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路慈很快就追了出來。他拉著一寧說:「我送你。」
這是除了那個疏遠而禮貌的擁抱以外,路慈第一次觸碰到她。一寧往後躲閃,堅持說:「我自己走。」路慈堅持要送,一寧更加堅持要自己去。
他們之間的曾經,消失了。他看到了。
在她這樣堅持的時候,她也看到了。
路慈最終還是送了一寧,因為已經是夜晚了,一寧不認識路,而路慈相對熟悉一些。酒店離酒吧並不太遠,他們決定步行過去。
兩人並肩而行,就像十年前。那時候他們常常在夜晚並肩散步,閒閒地聊點兒什麼廢話。初戀中的戀人們,聊廢話也是情話,無所事事也是恩恩愛愛。
他們曾經有說不完的話,路慈最喜歡把一寧的手拉向自己的腰,讓她環著他,然後臭美說自己的腰多麼纖細,再吐槽一寧和他在一起後因為夥食太好而逐漸堆起肥肉的腰。
一寧總會追著他打,兩人吵吵鬧鬧,卻那麼幸福。
十年後的此刻,還是他與她,卻又不是他與她了。
他們依舊並肩走著。如今,她的腰細得不盈一握,他的腰卻因為中年發福而有了不少肥肉。一寧想,自己可能再也環不住了。
夜晚的泰國街頭依舊熱鬧不已,天氣有些悶熱。路慈問了幾句關於潛水證的問題,囑咐了一下一寧要注意安全,又說了幾句自己去美國學飛行員的往事,一寧隨口應著,兩人便再也無話了。
十年前的一切留在了十年前,十年後,那些共同擁有的曾經也從此消失不見。
原來,還不如不見。
到了酒店門口,一寧和路慈道別,路慈張開雙臂,說要來一個再見的擁抱。
這一次,路慈的擁抱卻明顯帶了更多的情緒,雖然依舊是禮貌而疏遠的,可路慈久久沒有放開,身體有些微的顫抖。
他在一寧的耳邊喊:「小一一。」
這是十年前,路慈對一寧的愛稱。她曾經那麼喜歡被稱為「小一一」的自己,已經十年了,再也沒有人這樣叫過她。
那年他們分手的時候,路慈曾說:「如果能重來一次,我一定不會失去你。」
一寧也曾經想要這樣的機會。她也曾無數次幻想過,如果能重來一次,如果當時做點什麼,此刻的結局是否會完全不同。
但是,今天,她知道了,縱然還有千次百次的機會,縱然他們都能回到當初,結局也不會有何不同。
在這個炎熱的異國,一寧清楚地看到了這一點。她再一次看到了他們的愛情,曾經的愛情。
他和她,他們從19歲到22歲的愛情。
十年就這麼過去了。
一寧潛水歸來,告訴我這個故事,我問她,為何沒有留下路慈的聯繫方式,至少下次出國,沒準能找他買個打折機票什麼的。
分手了也是朋友嘛!
一寧一笑,說:「分手後,做不了朋友。愛過的人,只能有一種關係,這種關係斷開了,就再也沒有別的選項了。」
我想了想,也是。
林夕寫《十年》,「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這「情人」真的是「有情之人」嗎?這「朋友」,又真的只是「朋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