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實例研究中發現了一些關於出生時辰不準的情況,總結了下,有多種可能,分享給大家。
第一,出生時沒有考慮真太陽時的差異。眾所周知,北京時間是為了統一計時,方便全國各地的朋友都有一個統一的時間。但出生時間因各地日出不同,所以在排盤時要考慮真太陽時。比如出生在新疆,真太陽時比北京時間慢2小時左右。這是很多初學者容易忽略的問題。
第二,當真太陽時調整後正好在時辰交接點,比如真太陽時調整出來在中午11點01分。像這種情況要進入二次校對,這個二次校對可以根據命主的現狀包括學歷、出生家庭狀態等等進行校對。這點非常考驗命理師水平,有些命理師其實自己也說不出兩個時辰最大的差異在哪。
第三,夏令時問題。我國之前有幾個年份實行了夏令時,具體如下:
夏令時:1986年至1991年,每年四月的第2個星期日早上2點,到九月的第2個夏令時鐘表雕塑星期日早上2點之間。
1986年5月4日至9月14日(1986年因是實
行夏令時的第一年,從5月4日開始到9月14日結束)
1987年4月12日至9月13日,
1988年4月10日至9月11日,
1989年4月16日至9月17日,
1990年4月15日至9月16日,
1991年4月14日至9月15日。
夏令時出生的人,其出生時間首先要調整成北京時間,然後再根據出生地排盤出真太陽時間。這也是出生時辰容易出錯的一個點。
第四:出生證明的時間不準確。多個案例發生了這樣的情況,出生時間醫生未必寫的是非常準確的時間,有些寫了個大概時間。尤其是真太陽時間與北京時間相差不大的情況下(5分中內)這種情況也需要進行校對。
第五:出生的時候沒有鐘錶,大概時間,如吃晚飯的時候生的,早上天剛亮的時候生的,諸如此類都需要時辰驗證。
其他還遇到過,從產房抱出來算出生時間的,出生證明弄丟的,記錯時間還有記錯日期的等等。
寫此文想告訴大家,時辰是人生蓋棺定論的點,所以要非常嚴謹的對待。不要自認為,而是要尊重客觀事實。我有遇到出生時辰校對後在兩個時辰交接點,明明現實更符合層次低一點的時辰,對方卻偏偏不願意面對非要自己認為是另一個層次高的時辰。其實只有面對現實,才能更好的定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