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默成齋
格局法中的喜用神,實則是八字定格局的過程。
1、格局分為正格和變格兩大類:
①正格:正官格、七殺格、正印格、偏印格、正財格、偏財格、食神格、傷官格。
其中財星和印綬不分偏正,因此又稱為「正六格」。
②變格:除正六格以外的格局都稱為變格或外格。
2、八字如何定格局?
①月令中的本氣透出天幹,則取之為格神。
②月令藏幹只透餘氣而本氣不透幹,則取餘氣為格神。
③月令所藏皆不透幹的,則取月令本氣為格神。
④月令因會合而化合成其它五行的,則取化神定格。
⑤若格神被刑衝剋合,則無法取之為格。
★註:
(1):月令為子、午、卯、酉的定格
子午卯酉,位處四正之方,無論本氣是否透幹,可直接取之為格神。
其中,「午」藏丁、己,若丙生午月,則取「己」土傷官為格神,格成傷官格。
若戊生午月,則取丁火正印為格神,格成正印格。
如甲生酉月,酉藏正官「辛」則格局為「正官格」。
如甲生子月,子藏正印「癸」則格局為「正印格」。
如甲生午月,午藏傷官「丁」則格局為「傷官格」。
如甲生卯月,卯藏劫財「乙」則格局為「陽刃格」。
(2):月令是寅、申、巳、亥的定格:
①比肩和劫財不是月令本氣的,皆不可取之為格。
②陰日幹在月令中的劫財,無論是不是本氣,皆不可取之為格。
③若月令中的藏幹皆不透幹的:
a:若排除①、②,則取本氣為格。
b:若包含①、②,無論餘氣是否透幹,則取餘氣有力者為格。
(3):月令為辰、戌、醜、未的定格:
①月令本氣透幹,則取本氣定格。
②月令本氣不透,而餘氣透幹的,則取餘氣為格。
③辰、戌、醜、未中所藏的祿刃(比劫),皆不可取之為格。
若本氣土為祿刃,可取餘氣定格。若餘氣也不透幹,可視餘氣的力量大小,擇一有力而無克合者為格。
辰、戌、醜、未都處在四季之交,因季節交替,寒暑燥溼變化極大,從而受氣不純、秉命不一。它們的藏幹也都是「天地不正」的雜氣,故而稱為「雜氣格」。
如庚生丑月,天幹透己,則定格為正印格。天幹透癸,則定格為雜氣傷官格。
如甲生辰月,天幹透戊,則定格為偏財格。天幹透癸,則定格為雜氣正印格。
當命局中形成既有透幹又支成會局時,以「兼透兼用」為原則。
如甲生辰月,天幹透癸,地支見申子辰合水,透癸為雜氣正印格,而地支申子辰合水順應了此格,清而不雜,順應有情。
如甲生辰月,月令本氣戊字透幹,地支又見申子辰合水,則命局形成印旺喜財,從而使得格局變為「棄印就財格」。
如庚生戌月,月令透戊,地支寅午會火,透幹與會支之間為順而相生,則格成殺印格。
如癸生未月,天幹透己,地支又見亥卯未合木局。木土相剋,看似逆而相背,由於己土得令,命局則形成了食神制殺的格局,無情變為有情。
如甲生戌月,幹透辛金,雜氣正官成格。但地支寅午戌三合火局(或天幹透丁),命局則構成傷官見官,辛被丁傷,正官格破。
雜氣格中的兼透兼用、有情無情之論,只存在於月令透幹與會支之間,與命局中的喜忌無關。雖是如此,也須考慮到日幹旺衰喜忌的因素,以日主的需要而定。
用神既定,然無「相」則格不成。八字定格局,必須是從月令中選取「格神」。確定「格神」後,還須「相神」來支撐起「格神」,使得格局不破無損,這才是一個完整的命格。
如,以月令正官取之為格神為例,則格入正官格。正官強旺,則必身弱,用印洩官滋身,印就成為此正官格的相神。無印則用比劫,比劫則成為此正官格的相神。如此,格局才能成立,命局的平衡才不會被打破。
若是正官格中,財官俱旺,用印則見財壞印,正官格則為破格,這裡的財星則為「仇神」。用比劫奪財,則正官格依然成立。命局的平衡始終未能打破,皆因「仇神」財星被比劫制伏。而制伏仇神的十神也成此命局中的「相神」。
有格不正者敗,無格有用者成。能成為格神的十神,必定是八字所需要的,而相神也必定是格局的喜用神。傷用甚於傷身,傷相甚於傷用。在八字定格時,哪一位十神為「用」,哪一位為「相」,須審時度勢,全面分析。一字變化,天壤之別。
(因篇幅所限,本文中沒有作舉例詳細說明,朋友們可以在評論中提出疑問,我會詳細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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