.cn/uploadfiles/202011/17/2020111716115129732160.doc下載)及相關報名材料原件電子版的方式報名,郵件名為「崗位代碼+姓名」。投遞郵箱詳見《招聘單位聯繫方式》(http://hrss.wuxi.gov.cn/uploadfiles/202011/17/2020111716115369088070.doc下載)。
3.招聘單位依據本公告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結果在24小時內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告知應聘人員,如應聘人員對初審結果有疑議,請向招聘單位陳述申辯。陳述申辯時間截止2020年11月26日16:00。
4.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重複報名者取消考試資格。
(二)報名材料
1.《2020年無錫市疾控中心公開招聘緊缺人才報名表(第二批)》(附件2)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電子照片1張。
2.2019年和2020年畢業未就業、2021年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國(境)外學歷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3.應聘人員有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的,需提供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
4.學歷學位證書。
5.有效身份證。
6.其他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證明材料。
(三)報名注意事項
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即進入資格覆審和面試考核程序。凡屬於弄虛作假或者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承擔相應責任。
三、開考比例
詳見崗位簡介表。如果出現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情況,報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後,相應核減招聘崗位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對少數特殊專業或層次要求較高的專業技術崗位,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批准,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並在相應網站公布。
四、考核辦法
(一)考試內容
不指定輔導用書,考核內容根據專業及崗位特點確定。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專業知識掌握情況,以及工作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價值觀及儀表舉止等。
(二)資格覆審
1.招聘單位在面試考核前對擬參加考核應聘人員進行資格覆審。通過資格覆審方可參加面試,並現場繳納100元面試費。
2.覆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報名材料原件及複印件1份。
3.若在資格覆審時應聘人員信息和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報考資格覆審為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
1. 面試由市衛生健康委和招聘單位統一組織,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根據面試考核合格人員分數從高到底排序,擇高分錄取。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進入體檢程序。
2.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須提前7-14天申領「蘇康碼」(報名成功即可領取),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於37.3℃,並無乾咳等異常症狀的,方可參加考核。考核需全程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者無呼吸閥N95口罩。
3. 考試成績將在無錫市衛生健康委或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公布。
五、考察及體檢
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考核成績,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體檢人員名單,並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及聘用
1.招聘單位根據考核、考察、體檢結果,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衛生健康委及招聘單位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2.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負責辦理有關錄取、聘用手續。因應聘人員單方面原因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期限內未能辦理相應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聘用資格。
3.因考察或體檢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放棄或其他原因導致崗位空缺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是否遞補意見(成績不合格的不得遞補),經市衛生健康委審核後,報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備案。應聘人員遞補情況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一次性遞補,並在市衛生健康委及相應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聘用備案審批後不再遞補。
4.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公示期結束後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市衛生健康委直屬事業單位的資格。
七、招聘紀律及誠信管理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核、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後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按照《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管理試行辦法》規定,考生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錄用過程中的非誠實守信行為,將被記入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失信行為資料庫,並提供給公共信用信息機構;在公開招聘考察環節,將考生個人信用情況作為考察的重要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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