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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科醫生賠了兩萬塊錢
我有一朋友,兒科醫生,不久前剛賠了兩萬塊錢,感覺很冤,於是打電話跟我抱怨。之所以感覺很冤是因為對方是他的好朋友,由於小孩眼睛發紅在微信裡諮詢他是不是因為發燒引起的,他說可能是吧於是讓對方先用些眼藥水觀察看看。
結果後來小孩眼睛腫得厲害都睜不開了才去眼科看病,眼眶蜂窩組織炎,住院一段時間花了不少錢,這就找他賠錢來了,因為微信有截屏啊,還有通話記錄啊,所以商量完價碼以後也就只能認栽,這時候沒有什麼朋友交情可以講。
廉價諮詢風險高
這種事情只要懂事理的人稍微分析一下就明白了,對方之所以微信他諮詢不過就是因為關係好的朋友裡面就他這麼個醫生而已,假如另外還有個眼科醫生朋友就肯定不想諮詢他了。
所以說這種諮詢很廉價,只是順便問問的事情,可是你如果把這個當作是家長裡短的聊聊天那就大錯特錯了,這就是個炸藥包,你得扛到那小孩完全沒事了才算完。
這個很廉價的諮詢所帶來的風險比你在診室裡看病要大上不知多少倍。
要說是因為對方家長心大吧,其實也不盡然,這心得多大呀,能一天天地看著小孩眼睛腫得睜不開了才去醫院。
說白了還是想省些事省些錢而已,心存僥倖才把事情鬧大了,說什麼聽了朋友的建議滴眼藥水所以延誤了治療之類的話無非就是個藉口,想減輕自己的愧疚感找個替罪羊罷了,特別是看病又花了不老少錢,還是找個冤大頭來買單比較實惠,至於錯嘛總是別人的,免得給自己留下心理陰影。
如果微信或者電話諮詢是要收費的,那麼就沒這事兒了。這麼說是真的很涉及人性的底線,但卻是實情,現實就是這樣冷冰冰的很殘酷。
那句話說得真是很好啊:「我又不是醫生,我怎麼知道病會這麼重?」對啊,人家又不是醫生,怎麼知道病會這麼重,所以後來醫院有了知情同意書這種東西,口說無憑,立字為據。
說白了吧,命是誰的那麼誰的責任就最大,小孩是誰的那麼誰的責任也最大,這個責任不是想躲就能躲得了的,哪怕主觀意願上想逃避責任,客觀上也逃避不了,畢竟冤大頭也沒那麼好找不是?
網上答疑莫逞能
人情和法理很須要區分開來對待,就以這例醫療糾紛來說,對於微信或是電話諮詢病情不予回應也不作出診療建議當然是合乎法理的,但不近人情。特別是作為一名兒科醫生去回答眼科的問題更是應該慎重,一般來說還是推薦到眼科去就診比較妥當。
這麼做確實讓人感覺很沒有人情味,但卻合乎法理也合乎診療規範,起碼將來朋友還是朋友,親戚也還是親戚。
試想想當初他若是推薦對方去眼科就診,那麼初診也就是開個眼藥水滴滴而已,後面病情加重了該怎麼治療還是怎麼治療,結果大致相當,但合乎診療規範,所以糾紛就沒有存在的理由。找不到人來充那冤大頭,那兩萬塊錢的賠款更是無從說起。
吃一塹長一智
我在電話裡與他聊了好一會兒,他的心情是好了不少,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所在,說就當花兩萬塊錢買了個教訓認識了一個朋友好了。
這話當然也就只能事後說說而已,安慰一下自己受傷的心靈。如今的輿論常常說中國的刁民特別多,也常常說中國的醫生都是黑心的,我倒沒有這樣的感覺。
我所認識的病人家長裡面要算得上刁民的二十幾年來也就二人而已,我所認識的醫生雖然醫術有高低之分但敬業心卻是普遍存在的。
我常常說,中國人是最講道理的,二千多年的儒家文化薰陶,讓中國人特別地言而有信,就是說講誠信。
會找你麻煩總是你說了什麼話留下了把柄,紅口白牙地憑空構陷他人的事情世間少有,畢竟也沒有什麼證據不是?
但反過來說,因為一兩句話扯上關係就賴上你的事兒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只是如此一來,兩萬塊錢的良心買賣之後所謂的好朋友一拍兩散,世上從此又少了一個願意在微信電話裡免費回答問題的醫生。
很多時候我們琢磨人心並不都是歹意,也須要尋找一件壞事後面的好心。有些人天生註定有渡劫的機緣,咱們沒那身子板,得躲他們遠一點。
他們需要的是不要錢的,卻能夠包治百病,噓寒問暖的醫生
最最關鍵的一點,網絡問診還會為現實醫療埋下隱患。簡單說,某個人網上問完一堆問題以後又去醫院看了。結果發現醫生說的和網上的根本不一樣,你覺得他會怎麼想?
行內人可能會覺得很正常,畢竟疾病判斷是主觀的,網上的醫生可能沒注意到一些問題,做出了甲診斷,給出了甲方案。而醫院的醫生發現了一些別的問題,給出了乙診斷和乙方案。但病人不懂,他懂什麼?他只會想你這個醫生是不是在坑我?我明明是甲毛病。
然後一言不合,一拍桌子。「我網上問過了,他們明明說是甲毛病!」
然後你讓醫生咋辦呢?最終的結果,反而可能進一步加深矛盾。
總結下,一切醫療行為最後都要回到醫院裡去,在網絡上問診的內容最多只能作為參考。對於明理之人,不管他去不去網上問診,他們基本都不會去和醫生起什麼衝突。
而對於不明理之人,這種行為只會進一步加重其對醫生的不信任,加重醫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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