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個專欄,暫定名「重返三國現場」,主要講三國的文物與古蹟,這也是我最近在籌備的一本新書的內容。
這一篇講講印章。
從古至今,印章都是中國人身份與權力的象徵。從春秋戰國開始,印章已經開始廣泛出現。
印的材質有玉、金、銀、銅,一般為方形。到了兩漢三國,官印的材質已經與系在腰間的綬帶顏色一起,形成了一套嚴格的等級制度,即印綬制度。
根據《東觀漢記》《漢舊儀》記載,東漢印綬制度為:
皇帝,玉璽,黃赤綬。
諸侯王,金璽綟(蒼綠色)綬。
公侯,金印紫綬。
二千石以上官員(九卿、太守、中郎將等),銀印青綬。
四百石至二千石官員(尚書、長史等),銅印黑綬。
二百石至四百石官員(縣令、縣丞等),銅印黃綬。
印的上半部分稱為「鈕」,鈕的造型各異,常見的有龜鈕、鼻鈕、覆鬥鈕等。印紐也對應著相應的等級。比如龜鈕須千石以上官員才能使用。
早期印章的作用,一是標明自己的身份,二是封檢文書。兩漢三國時,紙張尚未普及,文書多用竹木簡牘書寫,保存和寄送的時候,要用封套套上,再用繩子捆起來,並且在繩子交叉處押上封泥,將印章鈐於封泥上。這樣既方便查找,又可以防止他人私自拆開。
印章的文字為白文篆字,這樣蓋在封泥上就會呈現出凸起的文字。官印的文字為持有者的官職,如「偏將軍」「關內侯」「關中侯」。除了官印,有些貴族和官員也刻有私印,私印上直接鐫刻著持有人的姓名,因此考古發掘中私印的出土,往往能夠成為確定墓主人身份的重要依據。如南昌海昏侯墓、洛陽曹休墓分別出土了刻有「劉賀」、「曹休」字樣的私印。
漢末三國,戰事頻仍,各鎮軍閥諸侯不受朝廷節制,紛紛自刻官印,或自領某職,或濫封部下。《三國志·武帝紀》載袁紹曾私刻玉印籠絡曹操的場景:「紹又嘗得一玉印,於太祖坐中舉向其肘,太祖由是笑而惡焉。」《英雄記》載,曹操為了安撫割據徐州的呂布,用自家的黃金和紫綬為他製作平東將軍印綬。為了抑制江東的壯大,曹操也曾經授予丹楊山賊印綬,煽動他們在孫權後方作亂。
為了懷柔周邊少數民族政權,漢、魏、晉統治者經常賜封這些首領王、侯、君、長等封號,並授予印綬,此類印章多用駝鈕或蛇鈕。所賜政權不僅有鮮卑、匈奴、羌、氐、滇等,還有海外的倭國(今日本)。
東漢建武中元二年(公元57年),光武帝曾賜予倭國使者印綬,這枚印章於1784年在日本志賀島發現,為金印蛇鈕,印面刻「漢委奴國王」五字,該印陳列於日本福岡市博物館。三國時期,魏明帝又下詔封邪馬臺國女王卑彌呼為「親魏倭王」,授予金印紫綬,並派帶方太守弓遵為使,將印綬送往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