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楊映月
有人說真正愛過一個人後,是不可能做朋友的,更不可能做親人。因為,一見面就會心軟,一擁抱就會淪陷,哪怕多看一眼,就想重新擁有。所以,愛情,愛一個人,要麼一生,要麼陌生!
我想,這樣理解問題的人大有人在,也是愛情分手後的一種普遍思維邏輯。當然,由於每個人在愛情當中的經歷不同,所以在選擇分手後以一種什麼樣的關係相處都是無可厚非的。畢竟你沒有經歷過她(他)的那段感情,不知道他(她)的感受,你也就無法體會他(她)的心情。那麼,真正愛過的人,分手後,我們該做朋友?親人?還是做什麼最熟悉的陌生人,甚至是仇人呢?
就我個人理解而言,我覺得做陌生人和仇人的方式來處理這份曾經刻骨銘心的感情是不妥的。因為那既不尊重曾經的那段感情也不尊重曾經愛過的那個人,更是不尊重自己的人生!
其實,大部分的人的愛情失敗後都會經歷一種這樣的過程:剛剛分手的時候,我們由於對方放棄了這份感情,放棄了自己,所以有些懷恨在心,開始仇恨對方。
而後經過一段時間的沉澱後,再回味這份感情,會覺得真的沒必要跟曾經最愛的人處成一種仇人的關係,至少可以做一個最熟悉的陌生人。至少不至於一輩子心中存在著一份仇恨在心中。
多年以後,我們經歷了太多的人之後發現:與後來遇到的人相比較,還是我們曾經最愛的那個人——現在選擇做了最熟悉的陌生人或者是仇人的那個人最疼愛我們,對我們的感情最真!
這個時候的我們再次想起這份感情的時候,我們幡然悔悟:原來,真的不該跟自己曾經最愛的那個人做最熟悉的陌生人或者是仇人!原來,那個人才是真的愛我們的人!
愛情,從沒有獨立的存在這個世界上,都是在生活的現實土地上盛放著詩和遠方的瑰麗芬芳。然而,現實又是無情的,沒有什麼道理可講。所以,我們的愛情經常是一種「深深愛著卻走散了」的狀態。
真正愛過的人,分手後,我們應該懷著一顆感恩的心不去仇恨對方,也不該去做陌生人,而是學著放過對方,放過自己,做一個特殊的朋友或者是最親的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