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臨近清明,嶽麓山,黃興、蔡鍔墓前,松柏愈加青翠,山嶺默默無語。登山路上,總能遇到幾個人,在黃興、蔡鍔墓碑前放一束鮮花,靜靜站上一會兒。
98年前的4月,嶽麓山曾有過與今天截然不同的景象。1916年10月31日,黃興在上海病逝,一個星期後,蔡鍔在日本病逝。1917年4月12日至15日,兩位將軍魂歸故鄉,歸葬這座山巒。
那幾天,長沙人傾城出動,在東長街,在南正街,在大西門碼頭,護送兩位將軍靈柩,走向嶽麓山。
兩場葬禮震撼人心,其規格之高,謂之國葬。他們不僅開創民國國葬之先例,還在走過的街道上,留下基因--東長街變為蔡鍔中路,南正街更名黃興南路,為這座城市賦予新坐標。
背景
蔡、黃為何選擇葬在嶽麓山?
蔡鍔、黃興兩位民國元勳相繼辭世,引發舉國上下一致哀悼,並促成1916年12月18日,北京政府出臺中國近代史上第一部《國葬法》。當時,《國葬法》起草者左右為難。
蔡鍔臨終前口述遺願四款,第四款即為「鍔以短命,未能盡力民國,應為薄葬」。其家人亦表示待蔡鍔靈柩返國後,「運返原籍安葬,不受國葬之隆典」。
政府方面考慮:「若行國葬,恐亡者心有未安」,但「若行薄葬,又無以對元勳而慰先烈」,思量再三,認為國家應舉行國葬,同時顧及家屬對於逝者的感情,國會提案中規定,墓地也可由死者遺族自行擇定塋地安葬,私塋與國葬完全可以「並行不悖」。
由於蔡鍔家屬一開始便決意扶柩回湘,卜地安葬,蔡氏靈柩自12月5日自日本抵滬後,於14日出殯,由專輪將其靈櫬護送運回湖南長沙,準備葬於嶽麓山。
而在上海給黃興主喪的朋友,曾計劃將黃興就近葬於杭州西湖邊萬松嶺敷文書院舊址,但黃興親友多在湘中,要求取消前議,歸葬湖南。
黃興回湘葬地,有主張在嶽麓山者,有主張在昭山者,有主張在近城一帶,如陳家壠附近之沈家山地及北門之龍洲者。但湘江瀏陽河口的龍洲,系衝積沙層,地勢頗低,發大水時,沙地在水線之下,作為墓地不宜,被否決;長沙東郊陳家壠地勢枯寂,沒被看中;昭山,為黃氏宗族祖山,但由於宗族不同意而放棄,最終確定在嶽麓山。
葬禮
蔡鍔
大雨滂沱,送葬人數達千人致無法撐傘
黃興、蔡鍔雖然不是同年生,卻是同年死。兩位將軍死後不久,1916年12月18日,北京政府制定中國近代史上第一部《國葬法》,在此指導下,他們葬在同一座山上,都享受了國葬待遇。
1917年4月,營葬事務所送葬辦法,各軍民長官、各部院、各省代表、各團體均須護送至葬地,由於嶽麓山在長沙城之對岸,黃興、蔡鍔靈櫬及送葬人等均「由官船護送過河」。
湖南警察廳先行向商民公布兩位將軍出殯之布告,在黃興、蔡鍔國葬的這兩天,各居民店鋪、住宅一律下半旗;各居民停止嫁娶;各戲園停演戲劇;各經過街道於禁止人力車及轎馬通行;各酒館停止燕會;各妓戶禁止弦歌,以「隆重國勳,用誌哀悼」。
1917年4月12日,是為蔡鍔舉行國葬典禮的日子。這天,雖大雨滂沱,但送葬隊伍仍達千人以上。街道上送葬的人太多,傘具無法撐開,所有人都淋得一身溼透。
中華民國正、副大總統,全國參議院,美洲國民黨,粵漢鐵路局,憲法研究會,中國大學等單位,都派出了代表送葬。送葬隊伍從藩后街出發,經東長街(蔡鍔中路),過貢院東街、貢院西街(今中山路)等街道,最終進入水陸洲,轉小河,從牌樓口登岸。
時任湖南省督軍的譚延闓奉政府之命前往致祭。現場莊嚴肅穆,遺像兩旁擺放著數以百計的花圈和輓聯。孫中山在致蔡鍔的輓聯上寫道:「平生慷慨班都護,萬裡間關馬伏波」。
下午二時,靈柩運抵墓地,由譚延闓領首,舉行了隆重的下葬禮儀,禮畢,在十七聲葬炮和哀樂鞭炮聲中,蔡鍔靈柩降下墓內,予以安葬。
在長沙為蔡鍔舉行國葬典禮的同時,北京政府還要求在北京及各省省城設位致祭,以相呼應。蔡鍔是辛亥革命以來國葬第一人,故史稱「民國之有國葬,實自松坡始」。
黃興
毛筆、指揮刀陪葬,英美日官員送葬上山
3天之後,4月15日,黃興以同樣的國葬之禮安葬。《長沙通史》記載稱:「唯因雨停轉陰,故送葬者較蔡鍔為多。」
黃興葬禮,省外會葬代表與蔡鍔相同。華僑也派了代表前來會葬。
上午十時,黃興出殯隊伍由學院街出發,經南正街等街道,出大西門至中華汽船公司碼頭,送葬隊伍分別從幾個碼頭乘輪過江。黃興靈柩仍由南鹹輪拖運,船上行繞水陸洲後,再進小河下行二裡許,在嶽麓書院附近碼頭依次上岸,渡河送葬者達六千人以上。英、美、日三國官紳,大多數送葬上山。
下午二時,靈柩安全運抵嶽麓山頂黃興墓地,隨即,以譚延闓首領主祭,各部、各省、各處、外國來賓陪祭。禮畢,鳴炮十七響,哀樂聲起,黃興靈柩徐徐降下墓內,予以安葬。裡面隨葬的是他生前用過的幾支毛筆、任戰時總司令的指揮刀。
因遵從逝者遺族之意願,黃興出殯與蔡鍔出殯有兩個不同之處:一是黃興遺族所穿乃是黑色禮服,而蔡鍔遺族所著為舊式孝服;二是黃氏靈櫬由用紅、黃、藍、白、黑五色布包裹,而蔡氏靈櫬則用紅緞繡花圍幔,此外各項均無甚出入。在禮儀上,二人葬禮致哀儀式採用戴黑紗、三鞠躬、九鞠躬等致哀方式,出殯時用軍樂隊奏樂。
蔡、黃兩位將軍的葬禮,啟發了新的哀禮形式,新哀禮開始在全國成制度地推行,並成為時尚。政府也編定了《新喪禮》和新式祭禮方案,以期推行全國。
影響
對長沙城
平民不準進葬嶽麓山,靈柩路過街道改名
蔡鍔、黃興國葬嶽麓山,讓長沙城多了一項重大文物保護單位--嶽麓山。
1917年,湖南省督軍譚延闓應黃興、蔡鍔二公營葬事務所呈請,特別發布命令:「非奉有國葬明令者,不能進葬嶽麓山」。官方解釋稱,嶽麓為湖南第一名山,以往並沒有在山上建墓的先例。現在民國建立,暫時予以開放墓地。然而現在國葬法已經頒布並規定,如果沒有名山就不能舉行國葬。「倘此後漫無限制,自由進葬」,必然會導致墳墓越來越多,嶽麓山就不能「表尊榮而興瞻仰」,名山價值就打折扣。加以限制十分必要。
這一命令似乎為後來諸多政府所遵守,嶽麓山上幾乎沒有平民之墓。直到今天,黃興墓與蔡鍔墓依舊是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兩位將軍墓地的規制各具特色。
蔡鍔墓地外圍為麻石擋土護坡,輔以石砌圍欄,周圍築有圍牆,墓的正下方是花崗巖圓形墓座,墓座上面立有稜形墓塔,正面嵌以「蔡公松坡之墓」碑,圍欄上刻有湖北、湖南、吉林等各省省長、督軍獻贈銘文及民國六年(1917年)4月26日建墓亭志文,墓區空曠,莊嚴肅穆。
黃興墓區中建有四稜形墓塔,高10餘米,由整塊花崗石雕琢而成,狀如一柄浩氣縱橫的丹心碧劍,東面的中央嵌有「黃公克強之墓」的紫銅墓碑。墓碑四周建有護欄,由於墓地地勢高峻,安睡的英靈和醒著的墓碑,正好遙對古城長沙。
而長沙城內,蔡鍔、黃興靈柩分別行經的街道--東長街與南正街,也在他們死後較長一段時間內,被改名蔡鍔中路、黃興南路,以另一種方式持續影響長沙人。
對民國政局
國葬成一些政治人物死後追逐的盛典
蔡鍔與黃興的國葬,撓動了其他人的心癢,也給民國政爭落下諸多口實。
1919年12月28日,北京政府前代理大總統、直系軍閥領袖馮國璋病逝。直系軍人師景雲、陸錦等請求給予國葬。但遭到死敵皖系把持的安福國會的反對,國會認為馮國璋雖為代理大總統,並非正式,且又非死於任內,不宜於國葬。但隨後馮國璋葬禮在親直系總理靳雲鵬的斡旋下,諮請了眾議院,舉行了國葬。
1925年3月12日,孫中山逝世於北京,葬禮採用何種規格,在當時也曾引起爭論。
臨時執政段祺瑞發布恤令,稱頌孫中山「倡導共和,肇我中夏」。3月14日,北京非常國會通過決議,以孫中山「有大勳勞於國家」,按照《國葬法》第一條第一項之規定,應行國葬。
但國民黨方面有人認為此時廣東大元帥府尚未取消,若受執政府之命令舉行國葬,無異於「自行取消廣州政府」,所以認為執政府沒有對孫中山舉行國葬的權利,如果要舉行國葬,也應當由未來的正式政府舉行。否則當由國民黨舉行「黨葬」。
直到1929年孫中山正式安葬紫金山期間,報章在報導葬禮時也沒有提及「國葬」二字。景泰藍公司請求安葬日在紫金山前發售紀念章,被勒令不準使用「國葬紀念」字樣。
由於國葬令從未發布,孫中山葬禮性質目前似乎尚無定論。
直到1930年9月22日,國民政府行政院院長譚延闓病逝於南京,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決定為其舉行國葬,並隨之頒布了新的《國葬法》。
又一名湖南人影響了一部法律的誕生。
(瀟湘晨報記者 儲文靜 實習生殷鈺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