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上映的電影《紅高粱》,帶火了四個人:張藝謀、鞏俐、姜文和莫言。
但如果你只看過這部火得一塌糊塗的電影,沒看過莫言的原著《紅高粱家族》,便也是略有遺憾的。
《紅高粱家族》作為我國首位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莫言的最負盛名的作品,多重的敘事、跳轉的時空、魔幻又現實的表現方式,成就斐然毋庸多言,故事中不僅有敢愛敢恨的滾燙愛情、有錐心泣血的家仇國恨,它還是一座奇幻詭譎的「瘋狂動物城」。
這不是莫言第一次用動物意象來輔助主題的表達,這部30餘萬字的作品中,多次著墨於動物描寫,讀完之後,鮮活而又殘忍地鐫刻進大腦皮層,留下難以磨滅的印象,進而又讓人思索,這齣場的每一種動物,都代表著一種人生。
小說重點寫到的動物有騾子、狗、黃鼠狼、雁、狐狸等,莉莉分由此一一說開去。
01騾子: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紅高粱家族》全書分五個部分:《紅高粱》《高粱酒》《高粱殯》《狗道》《奇死》。
黑騾在《紅高粱》一章中最先寫到,聯繫後續文字中騾子的命運和遭遇,用「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來形容,最恰當不過。
1.沒有主體身份認同,任人騎行與抽打
騾子本來就是非驢非馬的物種,所以它有著亦驢亦馬的責任,這個雜交的主體過著尷尬的生活。
「黑騾的屁股上挨著麻韁繩的無情抽打……它自認為已經盡力奔跑,已經跑得不能再快。」
騾蹄翻滾,蹄鐵閃爍,騾子覺得自己已經跑得夠快夠辛苦了,但主人說:「我不要你覺得,我要我覺得。」
霸道面前,容不下一句爭辯。
騾馬都有人牽著,在高粱地裡來來回回地走。
即使附帶著交通運輸的責任,要放肆奔跑,但騾子是沒有自由的,一根韁繩,就是他們前進的方向和禁錮的理由。
2.成為交換的物品,一邊撒野一邊麻木
「外曾祖父在奶奶回家的第二天,方才從醉鄉中清醒過來,他沒有忘掉的第一件事就是單廷秀答應送他一頭毛眼新鮮的大黑騾子。」
小說中,騾子是可以隨意轉贈的物品。主人會變,但命運不會變。不過撒野時,多遇還是少遇幾次皮鞭的事兒。
也許是習慣了,也許是慢慢積累起來的頓感,當它們看到同伴癱倒在地,也只能傻愣愣地在原地哀鳴,毫無辦法。
動物也是有情緒的,但是在強大的對手面前,束手無策。
3.忘恩負義不識解救,反過來傷害主人
騾的本性是犟的,翻臉不認人是常有的事,它的爆脾氣一言不和就上來了。
騾子倔強地高昂著頭,死死不肯移步……騾子憤怒起蹄,明亮的蹄鐵趵起泥土,濺了偽軍一臉。
全文最悲壯的莫過於劉羅漢冒死解救黑騾的那一段。
這才被搶走沒幾天,大黑騾就連主人也不認了。狗咬呂洞賓,誤識好人心,騾子飛起雙蹄,以惡相對。
正是它忘恩負義的行為,徹底激怒了主人,羅漢大爺喪失理智地與黑騾發生了一起惡鬥。
可悲的是,本來可以逃脫的羅漢大爺,被活活割了耳、剝了皮。
生死關頭,主人還憐惜著動物的性命,可騾子們不通情理,連累更確切地說害死了主人,它們難逃命運的捉弄:
「墨水河裡,去年曾經泡脹漚爛了幾十具騾馬的屍體。它們就停泊在河邊的生滿雜草的淺水裡,肚子著了陽光,脹到極點,便迸然炸裂,華麗的腸子,像花朵一樣溢出來,一道道暗綠色的汁液,慢慢地隨河水流走了。」
02狗:人有人道,狗有狗道
莫言對於狗的描寫,源於川端康成,與秋田犬的一次偶遇,便有了《白狗鞦韆架》中的白狗信使。
但《紅高粱家族》中的狗,不是恬靜可愛的,而是讓人毛骨悚然的。
《狗道》獨立成章,讓我們看到狗的兇殘,當然也可以理解為人的兇殘。
我發現人的頭骨與狗的頭骨幾乎沒有區別,墳坑裡只有一片短淺的模糊白光。像暗語一樣,向我傳達著某種驚心動魄的信息。光榮的人的歷史裡摻雜了那麼多狗的傳說和狗的記憶、狗的歷史和人的歷史交織在一起。
1.狗也分三六九等
小說中,有看家狗、喪家之狗、吃人肉的狗、領隊狗,他們是忠誠的、落魄的、殘忍的、驍勇的,三六九等、姿態各異。
數百條狗中,原是我家看家的黑狗、綠狗、紅狗成了首領。為了活下去,它們就像魯迅筆下的世界上本沒有路,硬生生在高粱地裡踩出一條「吃屍」之路。
三隊狗之間的關係微妙,它們為了伴侶、為了領地,為了護犢子,發動了一場又一場牙齒與牙齒之間的搏鬥,其中也不乏戰略戰術。
紅狗一直是老謀深算的,坐山觀虎鬥,要麼趁火打劫、要麼坐收漁翁之利。
黑綠兩隊為了爭搶一塊吃食而發展成打群架;綠狗趁黑狗約會時搞突然襲擊;見綠狗精疲力竭時,紅狗發動部下一哄而上,綠狗被咬成了「狗破爛」,黑狗也被逼到跳河自盡;紅狗贏得了勝利。
群狗把紅狗擁在中間,齜著雪白的牙齒對著難得晴朗的天上那個蒼白太陽,發出慶典般的嗥叫。
2.人與狗的肉搏戰
狗狗之間的爭鬥殘酷,那人狗大戰更是觸目驚心。
人狗肉搏戰可歸納為:打狗——被狗咬——吃狗。
一開始,父親有槍:
十幾對鬼火一樣閃爍的綠眼睛和一團團遍地翻滾的鋼藍色的影子。爺爺掏出槍,對著兩隻綠眼一甩,一道火光飛去,那兩隻綠眼滅了,高粱棵子裡傳來垂死掙扎的狗叫。
但是子彈總有用光的一天。他們不得不躲起來,或者發動類似閃電戰的突襲。
這些都無濟於事,狗狗軍團還是眼睛泛著綠光來了。
僵持下,德治(父母親的小夥伴)犧牲自我,做好引開狗狗的準備,關鍵一刻,母親投擲出的手榴彈忘記按發火機關,父親被狗狗襲擊了,關鍵部位咬掉了半邊。
神槍手爺爺的出現,父母親才得以安全。
那個冬天,爺爺輩和父輩們,都是在吃狗肉、穿狗皮的日子中度過。
仿佛被狗主宰了的人類世界在冬天裡又顛倒過來,人性戰勝了狗性,群狗踩出的灰白小道也漸漸與四周的黑土地漫漶一色,只有憑著記憶和想像,才能依稀辨出爭霸世界時留下的崎嶇道路。
3.像狗一樣活著的人
1939年的高密東北鄉,陷入了一片黑暗。
狗吃死人肉、人吃狗肉,不免讓莉莉分想起閻連科《日光流年》裡以死人作為誘餌捕食烏鴉的場景,這樣一個循環,細思恐極。
爺爺和父親穿著一身狗皮,白茬子朝裡,毛兒朝外,三分像人七分像狗。
在活下去的剛需下,人與狗又有什麼區別呢?
書中,另一個與狗有關聯的人物就是成麻子。
懦弱的他被侵略者抓去當指路人,害得無數同村同胞被炸死。好不容易逃脫槍口的羈押,回到家看到妻女已經被侵略者毀了。
於是他走上了復仇之路,在成麻子的建議下,組建了一支披著狗皮的英雄部隊,殺光了駐守在馬店鎮的侵略小分隊。
偷襲贏得了勝利,立了大功勞的成麻子卻自殺了。
他上吊時也沒把那張狗皮解下來,所以從後邊看,樹上好像吊著一條狗;從前邊看,樹上吊著一個人。
他鄙視曾經像狗一樣活著的自己,因此在報仇雪恨後,選擇了與這個世界訣別。
03黃鼠狼: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黃鼠狼在小說中是與「我」的二奶奶戀兒一道出現的。收錄在《奇死》的部分,這也使得故事充滿了魔幻色彩。雖然在莉莉分看來,戀兒也不是什麼好人,有著天生的放蕩,但她磕上黃鼠狼,也是可悲的。黃鼠狼的出現,她便不能好好地活,黃鼠狼是她的死敵。
1.黃鼠狼之厭
1931年秋天,二奶奶晚上外出,便被「黃鼠狼給魅住了」。
從此她成了黃鼠狼的傀儡,說著言不由衷的話,做著不能自已的事兒。
為了擺脫這個令人厭惡的魔怔,爺爺請了高人,想盡了辦法, 最後二奶奶自己排除萬難、打死了一隻偷雞的黃鼠狼後,才算了結。
這裡的黃鼠狼就像人的邪念一樣,如果你不自我療愈,就永遠走不出那個怪圈。
人人喊打的黃鼠狼,其實也是要人人自己去勇敢面對的。
2.黃鼠狼之恨
還有一種黃鼠狼,他們是可恨的,你已經跪地求饒,它還要挑釁你,甚至毀了你。
闖入二奶奶房間的日本兵便是這樣的黃鼠狼。
她從他們的笑容裡猜測到了、預感到了巨大的威脅,就像她曾經準確地感覺到那雄性老黃鼠狼的作揖打拱的動作中所暗示著的金黃色的淫蕩內容一樣。
邪念不可怕,可以及時懸崖勒馬;邪惡的人,親手把你推下懸崖。
二奶奶佯裝成大肚子,希望獲取一絲憐憫。
可刺刀仍重重地落了下來。
她脫光衣服擋在女兒的面前,那群黃鼠狼稍稍愣了一會兒,但還是沒有縮回邪惡的魔爪。
所以,二奶奶到死前,又回到了被黃鼠狼陰霾籠罩的恐怖中,不得安息。
04雁: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
雁只是《狗道》中的一個小插曲,但莉莉分覺得仍值得一提。
還記得小時候背的書嗎?「一群大雁往南飛,一會兒排成個人字,一會兒排成個一字。」
大雁是非常具有團隊意識的。它們守著自己的職責,卻也有面對外在的無能為力。
1.恪守團隊自有的規則
書中寫了我爺爺「釣雁」的故事。
這可得從一隻值更雀「狼來了」的傳說講起。
「獵雁者藏好,將燃燒香火一亮,值更雁叫,群雁醒,觀察一陣,見無動靜,繼續睡覺,如是者三,群雁以為值更雁謊報敵情,便一齊撲上去啄那雁,趁著混亂,獵雁人撲上去,可以活捉好多隻雁。」
原本想利用規則誘惑一隻雁上鉤,然後釣上一長串雁來,實踐證明,這個想法很傻很天真,且只有萬分之一的可能。
大雁有著天生的警覺,並保持著高度的團隊協作和自控能力,想攻擊它們,反而會被愚弄。
2.面對強大對手的無能為力
但是大雁也不是無懈可擊。
第二天拿了槍去,片刻工夫就打了三隻雁。
面對更強大的對手,它們能飛,也飛不出子彈的射程。
這世界,一物降一物。沒有誰是永遠的贏家,也沒有誰是徹底的輸家。
05狐狸:你痴迷的,也將毀了你
狐狸在書中的描寫,頗具神話色彩,不免讓我們展開一場中國文化中對「狐仙」意象的頭腦風暴。
它是伴隨著抗日英雄老耿一起出場的。老耿在戰鬥中被砍了18刀,恍惚中,他看見了一隻狐狸走向自己,本以為狐狸是來要他的命的,卻意外地被救了命。
狐狸伸出涼森森的舌頭舔著他的傷口。
於是老耿便認為是狐狸的搭救,自己才得以起死回生,在家裡供奉起狐仙的牌位,甚至到了迷戀的程度。
狐狸來村裡來偷雞,老耿明明可以一舉拿下,但是他覺得不能「以怨報德」。狐狸也好像在考驗老耿的信任似的,緩緩地在冰上邁著摩擦摩擦的步伐。
這種迷戀折磨著老耿,就像多年後他對自己大難不死、必有後福的執念是一樣的。
年老後,他沒有飯吃,去找人理論,卻投訴無門。
最後他怒燒牌位,選擇了自盡,他的神仙終究沒能保佑他,他的福也一直沒等來。
這個故事,對於現實具有很重要的延伸意義。執念這種東西,可以是蜜糖,也可以是砒霜,如果太過痴迷,勢必會毀掉一個人。
06結語
《紅高粱家族》的故事寫就1986年,莫言在再版後記中說「人老了,書還年輕」,我們今天讀,依舊鮮活。他筆下那些英雄豪傑、祖祖輩輩,走過艱難的歲月,跨越令人咋舌的經歷,和著人性與獸性博弈的節奏,讓人的思維也緊隨著大開大合。故事中的各種動物,它不僅僅代表著動物,也影射著人類。作者是手寫我心,讀者讀到的,也是屬於自己的世界。
以上文字為莉莉分原創,喜歡的加關注,與你一起共讀好書!(圖來自網絡,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