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至今,國人一直有這麼一條不成文的講究,人們大多喜歡選擇在「閏月年」結婚。良辰吉日每年都有,為何太多的人就是非要犯著此種執著?
其實,這和國人辦喜事「好事成雙」的講究大有關係。這個關鍵的講究,並不是說閏月年的月份怎麼樣,而是一般在閏月年,往往會趕上兩個「立春」。這不,就連古人都說過「雙春兼閏月,結婚好時年」嘛!
一般喜結良緣的日子,人們做任何事情都喜歡取「雙」,所謂「雙喜臨門」,因此結婚的「喜」字都很獨特地寫作「囍」。那麼在這個大喜的日子,如果選擇的年份也是「雙春」,這份難得的造化,在人們看來也是含有「天公作美」之意的。
比如在今年2020年,就是個閏月年,閏四月,而且在正月和臘月裡,分別都有一個「立春」的節氣,即兩個春天,也稱「兩頭春」。
第二個立春:2020年農曆的正月十一,對應陽曆為2020年2月4日;
第一個立春:2020年農曆的臘月二十二,對應陽曆為2021年2月3日。
遺憾的是,今年的閏月年有「雙春」固然十分好,可是,在今年的第一個「立春」,因為大的環境因素,大家不得不居家「深居簡出」,否則,2020年開頭春那陣子結婚的人數絕對要比往年多得多。不過,錯過了頭春沒關係,誰叫今年是個有著閏月「雙春」的年份呢!這不,在2020年的年底,還有一個「立春」,農曆臘月的二十二,在等著大家能夠走出去透透春光,或秀秀喜氣,彌補2020年曾經錯過的頭春遺憾!
那「閏月」兼「雙春」年份的現象一般在什麼情況下會出現呢?其實這個規律很容易把握:
只要某年的農曆年初一在西曆(也即陽曆)2月4日之前,同時農曆年卅晚見於下一年西曆2月4日後,這時候,就會出現「雙春」兼「閏月」年的現象。
比如,2020年農曆初一是在西曆2020年1月25日,2020年農曆年卅是在2021年2月11日,這都非常符合如上規則,因此,在2020年,就出現了「閏月」兼「雙春」的欣喜之象。
當然,在閏月的雙春年之後,往往後面又會跟著一個「無春」年,無春年結婚就不行嗎?科學來講,完全可以!
因為從實際出發,歷史上的「雙春」年以及「無春」年這種現象的出現,並不是什麼宇宙級的神秘現象造成,而是古人們為了維持曆法在陰曆和陽曆間的平衡,便設定了「三年置一閏,五年置兩閏,十九年置七閏。」的規則。
由此,也就出現了在一個年份內會有「雙春」或「無春」的現象出現,而後,古人們又在結婚的習俗上習慣套用雙數,於是,就出現了閏月雙春年結婚特別多的事情。
總語:
在結婚日子選擇上,古人的習慣不可否認,畢竟雙喜臨門,兩情相悅,誰不喜歡任何事情都給湊個雙數呢!
然而現實的情況是,討個吉利的說法沒有錯,但終歸我們還得講求實事求是,善於變通,就好比在2020年的頭春雖然算是雙春年的頭個春天,可是地球人都知道,應該「少聚集」,結婚自然十分不合時宜,那麼,接下來「無春」的2021年開端,沒準對大家可以算是個好日子呢?在此,唯有先行祝願吧:國泰民安,平安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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