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周二,孟晚舟在加拿大溫哥華的卑詩高等法院申請放寬其保釋條件,但控方反對改變。法官將在12日至13日聽取支持和反對該項申請的論點。根據早前孟晚舟律師團透露的消息,他們希望申請包括在宵禁時間外,放寬日間監管的要求。加拿大司法部則表示,2018年12月對孟晚舟設定的保釋條件是必要和適當的,目前沒有理由改變。司法部的說明還提到,孟晚舟的引渡聆訊會將在3月1日恢復。目前設定是3月1日至5日、3月15日至4月1日、4月26日至5月14日都有關於濫用程序和引渡的聆訊。(記者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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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擬申請放寬保釋條件 加拿大檢方又阻撓
【環球時報駐加拿大特約記者 陶短房 汪品植】加拿大廣播公司23日報導稱,華為財務長孟晚舟的律師團隊當天在一場聽證會上表示,他們將於明年1月第二周向卑詩省高等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放寬對孟晚舟的保釋條款。加拿大檢方稱,希望法庭駁回這一申請。
孟晚舟2018年12月初在溫哥華機場被捕,隨後以1000萬加元獲得保釋。作為保釋期間的交換條件,她左腳腕必須隨時佩戴GPS跟蹤環、白天活動範圍不得超出限定區域、每晚11時至次日早晨6時必須待在位於溫哥華西區的家中,等等。孟晚舟的律師稱,此次申請主要是希望放寬對孟晚舟白天活動的限制。加拿大檢方就此表示,尚未看到辯方提出的具體申請,但檢方「初步討論認為不應同意,也不可能同意」。兩年前孟晚舟申請保釋期間,加檢方曾強烈反對,並稱孟晚舟「棄保潛逃」的風險極大。
周三舉行的聽證會還確定了未來數月的引渡聽證會日程。孟晚舟律師團隊將分別於明年3月第一個星期、3月下旬以及4月底向法庭逐一提交反對美方引渡孟晚舟的四點理由。此後,法庭還將聽取加檢方意見,檢方一直堅持引渡理由充分。
據稱,如法庭作出向美方引渡的判決,辯方仍可提出上訴。最終是否引渡的決定,將由加拿大司法部長作出。
中國駐加大使:孟晚舟事件嚴重傷害中國人民的感情
12月9日,中國駐加拿大大使叢培武在加拿大首都地區主流媒體《渥太華生活》雜誌發表題為《現在輪到加拿大解答中加關係中的一些問題》的署名文章,闡述了中方在孟晚舟事件、兩名加公民案上的立場,並就加國內的一些質疑和指責作了澄清和批駁。全文如下:
12月1日,孟晚舟事件已滿兩年。加拿大公民康明凱、麥可案也即將滿兩年。中加關係再次處在敏感節點上。加國內有不少評論,既有在孟事件上的理性呼籲,也有在康、邁案上對中方的不實指責。針對這些質疑,我願作如下回應:
第一,兩名加公民是否遭中方「任意拘押」?一些人指責中國「任意拘押」康、邁。事實是,有關加公民涉嫌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犯罪,被中方主管部門依法逮捕和起訴。中方司法部門依法獨立辦案,相關加公民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中國是法治國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國家的職責,打擊國家安全犯罪是各國的通行作法。因中加司法制度不同就攻擊抹黑中方的司法體系,這是典型的「雙重標準」。
第二,兩名加公民是否遭中方惡劣對待?加個別媒體聲稱康、邁在被拘押期間待遇嚴苛,不讓睡覺、甚至被強制拿走眼鏡等。事實是,中方依法保障了他們的合法權利。他們的拘押待遇同其他同類人員相同。疫情期間,中方還在法律允許範圍內,採取切實舉措改善兩名加公民待遇,包括改善其夥食,增加向二人轉交信件和物品的次數,安排康明凱同其父親通電話等。近來,在疫情防控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中方主管部門安排加駐華使館官員對康、邁進行視頻探視。個別媒體歪曲報導相關案件,違背職業道德。
第三,中國有沒有搞「脅迫外交」?一些人批評中國近年來在外交上變得「咄咄逼人」、搞「脅迫外交」。事實是,中國堅定不移走和平發展道路,堅持國家無論大小一律平等,從未對其他國家進行任何脅迫或幹涉。中國近代以來屢遭西方列強欺凌,最懂得「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一貫反對幹涉別國內政。同時,我們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絕不答應任何人、任何勢力企圖通過霸凌手段把他們的意志強加給中國、改變中國的前進方向、阻撓中國人民創造自己美好生活的努力。
孟晚舟事件不僅重創中加關係,而且嚴重傷害中國人民的感情。中國民眾有許多問題要問加方:為什麼美國同這麼多國家籤署了雙邊引渡條約,孟晚舟在來加拿大之前也到很多國家旅行過,但卻只有加拿大按照美國要求拘押了孟女士?為什麼在孟事件政治性質十分清楚的情況下,執意推進該事件的司法程序?為什麼加方在案件信息披露等問題上遮遮掩掩,想方設法阻止公開更多涉案文件?加方應認真思考這些問題。
孟晚舟事件是美國為打壓中國高科技企業和華為公司而一手炮製的嚴重政治事件。加方在孟女士沒有違反任何加法律的情況下,將其錯誤拘捕至今,導致中加關係陷入嚴重困難。該事件是中加關係的癥結所在,也是兩國關係繞不過去的坎。解決問題的鑰匙在加方手中。我再次呼籲加政府從事情本身是非曲直和公平正義出發,儘快作出正確決定,將孟女士釋放並確保她平安回到中國,為兩國關係重回正軌創造條件。
(原標題:最新進展!孟晚舟申請變更保釋條件,法官近兩日聽取論點)
(責任編輯:陳合群_NB12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