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稱,廣東石油化工學院一名男生,在上課時突然把濃硫酸澆在兩名同班女生頭上,導致女生受傷,這一爆料,很快也得到了學校官方的證實。
這種極其惡劣的傷害行為,幾乎已經超出了正常人的想像,每一個心懷良善的人,都為受害女生的遭遇感到揪心。
從網絡上流傳的爆料當中,我們可以大致推測出這件事的輪廓。
在答疑課上,班級中的一名男同學直接當著老師的面,突然用不知道是什麼的化學試劑澆到了兩個女生頭上,由於化學試劑強大的腐蝕性,受害者頭髮、眼睛,甚至半張面部都受到了嚴重的傷害。
受傷女生發出的尖叫,更是無比撕心裂肺。
從更多爆料內容來看,這名男生用的化學試劑可能是濃硫酸。
還有網友轉發了洗手間地上一團一團頭髮的照片,疑似受害女生被潑濃硫酸後燒掉的頭髮。
豆瓣恐婚恐育組的網友補充了更多細節,稱任課老師及時用大量清水衝洗了兩個受傷女生的傷口,救護車也很快趕到將兩人送去了醫院搶救。
圖片來源:豆瓣恐婚恐育組
而那位潑硫酸的男生事後冷漠的反應,則更令人不寒而慄。
圖片來源:豆瓣恐婚恐育組
隨後,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後也趕到了學校,將這名男生制服並緝拿歸案。
今天一大早,茂南公安也通報了這一事件。
警方通報證實了廣東石油化工學校西校區,有一名男生因矛盾糾紛致同班三名女生受傷。目前,三名傷者正在醫院接受治療。
在和其他人交流時出現矛盾,其實在所難免,但大多數人都會選擇正常的方式處理矛盾,無論是各讓一步解決矛盾,還是乾脆老死不相往來,都不至於通過犯罪的行為給他人造成嚴重傷害。
因為鬧了矛盾就給別人潑強腐蝕性化學試劑,直接威脅對方生命安全的舉動,實在是太過於駭人聽聞,也足夠令人髮指。
今天下午,有媒體採訪了醫院方面,醫生確認了傷者被潑的就是硫酸,而且受傷比較嚴重,可能會毀容留疤,其中一女生臉部和眼角膜受到了嚴重損傷。
正值花季的女孩子,突遭如此橫禍,忍受著燒傷、失明、毀容的傷痛……她們的一生,都將就此改變,甚至永遠走不出這件事的陰影。
面對這種用殘忍手段傷害他人的惡劣行為,絕大多數人都在譴責這名男生的惡毒。
然而,評論區卻有不少人對潑硫酸的加害男生產生了共情?
有人認為這種殘忍的行為是一種反抗,推測加害人可能經常受欺負或被嘲笑,內心積怨已久。
被欺負後選擇反抗,可以,但是用這種方式反抗,毀了他人,也毀了自己,不行。
有人話裡話外的意思都是給別人潑硫酸並不是真相,只有加害者之前的經歷才是真正的「真相」。
真相固然重要,為了預防犯罪,一些必要的反思值得進行。但是,無論真相是什麼,用這樣一種極端的手段去復仇,去消除自己的恨意,是否解決了矛盾?又是否值得同情和諒解?
更有人信誓旦旦:「女生應該也做了什麼壞事」。
女生做沒做壞事目前尚不得而知,但是,已知的是涉事男生犯罪的事實,與其在這裡大搞陰謀論,不如關注事件本身。
還有人,一邊裝作客觀公正地稱「不予置評」,一邊陰陽怪氣地猜測女生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
請問,在事件尚未明朗之際,做這樣的猜測就很「客觀」?很「公正」?
通過尋根溯源的方式去解決問題,沒錯,但既然目前還不知道初始原因,就不要把髒水刻意引到受害女生身上,這不是在解決問題,而是掩飾問題。
同樣,有網友試圖找出男生對女生潑硫酸的源頭,給這種惡性行為找到動機,仿佛被害女生被潑硫酸有「活該」的成分。
的確,對化工專業而言,儀器的不當操作可能會造成嚴重的後果,老師或助教立刻指出操作者的錯誤,是對的,但如果真如截圖所說,是通過辱罵的方式指出錯誤,那麼這種行為本身也是錯誤的。
只是!老師行為錯誤與否,不能和涉事男生的犯罪行為混為一談!
因為,男生無論因為受到了什麼樣的刺激,都不應該通過潑硫酸的方式傷害他人,這中間不是必然的因果聯繫,這樣的行為本質上就是錯誤的,屬於犯罪。
如果我們都對這樣的犯罪行為加以同情,那麼,誰來對受害者負責?犯罪本身要付出的代價又是什麼?
網友:
說一個我被潑濃硫酸的真實經歷吧
作為一個天坑專業的學生,各種無機強酸我也是身經百戰見得多了,投反應經常用到三酸乃至煙硝高氯之流,早已經習以為常,但是那次的經歷是真的讓我對濃硫酸以及那個人產生了巨大的陰影,揮之不去。
事情是這樣的,今年疫情原因學校自願返校,於是我們宿舍一共6個人回來仨。但是因為宿舍要裝修,需要把東西都搬到別的地方,我們三個人在徵得其他人同意後,就義務承擔了把宿舍所有人的東西都搬走的任務,這個過程中我們沒有收到任何提醒有個哥們兒自己私藏了一點危險品。
然後就是正常的搬東西,等搬到其中一個人的壁櫃時,事情發生了。宿舍的構造是這樣的,壁櫃下面是一張齊腰高的桌子,我們三個人以這張桌子為圓心,依次站在桌上、0.3m處(我)、1m處,站在桌上那個哥們在給那個人收拾壁櫃時看到一個鞋盒,於是就把那個鞋盒抽了出來,在那一刻,我看到一個碩大沉重的圓底燒瓶從鞋盒下面掉了出來,砸在了那張齊腰的桌子上,我耳邊聽到一聲清脆的玻璃炸碎的聲音,那一刻呼吸停止了,時間變慢了,油亮稠厚的液體一下子朝四面八方爆裂開來,在空氣中直接有一陣酸滾的霧氣翻騰(硫酸是非揮發性酸,這種架勢我也是第一次見)。於是我們三個全都遭了。站在桌上的哥們由於站的高,只是鞋上和褲子粘上了點,我和另外一個哥們兒全身都被噴濺了很多,我又因為站的離爆心最近,所以被潑到的面積最大。
裝濃硫酸的燒瓶在桌子上炸掉,桌子的腐蝕情況
被潑到硫酸的那一刻,感覺有油滑的液體透過衣物貼到了皮膚上,下一刻,液體突然開始變得滾燙,想像一下,直接把手貼到開水壺上面的水蒸氣上燻,就是那個感覺。而且還在持續變燙,在一兩秒鐘內,肉眼可見的變黑。這個時候我第一個反應過來,大喊一聲,「我操,硫酸!!!",然後三個人就和瘋了一樣,馬上衝到隔壁淋浴間。直接把淋浴頭水開到最大,從頭往下劈頭蓋臉的澆水。水遇到沾到硫酸的地方,原本就很燙,一下子變得更燙。但是水不能停,一定要用大量的水澆,讓水帶走熱量。然後我迅速把身上所有衣服脫掉,脫的時候發現有的部位已經和皮膚粘連到一塊兒了,一扯就會有已經變性的表皮掉下來。知道502膠黏到手上,再一整塊兒撕下來是一種什麼手感吧?就是那個感覺。三個人一邊鬼哭狼嚎一邊衝了大概有十幾二十分鐘冷水,然後給學院打了電話,火速奔到醫院了。
導員知道了這件事以後震怒,馬上到醫院看我們,給在壁櫃裡藏濃硫酸的那個人打電話,質問他到底是從哪來的硫酸,放在宿舍想幹什麼?這個時候最讓我憤怒和心寒的發生了,這個人在發生這種事後,第一時間想到的並不是道歉以及關注我們三個傷情如何,而是推卸責任和把水攪渾。他矢口否認他在宿舍放過硫酸,還說硫酸是我偷來的。
掛了電話,他反手又給我打來電話了。問我到底發生什麼了現在在哪?我壓抑住憤怒,往外套話。我問他你是從哪兒弄的硫酸?差點出事你曉得不?他說他是從有機實驗室偷來的,用圓底燒瓶裝了100ml。我說你把硫酸放在哪?他說放在壁柜上鞋盒裡,應該是滲出來了,把鞋盒燒了個洞,所以拉鞋盒的時候就直接掉出來了。ok全問出來了,開著免提導員在旁邊怒不可遏,一把搶過手機怒斥讓他買最近的機票立刻馬上回來。
說回我這邊,醫院檢查以後有幾個地方化學燒傷,主要集中在腿和腳上,不幸中的萬幸是我反應快,從被潑硫酸到反應過來這是硫酸,大概只有兩秒鐘。也幸虧我的宿舍就在浴室旁邊,從宿舍跑到浴室打開水這一個過程加起來不到十秒,所以硫酸雖然把衣服燒的面目全非,但是皮膚只是輕微的燒傷。我無法想像如果是在一個附近沒有水源的地方,碰到這種情況該有多絕望。
被燒的面目全非的褲子
因為醫院也沒有處理過類似的情況,託一個哥們從藥化實驗室搞了點碳酸氫鈉溶液敷了敷,一瘸一拐的回去了。第二天就發了燒,應該是前一天劈頭蓋臉澆了太多的冷水以及過度驚嚇給我整應激了。至於藏硫酸那個人的後續,就不提了罷,我至今也不知道他在宿舍放硫酸到底是為了什麼,我不相信他回來以後說的只是因為好玩兒的這種說辭,細思極恐。
回到題主的問題本身,濃硫酸這類危化品是如何被其他學生拿到的,我只能說,如果你從事相關行業或者學習相關專業,這種級別的東西想搞到不要太容易。說到底,不管是硫酸還是其他什麼危化品,管理是一方面,但僅靠嚴格管理還是不能完全杜絕類似惡性案件。很贊同有一個答主的回答,即使沒有硫酸,還可以是刀,還可以是毒藥,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還是人。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網友:
這是極其極其惡劣的故意傷害罪,我一點不希望這件事被歸位男女對立,這是很嚴肅的蔑視法律、權移民間的問題(因為我認為男女之間存在矛盾的問題遠遠不如部分人認為異性做出了對不起我的行為我就可以隨便殺他/她的問題可怕)
管你男的女的,想像一下你身邊坐著的一個人,突然站起來潑你濃硫酸,不覺得害怕嗎?不覺得毛骨悚然嗎??罪何至此?平民沒有審判權力,法律裡更沒有潑硫酸毀容的懲罰方式。肆意行私刑,審判權在每個個體手裡,這是很可怕的一件事,危害到我們社會每一個個體
今天他可以因為她出軌殺掉她,明天她可以因為他家暴毒死他……只要獲得了公眾輿論的支持就可以肆意妄為嗎?那社會秩序還有什麼存在的必要??
這件事不分男女,無論公眾輿論認為男的罪該萬死還是女的罪有應得,都不能改變這是一個極其惡劣的故意傷害事件的事實,這個男的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法律上的代價。
基本上是毀容了,我看視頻新聞的現場被扶走的女孩子,還有現場應急剪落下的頭髮,真的很慘。
還有微信截圖中同學留言,說頭髮冒煙,應該是頭皮被灼燒引起的,還說臉上全是,還有流到眼睛裡的,這樣的眼睛基本也是廢了。
真的很難想像,二十多歲的學生能做出這種喪心病狂的事,學生之間究竟可以因為什麼矛盾能做到這種程度去報復。而且是一下子就衝著三位女生去的。
你說一位女生還可能是感情糾紛,三位女孩子?難道這位男孩子被她們霸凌了?
突然之間的失心瘋麼?
一開始我以為是融掉脫落的頭髮,經過評論區朋友提醒,這是因為頭髮能夠吸附硫酸,為防止繼續腐蝕皮膚,同學們剪下來的頭髮,為同學們的應急行為點讚。
剛才和同事聊起這事,同事說把這男的捉住泡在硫酸裡算了,聽得我大汗~
唉,無論怎麼賠償,怎麼懲罰都沒法挽回三位女孩子從前的面容了,不光是毀容,我覺得還有可能殘疾。就算好了,以後出門就算戴口罩都遮不住曾經的傷疤,以及傷疤帶來的永遠的心理傷害。
判刑案例:
很久沒有看到潑硫酸案件了,之前看到的潑硫酸案件,不是死刑就是無期徒刑,最少也得十年八年。因為往臉上潑硫酸,會在臉上留下極大傷疤,難以癒合,讓受害人痛苦一輩子。
案例一:陝西富民,6歲男孩遭母親熟人潑硫酸,涉事男子已被執行死刑!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3年9月出生的李某與林林的母親阿英有感情糾葛。2016年9月5日,李某放火燒毀阿英家的一輛麵包車,並因此事於2016年12月8日被判處拘役6個月。2017年3月5日刑滿釋放後,心生怨恨的李某仍繼續糾纏阿英,並表示要報復她一家。為此,李某專門購買了1瓶硝酸和1瓶過氧化氫。
2017年6月2日,李某到富民縣款莊鎮阿英的家附近去找她,沒有找到。當天下午4點半左右,李某在村路上遇到了阿英6歲的小兒子林林。李某認出林林,便掏出事先準備好的硝酸瓶子,把硝酸全部潑灑在孩子的頭上。後經鑑定,林林構成重傷二級;孩子的容貌重度毀損,構成二級傷殘;全身多處留下瘢痕,構成八級傷殘。
法院審理認為:李某因情感糾葛洩憤報復,使用腐蝕性溶液傷害年僅6歲的被害人,導致被害人重傷、容貌毀損、二級傷殘,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且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應當依法懲處。另外,李某因故意毀壞阿英家的車輛被判處拘役6個月,刑滿釋放後不思悔改,在不足3個月的時間裡又實施犯罪,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大。據此,法院依照《刑法》相關規定,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李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宣判後,李某不服,提出上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李某的死刑判決。
2019年9月20日,李某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案例二:向「小容祖兒」潑硫酸 前男友被判死刑
男子因女友提分手向其潑硫酸 一審被判死刑
「董利平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張文豔各項經濟損失費98576元。」11時許,法官宣讀了長達14頁的判決書。
法院判處董利平死刑的原因如下:「董利平使用硫酸潑灑被害人,毀人容貌,致被害人重傷並造成一級傷殘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且作案手段特別殘忍,也給被害人造成嚴重殘疾,應當依法予以嚴懲。「雖然董利平是初犯,但對作案的關鍵情節,避重就輕,無悔罪表現……給被害人造成了難以解除的終身痛苦,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董利平和張雯豔於去年3月建立戀愛關係,並同居在一起。後兩人經常因生活瑣事發生糾紛,甚至打架,去年7月,張雯豔搬出兩人同居的房子。此後,董利平多次找到張雯豔要求和好,均遭拒絕。
去年8月30日上午,董利平攜帶硫酸,至春熙路九龍廣場5樓消防通道處,在要求和好遭到拒絕後,董利平拿出事先準備好的硫酸,潑在了張雯豔的臉部及身上,造成張雯豔全身多處嚴重燒傷,五官嚴重畸形。
經法醫鑑定,張雯豔所受損傷為重傷,傷殘等級為一級。
案例三:因為嫉妒,信陽女生向同學潑硫酸,最終被判處死刑!
河南省信陽市358廠高級中學的高三女生馬娟因為嫉妒同班女生的學習成績,居然買來硫酸,半夜潑向熟睡的同學張靜……
昔日活潑可愛、樂觀向上的美麗姑娘不見了。現在的張靜左耳脫落,耳孔閉合,眼部瘢痕攣縮;左下眼瞼外翻,雙眼睜不開、閉不嚴,視物模糊;鼻子嚴重損壞,右鼻孔縮小,左鼻孔閉合,呼吸困難,只能靠一根插管呼吸;口周瘢痕攣縮,嘴張不開,只能吃花生米大小的食物——現在的她,整個面部、頸部瘢痕叢生,慘不忍睹。
2003年10月14日,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馬娟因嫉妒他人,採用潑硫酸的手段,致一人重傷且造成嚴重殘疾,一人輕微傷。犯罪手段極其殘忍,後果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該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馬娟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例四:裁判案例:女子僱兇潑硫酸致前男友毀容殘疾,一審獲刑11年
與男友分手後,山東女子鄒某一直心懷怨恨,遂購買濃硫酸,並在網上僱人對於某實施報復,最終造成於某面部、左眼瞼、體表等多處傷殘。6月13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這起故意傷害案的一審判決書,日照市芝罘區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鄒某有期徒刑11年。
判決書顯示,鄒某因不滿於某與其分手,於2016年6月通過QQ僱傭白某對於某實施報復。2016年6月30日晚,鄒某指使白某攜帶硫酸溶液竄至於某位於芝罘區的小區樓下,伺機作案。因於某在單位加班,白某一直等至次日凌晨2時許才看到於某開車歸來。白某依照鄒某提供的照片確認於某後,在於某開門禁時,將硫酸溶液潑至於某面部,致其面部、雙上肢及軀幹部損傷。
案例五:楊玉霞硫酸毀容案 潑情夫妻女硫酸被槍斃留下女兒在世
楊玉霞毀容案,是1996年9月11日的發生在上海的一起硫酸毀容致殘案,28歲女教師楊玉霞婚外戀不成,向其外遇對象的妻女澆潑高濃度硫酸,造成被害人母女面部和身體嚴重受傷,三個月後,楊玉霞本人被執行槍決。
案例六:5.18梧州河東「潑硫酸案」疑犯被判刑14年
2016年5月18日12時25分許,一名老年男子去到梧州萬秀區大中路與南環路交叉路口處,用事先準備的鐵桶裝著的硫酸潑向正在過馬路的人群,致使被害人江某某、鍾某某、劉某某等數人被硫酸不同程度燒傷。
萬秀區人民法院依法對「5·18」潑硫酸案進行公開宣判,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某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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