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朱安一生守候,卻換不來魯迅的愛,真是這樣嗎?

2021-01-10 徜徉世界史

實話,如果不是事關魯迅先生,我是很不喜歡討論這種家長裡短的問題的。這種問題,在許多地方,都應該是「三個女人一臺戲」的主要戲碼。人們常常管這叫「嚼老婆舌」。一個磊落的人,是不應該津津於別人的隱私的。

無奈的是,時代在變。

現如今,關於明星名人的婚姻家事,像馬蓉出軌還理直氣壯呀、誰誰誰身懷六甲時還出去跟別的男人約炮呀這類緋聞,往往高居熱搜榜榜首,比你非常努力寫出的正經文章,受眾多多了。此類花邊八卦在我們這個社會如此受關注,總讓人感到莫名的悲哀。所以,就看到有人說:朱安一生守候,卻換不來魯迅的愛!這個問題,看似平和,實際上卻有著另一種用意。直白地說,就是射向魯迅的又一支冷箭。

我們先介紹一下朱安。

朱安,浙江紹興人,是魯迅的結髮妻子,生於1878年,屬虎(另一說生於1879年,屬兔),逝於1947年,享年69歲。如果按民間的習慣計算虛歲,則是70歲了。

這裡要說一點題外的話。魯迅生於1881年,屬蛇。按照過去的說法,不管朱安是屬虎還是屬兔,在屬相上,她跟魯迅都註定不合:如果是屬虎,則有「龍虎鬥」之說(蛇在民間被稱為「小龍」);如果屬兔,則有「蛇跟兔,兩分路」之說——都不宜結婚。不知在那麼講究生辰八字的時代,當年這樁婚姻是怎麼湊成的。當然,現在人們認為,那些都是迷信。但是,魯迅跟朱安,畢竟都生活在那個年代,而不是現代。

清末民國那個年代,是中國的又一段紛亂黑暗時期。是一個大時代誕生之前的嬗變時期。對於國家來說,大時代的產生,當然是一件好事;但是,對於國民,大時代產生之前,卻往往是最難熬的一段歲月,如同臨產之前的陣痛。當時,國民的生存條件,比現在要差很多。根據一些學者的統計,當時國民的平均壽命,大約只有40歲左右。這個數據,我的感覺是有點偏低,可能是受了當時嬰兒夭亡的比例較高的影響。我們看朱安的父親朱耀庭(周作人日記中寫作「朱印亭」),是在不到50歲就去世的;魯迅的父親周伯宜,是在37歲去世的;朱安的親戚朱霞汀,是在31歲去世的。從這一組數字我們大致可以看出,當時的人,壽命確實不長。所以,朱安活了近70歲,在那個時代,應該算得上是高壽了。

朱安在那個年代,能活到如此歲數,並在多數時間裡,過著還算體面的生活,這不能不說是得益於她跟魯迅的婚姻。

根據魯迅年譜,朱安與魯迅完婚實在1906年陰曆六月初六。朱安與魯迅的婚姻,肇因于謙少奶奶。

論關係,這謙少奶奶和魯迅的母親魯瑞夫人,是妯娌關係,兩家只隔著一道牆,也就說,不僅是親戚,還是鄰居。

在1898年5月(大家都知道,這一年有戊戌變法),17歲的魯迅(如果按農村的習慣算虛歲,就是18歲)到南京江南水師學堂念書。

江南水師學堂遺址

半年後,即1899年1月,魯迅轉學到礦務鐵路學堂,這就是魯迅在《吶喊·自序》中所寫的「我要到N進K學堂去了,仿佛是想走異路,逃異地,去尋求別樣的人們」。此後三年,魯迅一直在這裡讀書,直到1902年1月畢業。

魯迅在礦務鐵路學堂的畢業證書(可以看出「壹等生」字樣。現存北京魯迅博物館)

在魯迅在鐵路礦務學堂求學期間,即1899年11月份,魯迅的四弟周椿壽染急性肺炎夭折,年僅六歲。而這時魯迅的二弟周作人(後來也是大文學家),又在杭州城裡念書兼陪侍身陷囹圄的祖父介孚公。魯迅的父親、就是那個魯迅到處給他找稀奇古怪的藥引的周伯宜,已在前年去世。這樣一來,魯迅的家中,只剩下10歲的三弟周建人陪在母親魯瑞身邊。不難想像,連續遭際公公入獄、丈夫去世、幼子夭折之痛的魯迅的母親魯瑞夫人,情緒一定是相當低落的。

在這時候,我們前面所提到的謙少奶奶,就經常過來串串門兒呀,或是隔牆問候一聲。這無疑給情緒低落的魯瑞以極大的撫慰,於是二人的關係逐漸密切起來。

這謙少奶奶的婆婆(也就是周玉田的夫人。周玉田曾經是魯迅的啟蒙老師)姓藍,她的娘家跟朱安同在一個村子,論輩分,朱安還是藍太太的內侄孫女。不知道什麼原因,時年21歲的朱安,仍然待字閨中,按當地風俗,她已經算是老姑娘了。而魯迅家中,由於連遭變故,家道中衰,長子魯迅雖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仍然沒有定親。於是,很自然的,謙少奶奶便給朱安和魯家做起了媒。實際上,這也是一份好意。

過去男女的結合,不像現在開放,可以自由戀愛。那時男婚女嫁,這件事主要是通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來完成。像現在這種自由的戀愛、經常上演的籬笆女人狗的劇情,古人認為,「鑽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民國時候,古風尚存。

於是,經過謙少奶奶的撮合,和一些訂婚的儀式,這朱安和魯迅的婚姻關係,就確定了下來。儘管魯迅與朱安的訂婚有好幾種版本,但是,在這婚約的締結過程中,作為最主要當事人的魯迅,始終沒有參與意見的機會,這一點,在學界是沒有爭議的。至於朱安有沒有參與意見的機會,我們不得而知。

此後,一直在外遊學的魯迅,不斷對這一婚約提出異議。魯迅在日本讀書期間曾來信要朱安「另外嫁人」(周冠五《我的雜憶》之《魯迅家庭家族和當年紹興民俗》P245),而魯迅的母親魯瑞則讓周冠五回信給魯迅,說這門親事,是她求來的,不能退聘!並且,朱家姑娘都這麼大了,悔婚對朱家姑娘的聲譽不好!魯迅後來又退而求其次,再次寫信希望女方進學堂、放足(朱安是小腳),不過,這希望也被朱家給否決了。魯迅的性格是倔強的,這些,無疑都為後來兩人婚姻的不幸,埋下了伏筆。

時光荏苒,轉眼到了1906年,朱安已經28歲了。加之有傳言說正在日本留學的魯迅娶了日本太太云云,朱家很著急,便催促魯瑞趕緊完婚。於是,魯瑞謊稱自己生病,把魯迅從日本誑回來,與朱安結婚。

從目前的資料看,在此之前,魯迅和朱安,是連一面也沒有見過的,更談不上感情。

當然可能會有人舉出胡適跟江冬秀的婚姻,說他們也是包辦的,怎麼就生活得很好呢?我覺著這絲毫說明不了任何問題。胡適跟江東秀生活得好,那是他們兩個人的問題,絲毫證明不了別的包辦婚姻就得生活好、就能生活好!

在這樁婚事的操辦過程中,魯迅的二弟周作人幾乎全程參與。他在回憶錄中曾說:「新人極為矮小,頗有發育不全的樣子。」(《知堂回想錄·六四 ·家裡的改變》 )。我們從這一段話也不難推知:幾乎全程參與的周作人,也是到拜堂的那天,才第一次目睹了朱安的芳容,更遑論魯迅。周作人曾不止一次地說:「我所有的資料,都是事實。」(見《關於魯迅之二》 )

這樣我們就可以明白:朱安這位小腳、不識字、並且結婚時已經28歲的舊式女子,嫁給了對她一直不感興趣、素未謀面、留學日本又熱愛文學的新式青年魯迅,這中間的鴻溝,該有多寬、多深?

也許,今天那些天真的少男少女會說:那都不是問題!

說這話的,一定是未婚者,而且僅限於少不更事的少男少女。倘若結過婚,至少有七年以上的婚齡的人,再讓他們來說這話試試?何況那時還在清末。

無疑,這樁婚事,不論是其產生過程,還是朱安自身條件,都讓最主要的當事人魯迅極不滿意。所以,在新婚之夜的第二天早晨,魯迅家的傭人王鶴照才能看見魯迅的臉上有被靛青染綠的痕跡。那意味著:魯迅在新婚之夜,可能流淚了。

接下來的事實,也反映出魯迅對這樁婚姻的抗拒:從第二天晚上開始,魯迅就搬出洞房,別居一室,並且很快就返回日本,繼續他的求學之路去了。此一別,直到12年後的1918年,魯迅賣掉了紹興的老宅、和兄弟共同置辦了八道灣十一號的新宅院、接母親和朱安等人同來北京生活,才得以相見。這搬家的過程,就被魯迅寫進了《故鄉》裡。

上面所說的,不過是一些表象。實際上,這類男女之間的感情糾葛,往往主觀的、隱秘的因素較多,冷暖兩心知,局外人是無法知道因而也無法體會的。生活中,我們經常會碰到,某個女士看上去不錯呀,先生看上去也很好,可是兩個人就是過不到一塊兒,離婚的多得是。所以,對於這類事情,別人、局外人就很難置喙、最好不要亂下斷語。那些慷慨陳詞的人,要麼是別有用心,要麼是慷他人之慨。

比如,某粉絲苦追劉德華十幾年、她的老父親為此事跳海自殺居然都不能使她回頭,可謂痴心也已。但是,劉德華並沒有選擇她作為自己的妻子,這件事,沒有人認為劉德華做得不對吧?

劉德華無需為女粉絲的苦戀負責,魯迅自然也有權不愛朱安,這道理是一樣的。

如果我們承認「愛一個人需要理由嗎?」這句話是正確的,那我們也就等於承認了「不愛一個人也不需要理由」這句話的正確,因而也就大可不必用這種挑事兒的語氣說「魯迅的正室妻子朱安一生守候,卻換不來魯迅的愛」!如果誰同情心泛濫,就讓他找一個自己討厭的女人生活一輩子試試。要是真能成功,中國(也包括外國)的離婚案一定會減少許多!

但是,在那個時代、那種情況下,魯迅和朱安都不能選擇離婚。魯迅打算「陪著做一世的犧牲,完結了四千年的舊帳」;朱安則希望「像一隻蝸牛,一點一點往上爬,總會有爬到牆頂的那一天」。

然而,新式青年女大學生許廣平出現了。她的出現,徹底擊碎了朱安的「蝸牛夢」!她不得不哀嘆:「可是現在,我沒有辦法了,我沒有力氣爬了……」這隻蝸牛,落地了。

魯迅在許廣平的鼓勵下,勇敢地追求了自己的新生活,但他和許廣平並沒有拋棄朱安不管,而是一直負責朱安的生活供應。在魯迅死後,許廣平又接過了負責照顧朱安生活的擔子,直到朱安去世。

我們不妨看一看1946年(也就是魯迅去世10年後)朱安寫給許廣平的一封信(他人代書):

許女士:

來信及相片(按:此前朱安曾寫信給許廣平,想要許廣平和周海嬰的照片)都收到了。您的精神很好,可是顯得老了。也瘦了些。都是為工作過多勞累所致。海嬰也長大得多了。我看見這相片後,心裡非常高興,並祝福你們。兩次帶來的六十萬元(按:當時的白面要600元一斤)都早已收到,作購米麵煤炭之用了。我既無力生產故應極力節省。北平日來的物價尚算平和,只希望最低限度不要再漲已算萬幸,並且希望國家的內戰停止才可以慢慢的好起來。這裡天氣很好,我也很好,請你們不要惦念。

別的事情下次再談。

近安

周朱氏鞠躬

十月十八日

從信中分明可以感受到朱安對許廣平的親情與感激。這跟許廣平的肚量和作為尤其是在魯逝世後對朱安的生活上的照顧當然是分不開的。因而,朱安到死,都說「許先生待我不錯」。

某些人義憤填膺地嚷嚷「朱安一生守候,也換不來魯迅的愛」,在朱安看來,也許並不以為怎樣,要不然,她也不會在臨死的時候還留下遺言要「葬在大先生身邊」、「生為周家人,死為周家鬼」。

我們不妨這麼說:朱安的婚姻生活,就感情上來說,固然是不幸的,但是,她與魯迅的婚姻,何嘗不又是朱安的幸運呢?倘若沒有魯迅,在那個社會,以朱安自身的條件和家庭背景,她恐怕未必能過上如此體面的生活。要知道,很長一段時間,朱安的身邊,都是有保姆的。現在,我們都小康了,家中有保姆,有幾個?況且,倘若沒有魯迅,朱安也將會和其他芸芸眾生一樣,淹沒在歷史的塵埃當中,不可能被人提起!

朱安一生守候,是沒有換來魯迅對她的愛。但這是朱安自己選擇的生活。魯迅沒有逼她、許廣平更沒有逼她。如果非要找一個禍首,那就只能怪當時的社會、當時的觀念,就如同那可憐的祥林嫂。

想要更詳細地了解這方面情況的朋友,不妨去閱讀一下王錫榮的《魯迅生平疑案》、朱正的《周氏三兄弟》、喬麗華《我也是魯迅的遺物——朱安傳》。這幾本書,都是比較客觀的。讀了這些書,我們便會有自己的判斷,這要比讓別人的思想在你的腦海裡跑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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