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後,老太太死去,安姑娘依舊抽著水菸袋子,吞雲吐霧間,她將會想起新婚夜裡遭丈夫冷落的那個漫漫長夜。
1906年夏,在日本念書的魯迅忽然收到家中急電:「母病危,速歸!」他不由得渾身打了一顫,還未來得及收拾行囊,便已匆匆踏上了歸國的輪船。
一下碼頭,魯迅便往東昌坊口周家臺門裡狂奔,直至他累得踉踉蹌蹌踏入家門那一刻,懵了。母親正端坐在太師椅上,神採飛揚,一點也看不出病危的模樣。一聽原委,魯迅臉色頓時喜憂參半。喜的是母親的病是裝的,此刻她安然無恙;憂的是母親裝病的目的是為了騙自己回來結婚,而且婚事已到刻不容緩的地步。
不管此刻心情如何複雜都好,魯迅都沒有絲毫表現。事後有人問起大先生受騙的反應,魯迅的母親魯瑞說:「他倒也不見怪,同意結婚。」
魯瑞沒有察覺出兒子的端倪來,實則魯迅平靜的外表暗藏波瀾。但無論如何都好,一樁婚姻悲劇已釀成。魯瑞的自作主張,自以為是,給朱安判了「無夫徒刑」,魯迅更狠,直接改判「死緩」。他不忍心這麼做,但他心裡已經跟母親打定了這樣的主意:「結婚前一切我聽你作主,結婚後一切我自己作主,那時你們可得聽我。」
回望七年前,訂婚之初,魯迅已感到隱隱不安。母親要包辦自己的婚姻,到底該不該說點什麼好呢?
那時候的魯迅,仍青春豆蔻,少不更事。雖說受新思想沐浴成為半個「精神小夥」,但還沒有歷經日本留學過後那樣的思想大轉變。那時候他的清朝辮子還在,還沒穿上西服,還處於對包辦婚姻與自由戀愛的罔惑之中,所以對包辦婚約一事,抱有含糊其事,靜觀待變的心態。更重要的是,他愚孝慣了,說不同意,跟母親硬剛,怕不會整出些什麼事來?
結果,不能洞徹兒子內心所想的魯瑞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她要是知道魯迅心裡百般不願,她肯定會三思後行。
魯瑞絕對沒說兒子的婚事一定要由她包辦。有了大兒子婚姻不幸的前車之鑑,她也同意另外兩個兒子周作人、周建人婚姻自己做主。
所以換回來想,魯瑞也不是那種母權至上,死犟脾氣不開明的人。或許魯迅當時說出自己的不滿,魯瑞就會重新權衡自己的打算。哪曾想這傻兒子一直唯唯諾諾,不出一言拂逆。估計事後魯瑞心裡有一萬個問號在質問魯迅:「你說啊,你不說出來,我怎麼知道?你不說我就當你默認了。」
路是魯迅自己情願走的,他有一句出名的名言,「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看來他很早就懂得這個道理。
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兩人的結合,真有那麼不堪麼?兩家又是看中了對方什麼?
很多說法,覺得魯瑞是看上了朱安的賢惠,這當然是原因之一。但深一層,魯瑞也看上了朱安有一個好家境。畢竟魯迅的祖父入獄之後,周家境況已大不如從前,能和一個家境不錯的姑娘結成親家求之不得。在沒有感情的包辦婚姻中,功利因素的呈現,起到了決定性作用。
另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魯迅當時要到江南陸軍學堂學洋務,走的不是應試考官的路子。魯瑞認為這不是一條正路,更甚至認為這是一條「末路」,將來一定前途一片黯淡。所以當魯迅提出這個想法時,魯瑞心都寒了。魯迅描述說:「我的母親沒有辦法,辦了八元的川資,說是由我的自便。」
魯瑞覺得,魯迅將來很有可能成為一個庸才。所以她不求魯迅振興家族,但求周家尚有餘力前,趕緊把他的婚事辦了。恰逢由親戚做媒牽線的朱家千金就是個門當戶對的不錯人選。
而朱家看上魯迅的理由就更加簡單迫切了,已過20歲的朱安已錯過了最佳的出嫁年齡,想要嫁出去,只能當填房。正好周家不介意年齡這一點,又有原配位置的空缺,所以兩家人一拍即合。
聽到這個消息,朱安一定很高興,待字閨中二十餘年,終於要出嫁了。而魯迅又在想什麼呢?「對方會是一個讀過書的新式女子嗎?」這樣的幻想在他的腦海裡一閃而過。轉而他又認清了現實,如果自己一定要在這個年齡結婚,那麼無論對方是誰,都毫無疑問是一位舊式女子。因為在新式教育剛剛興起的清末中國,尤其是紹興內地,幾乎找不到一位接受過教育的女子。如此一想,魯迅心裡就有底了,但他並沒有心理準備迎接這一切。
眼下學業未競,婚事卻步步緊逼。魯迅這回真是焦頭爛額,他絕沒想到,僅僅去南京讀書幾年,母親背地裡就整出了這麼個么蛾子。恐怕此地不宜久留,眼下還是走為上計。
1902年,魯迅考取了官費留學來到日本學醫。期間魯迅不斷收到家裡寄來的催婚信,因不厭其煩,他竟回信提出要朱安另嫁他人。但朱安不願意,這就有了對朱安口口相傳的嚼舌根。說魯迅給機會她走,她自己不走,不值得可憐之類的話。
在日本看慣了遍地開花的自由戀愛,魯迅的思想已發生根本性改變,內心的確對包辦婚姻反感抗拒。然而,他根本沒有說過「讓朱安另外嫁人」這種話呀。
「讓朱姑娘另外嫁人」這個說法,是由魯迅的堂叔周冠五流傳下來的。但這個比魯迅小六歲的小堂叔,並沒有親耳聽見魯迅這麼說,也沒有親眼看見過這樣的書信。完全是遊走於親戚之間道聽途說回來的一面之詞,沒有真實性可鑑。更加矛盾的是,後來他又說:「魯迅對婚事的回信很乾脆,一口答應,說幾時結婚幾時到。」那麼,小堂叔兩次所說的話,已經相互衝突了。
其實不用動腦子都知道,魯迅做事一向有考慮,怎麼會說出這種不經大腦,甚至近乎害人命的話。要知道那時還未步入民國,退婚對一個女人的尊嚴、名譽,都會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嚴重還可引發抑鬱自殺。
所以一直以來,朱安因為這茬兒受到的諸多詆毀,純粹是小堂叔惹的禍。但如果將小堂叔的話「將計就計」去推敲,魯迅要求的解除婚約,會有可能性嗎?
在朱安等待結婚的七年裡,魯迅的二弟周作人在日記裡寫到不少關於周、朱兩家人來往的事件。比如,周朱兩家曾一行十幾人熱熱鬧鬧僱了一條大船一起去看戲。
「晨同朱筱雲兄、伯撝叔、衡廷叔、利冰兄下舟,往夾塘看戲平安吉慶。半夜大雨。」
看戲途中,周家的傭人長媽媽發病猝死。朱安的弟弟徹夜不歸家,自覺陪周作人幫忙料理周家傭人的後事。這位「準小舅子」,儼然已不把自己當外人。
「初六日雨。放舟至大樹港看戲鴻壽班。長媽媽辰刻發病,身故,送去。」「初七日晴。歸家,小雲兄(朱安弟弟)別去。」
另外還有,周作人在日記裡多次提到朱安的遠房叔朱霞汀經常來周家臺門裡做客。不是來「食粉蒸肉二包」,就是來「買雀牌洋酒一匣」。周作人在日記裡喚他作舅公,十分親切。
周作人日記裡還有很多周、朱兩家人的來往記錄,不一一列舉。足以見得,魯迅雖未與朱安成婚,但兩家人卻都已認準了親戚關係。基於這種穩固的關係,兩個家族主觀層面上都絕不會好意思講出悔婚這麼難堪的話。
如果朱安收到魯迅的退婚信,稀裡譁啦一頓哭的場面肯定不可言狀。一個女人為一個男人等了七年,到頭來一場空,別說耽誤了多少青春之類的矯情抱怨,單單捫心自問,任誰都有可能在被別人毀掉自己的那一刻起殺心。何況朱安是熬了七年,她已經28歲,退婚標誌著她徹底完了,她的一生都會釘在家族的恥辱柱上,遭人口舌。
這也是為什麼七年來,長輩在她耳邊無數遍洗腦一句話的原因:「生為周家人,死為周家鬼。」為的就是告訴她,死也要死在周家。所以在個人層面上,朱安已經沒有退路可言,必須死磕到底。
最後客觀層面上,就更加難辦了。在清末的中國,包辦婚姻天經地義,悔婚是很嚴重的事,即使到了思想稍微開化的民國也未減分毫。以著名作家蕭紅為例,她因為抗拒包辦婚姻與人私奔,導致其父身敗名裂,不但被撤掉公職,還被迫舉家遷走。敢問魯迅忍心再度摧殘已經被「科場公案」折騰得足夠破落的家嗎?
總的來說,退婚是沒有任何可能性。既然如此,魯迅應該是抱定逆來順受的心態面對現實,但偏偏為什麼要將婚後生活過得像一潭死水?
老太太魯瑞描述:「他們既不吵嘴,也不打架,平時不多說話,但沒有感情,兩人各歸各,不像夫妻。」
為了打破這種狀態,周家和朱家的長輩從中調和,輪番勸好,但費盡口舌都作徒勞。
「為什麼他們總是好不起來」,魯瑞有感於自己作為始作俑者,每每內疚心痛。她問魯迅:「她有什麼不好?」魯迅回答說:「和她談不來。」
圖 | 朱安(右一)離開紹興北上前與娘家人合影
其實跟一個人談不來並不等於討厭這個人,但歷來卻被歸結為朱安很讓魯迅討厭,並圍繞朱安抽絲剝繭,找出了她遭到魯迅厭惡的原因。
事先說明,魯迅討厭朱安,有可能是一個誤解讀。但主流說法一直掉入這個誤區,那也不妨深入看看,那些從朱安身上揪出的毛病是否會從根本上導致魯迅討厭她。
第一條,不願放足,不上學堂。這是魯迅在訂婚期間,從日本寫信回來,要求朱安去辦到的。
「要娶朱安姑娘也行,有兩個條件:一要放足,二要進學堂。」但小叔子周建人解釋說,朱安沒有一條辦到,所以引起大哥不滿。
「結婚以後,我大哥發現新娘子既不識字,也沒有放足,他以前寫來的信,統統都是白寫。」
雖然不認可「你要跟我結婚,就必須取悅我,為我做出改變」這種自私的要求,即使魯迅確實是為朱安好。但實際上,魯迅並不對朱安能夠成功放腳、上學堂寄予希望,只不過是「試水」提出,能行就行,不行就拉倒。因為這兩個要求離經叛道,不符合當下禮教,的確強人所難,照理說魯迅熟知中國國情,應該是能夠諒解的。而且在與小堂叔周冠五的通信中,他也早早得知朱安拒絕讀書、放足的消息,實屬預料之中。
記恨於一件原先就已成定局,且別人難以辦到的事情,大概犯不著。另以民國詩人徐志摩與張幼儀的婚姻為例,張幼儀讀過書,又沒纏過腳,為什麼還遭徐志摩討厭?可想而知,是另有原因。所以不讀書,不放腳,不構成魯迅討厭朱安的理由。
第二條,朱安的自作聰明惹魯迅反感。母親魯瑞曾問魯迅,為什麼和朱安談不來,魯迅回答說:「她愛充當談話高手。」於是魯迅舉了一個例子:
「有一次,我告訴她,日本有一種東西很好吃,她說是的,是的,她也吃過的。其實這種東西不但紹興沒有,就是全中國也沒有,她怎麼能吃到?」
因為一次說話的過失,就將其歸為魯迅討厭朱安的原因之一,這也未免太牽強了。如果以此為依據推斷類似無趣的談話不止發生一次,所以才令魯迅生厭,那也不合理。兩人向來沒話談,又能有多少次談話的機會?那一次的交談,頂多就讓魯迅覺得話不投機,就像他自己所坦白的:「和她談話沒味道。」
值得一提的是,這裡有一個警示,朱安確實有故作聰明迎合魯迅的傾向。最經典的前科就是結婚當日,她小腳穿大鞋,以為這樣可以討魯迅喜歡。沒想到鞋不合腳,掉了下來,大寫的尷尬丟人。魯迅當時的心情一定是短暫的反感,再到無語哀嘆,因為還怪不得她。
其實這也看出了朱安深深的自卑,自卑的人才需要迎合別人。網絡上有一個話粗理不粗的順溜子,「舔狗舔狗,終將一無所有。」用來形容朱安對魯迅的迎合附和,不失貼切。
第三條,羞辱魯迅當眾博取同情。據魯迅的學生孫伏園說,老太太魯瑞60歲大壽那天,家裡賓朋滿座,席間朱安突然當著眾親友的面,指責魯迅種種不是。但魯迅聽之任之,一言不發,所以場面也沒有罵開。
事後魯迅對孫伏園說:「她是有意挑釁,我如答辯,就會中了她的計而鬧得一塌糊塗;置之不理,她也就無計可施了。」
從語氣上看,魯迅說這番話時比較平靜,不像憋悶氣的樣子,加之沒有當場發飆,故不像被觸中怒點,似乎根本沒有將朱安的所作所為放在心上,憑他從容應對來看就可以印證這一點。
另外,這次衝突諸多疑點。第一,一向忍讓順從的朱安怎麼會突然爆發?
第二,朱安從小背誦《女兒經》,牢記訓誡。當眾下丈夫面子是有悖婦道的大不敬行為,她是大家閨秀出身應該清楚,那又是誰給她勇氣去做?
第三,為什麼偏偏挑中了婆婆大壽的日子發難?很顯然,這極有可能是一出有計劃,有預謀,有商量的苦情戲。
這就不免使人懷疑,朱安背後有人出謀劃策,教她這樣去爭取親友的同情,好給魯迅壓力,好讓大家批評魯迅的不好。
別有一番意味的是,魯迅對孫伏園說的那一番話——「置之不理,她也就無計可施了。」可能魯迅也隱隱察覺到朱安是受人唆擺,只會有一說一照著做,做完就沒招了。畢竟「出嫁從夫」,衝撞丈夫的行為與朱安本身的性情和為妻原則都有很大出入,沒人在背後慫恿她怕是沒這個膽量。
至於這件事會不會構成魯迅討厭朱安的原因之一,解釋上其實跟前面大同小異。主觀邏輯上他不會跟一個自己不愛的女人計較,而且他作為新文化運動的鬥士,跟朱安的思想高度不是一個層級,只要朱安的行為能在他的理解範圍之內都不會去記仇,除非是不通情達理的人。
所以以上揣測朱安遭魯迅討厭的主流原因,存在錯誤解讀,魯迅根本就不討厭朱安。如果不是打情罵俏的討厭,那麼討厭一個人,理應帶有恨。魯迅又為何要去恨一個無微不至貼身照顧自己母親37年的女人?
但魯迅的冷暴力間接導致朱安一生都畫地為牢,無性無愛,無兒無女。這是不爭的事實。往往因為如此,泛濫的同情心誤導了理性思考,使得大眾以為魯迅的苛刻無情就是對朱安的討厭憎惡,其實這是要區分開的兩種態度。魯迅待朱安由始至終都保持冷酷,這是一種中間態度,不愛一個人,也不恨一個人。
至於魯迅為什麼要給予朱安一輩子的冷遇,根本原因在於他害怕面對現實。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魯迅一直在逃避。婚前逃去留學,婚後繼續逃去留學,留學完後,他又託老友許壽堂幫忙找一份離家很遠的工作。信中說,只要能離開,雖遠無害。可見,魯迅不想跟朱安在生活上有任何交集,他將朱安視為一個終生恐懼的陰影。
一生人只許這一次,多年以後,魯迅依然會回想起那一個三跪九叩的大喜日子。一頂封建婚姻的大紅帽蓋在了新文化運動領導者的頭上,末梢扯出一條前清的假辮子,他吞聲忍淚,默默承受著自尊心被踐踏,個人意志遭違背,猶如一個被玷汙的少女,深藏這股羞憤許多年不曾隨時間消散。
但他不會知道,他仙去的許多年裡,西三條胡同的青階石板上,還坐著一個老婦人,她咕嘟咕嘟地抽著水菸袋子,無比悽慨地告訴來訪之人:「周先生對我並不算壞,彼此間並沒有爭吵,各有各的人生,我應該原諒他。」
終於,她做了一世犧牲,完結了一筆爛了四千年的舊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