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最後一天,關於郭敬明和於正道歉的事情,相信大家多少都了解了一點,本以為道完歉事情就結束了,沒想到莊羽接受採訪,說郭敬明的道歉並非真心實意。
先給大家理一下事情的來龍去脈。
讓郭敬明火遍全國的小說《夢裡花落知多少》,實際上是抄襲了莊羽的《圈裡圈外》,於是莊羽把郭敬明給告了。2006年,法院判郭敬明賠償莊羽損失20萬,並要求他登報導歉。然而郭敬明拒絕道歉,於是他就有了「文賊」的稱呼。
在這之後,靠「抄襲」發家的郭敬明一路走來順風順水,寫小說,拍電影,當導演,做導師,在娛樂圈混得不亦樂乎。這讓其他靠努力默默付出的編劇、導演、原創作者等人憤憤不平,是必要討個說法,好好懲治下郭敬明。
於是在2020年12月21日,編劇餘飛、汪海林、宋方金等156位編劇、導演、製片人、作家等聯名抵制郭敬明、於正等人,抵制信中明確寫著「抄襲剽竊者不應該成為榜樣」。
迫於壓力,在2020年12月31日,郭靖明公開在社交媒體向莊羽道歉,承認抄襲,並願意賠償一切線上線下所得收益。同時,於正的《宮鎖連城》也因抄襲瓊瑤的《梅花烙》而公開向瓊瑤道歉。
隨后庄羽對郭敬明的道歉做出了回應,表示這個道歉雖然遲到了15年,但還是接受郭敬明的歉意,同時願意將郭敬明的賠款用於成立一個反剽竊基金用來幫助原創作者維權,還邀請郭敬明加入。郭敬明同意莊羽的意見。
道完歉後,郭敬明執導的還在上映的電影《晴雅集》被撤檔,於正也退出了《我就是演員》節目,兩人也算受到了懲罰。
事情過後,莊羽及其代理律師接受媒體的採訪,當記者問道如何看到郭敬明的道歉時?莊羽說郭敬明於正的道歉並非他們的自發行為,而是迫於國家對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的加大,全民法律意識的提高,行業內對抄襲以及劣跡從業者的抵制,不得已而做出的道歉。
還表示如果這次不是156位影視從業者的聯合署名行為和媒體的大力宣傳,郭敬明和於正就不會道歉。
雖然說莊羽說的話沒錯,郭敬明和於正確實是迫於個人利益而不得已的道歉,這個全國人民都知道。既然莊羽已經表示接受人家的道歉,但事後採訪又說人家非真心,那你心裡到底是接受了還是沒有接受呢?
在我看來每個人其實都是表裡不一,首先郭敬明要為正在上演的電影《晴雅集》考慮,好不容易出來一個口碑還不錯的電影,可不能毀於他的陳年醜事,以及考慮到以後在影視界的長期發展,現在不得不低頭。
此刻郭敬明的心裡一定是想:道歉就道歉,君子不逞一時之強,為了以後,現在再「委屈」也必須要「忍氣吞聲」。
莊羽的內心其實是不原諒的,畢竟這麼多年的委屈,不可能一個非真心實意的道歉就能補償。但是事情搞得這麼大,人家也出面道歉了,如果不接受豈不是被全國人民說她小肚雞腸,不夠大度能容?難道給了臺階還不下,非要鬧到有你沒我,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地步嗎?
然后庄羽又不能直接說人家沒有誠意,畢竟郭敬明的道歉文案字字珠璣,態度誠懇,確實有悔意,所以只好表示接受。但心裡的那股氣還是沒消,因為她得到的不是郭敬明發自內心的懺悔,而是迫於壓力的「委曲求全」,所以有些不舒服的話不能公開在社交媒體說,就只能在採訪裡抒發了。
不過對於莊羽來說,心中的怒氣雖然不能完全消除,不過至少博回了面子,贏得了尊重,為原創作者出了一口氣,也算有所安慰。至於以後兩人是以什麼樣的方式相處,朋友還是合作夥伴?就看他們的心胸了。
我們在看這件事的時候,不能僅僅當作一個八卦新聞來看,而是要看到事件背後折射出來的社會問題以及帶給自己的思考。
近些年好的作品真的太少了,正如現在的影視劇拍攝,幾乎是翻拍老的作品,很少有新的好劇本出現。而文藝作品是時代的鏡子,創作者要有使命感和擔當,只有紮根生活,細心觀察才能寫出具有時代感的好作品。
而對於如何看待影視文學屆的抄襲現象,我覺得莊羽的話說得很對,她說:「影視和文學都是以創作為基石的行業,它們的意義也絕對不僅僅是娛樂大眾,文藝作品的價值在於使人們透過作品本身發現或看見一些我們日常無法觸摸的東西。
透過文藝作品,「美好」偉大「醜惡」「卑鄙」都被具象化了,影視和文學作品就是社會的精神食糧、是價值的輸出,抄襲、剽竊就是精神食糧裡面的假冒偽劣。」
另一方面,郭敬明的《晴雅集》是買了版權的,被下線確實有點殃及池魚。也有網友替郭敬明打抱不平,認為他欺負原作者應有此報,但不應該是以這樣的方式,希望有法律法規去依循,有合規的流程。封殺的權利不該被濫用,若擴大化對於行業來說未必是善事。有競爭,能夠讓好的作品有聲量,讓抄襲的作品、粗製濫造的作品無人問津,鼓勵優質的內容,創造好的商業化氛圍才是業內需要重視的。
不知道你們對於此事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