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770年周平王遷都洛邑,周朝歷史進入後半段,王室衰微,禮崩樂壞,逐個崛起的諸侯漸漸不把周天子放眼裡,楚莊王甚至直接問鼎。這個時期,中國歷史趨勢是朝著封建化去的,昔日奴隸制的生產關係註定要被淘汰。但,新興諸侯短時間內誰也無法完成統一,他們急需人才為新的社會秩序提供理論指導,於是百家爭鳴出現了。
根據《漢書·藝文志》對那個時期的記載,當時諸子百家中數得出名字的就有189家,後來的《隋書》和《四庫全書》資料則說諸子百家數量上千。無論這個整體數量是怎樣,最後形成有影響力流派的不過十多家(儒家、道家、墨家、法家、兵家、農家、名家、陰陽家、縱橫家、雜家、小說家、方技家等),其中儒家和法家對後世影響都十分深遠。
秦朝曾出現「焚書坑儒」,漢朝又出現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這個罷黜不是指儒家之外流派的主張完全消失了,而是儒家被選中為封建王朝思想文化的正統。比如法家思想就依然沿用,讓西漢中興的漢宣帝反對讓儒術一家獨大,他認為治國應該「霸道」、「王道」雜治,這霸道就包括了法家刑法思想,「本以霸王道雜之」。
但是,兩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歷史上法家從來都是站在儒家背後,儒家掌控社會輿論,劃定思想界線,法家作為一種維持穩定的「術」存在,比如三省六部中的刑部專管司法刑法,「掌天下刑罰之政令......尚書侍郎率其屬以定議,大事上之,小事則行,以肅邦犯」,法家的實用性多過教化民眾的需要,教化民眾那是儒家的事兒。
自科舉制確立以來,儒家經典是讀書人的教材,即便任職於刑部,官員仍然是讀儒家學說出身,儒學先賢孔孟更是封聖,千年來祭祀尊崇不絕,這些都是法家所不能比的,可以說在封建時代,法家怎麼也鬥不過看起來溫吞吞毫無殺傷力的儒家,這點很有意思,因為早在戰國時期,法家就很看不慣儒家了。
法家的代表人物不少,經管仲、士匄、子產、李悝、吳起、商鞅、慎到、申不害、樂毅、劇辛等人發展,在戰國時期趨向成熟,出現了一個集法家思想之大成的關鍵人物:韓非。韓非整理了前人的學說觀點,綜合之後提出了更加激烈的法學主張,和強調「仁義孝悌」的儒家格格不入,就差把儒家弟子祖先都拎出來罵一遍。
韓非子在《五蠹》中提出:「故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什麼意思呢?儒家是主張克己復禮的,孔子就想著恢復周朝的禮樂宗法,強調仁愛,韓非對這種觀點嗤之以鼻,他認為儒家那些道德說教都是陳腐破爛,儒家重視的「禮樂詩書」都是早該被淘汰的遠古垃圾,要維持一國穩定,就必須「以法為教」。
我們可以這麼理解,韓非代表的法家,在和儒家爭奪「教」的地位。誰能成為社會的主導思想,更受君主的青睞,誰就能更加深入人心,上到廟堂下到江湖都有其學說散播,然後長久傳承下去。為此,韓非犀利地指出了儒家的一大堆缺點,他說「儒以文亂法」,儒家私學妨礙法治,不利於君王維繫穩定。
此外,韓非子還罵儒學是「愚誣之學」、「貧國之教」、「亡國之言」,這一點倒是跟近代提倡新文化、主張廢除傳統儒學禮教的學者看法相似。韓非子主張定法家於一尊,他的前輩商鞅同樣鄙視儒家,商鞅表示儒家學說不過是一些「高言偽議」,其理論都浮在表面,起不了富國強兵的實際作用,因此他也強調「法令者,民之命也,為治之本也」。
事實證明,商鞅輔佐秦孝公,重視農戰、輕道德文化教育確實讓秦國從貧弱走向強大,躋身戰國強國之列。但,以法家思想為主導的秦滅六國完成統一,卻只歷經二世14年便走向毀滅,還落得個「暴秦」的名聲,反倒是被法家百般瞧不起的儒家日漸繁榮,在孔孟二聖的基礎上,又出現了董仲舒等後繼者,董仲舒將儒家準則擴成「仁義禮智信」五常,後代代沿用。
儒家在思想文化層面上長久起主導作用,直到現在,反映儒家價值觀的古語照樣是人人會背兩句,什麼「人之初性本善」,什麼「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什麼「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我個人以為,現代社會許多人喜歡搶佔道德制高點,借著三觀名義對一些法治案件中的受害者隨意指點批判,甚至衍生出荒唐的受害者有罪論,其中恐怕就有幾千年來儒教洗腦的原因。
從這層來看,法家在中國歷史上與儒家相鬥一直落於下風,要探究原因,還得回到漢朝前法家思想自身的一些特徵上去。仍然以韓非舉例,韓非的主張是禁絕其他學說,獨尊法家,在他看來君王如果任由民眾被這些五花八門的學說影響,民眾就會是非不分;君王如果自己也兼聽這些學說,同樣會造成治理混亂。簡而言之,韓非和商鞅一樣,都想簡單粗暴、搞嚴格單一的思想專制。
但法家思想專制與儒家不同,打個比方,法家是硬刀子,儒家是軟刀子,嚴苛的刑罰是直接割人血肉,無孔不入的禮教是慢慢滲透進血肉,如果想維護穩定,緩和社會矛盾,後者無疑比前者更好用,這是法家輸給儒家的一點。
在君臣之道這方面,法家主張也比儒家激烈。韓非提出要尊君卑臣,把君主和臣子擺到了矛盾對立面,「強公室,杜私門」,君王必須有絕對的權威,君王定法出令,一切的生殺大權掌握在君主的手中,而臣子不能有自己勢力,以免成為誤國權臣。但這顯然不符合封建王朝的需要,君王只能平衡勢力,如果臣子毫無利益可言,為什麼要傻頭傻腦地忠君?
韓非主張「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儒家主張「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肯定貴族的特權,把禮教看得比律法重,這又符合了封建時代貴族集團的利益需要,封建王朝是私家財產,如果真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話,皇帝身邊還有親信拱衛嗎?
所以法家的法治長久作為輔助而不是主流思想存在,而儒家卻歷經千年發展變成了更適應皇權需要的教化武器。用道家的話來說,這大概也算一種「以柔克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