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相相害相刑到底該不該婚配?是緣是孽古代與現代義理有差異
屬相或者說十二生肖是非常富有中國特色的傳統文化。最初的屬相設立,是古代的人們為了方便紀年和記憶孩子的年齡。而隨著哲學、文化的逐步發展,古人將陰陽、五行、八卦等文化元素與生肖文化有機融合,就逐漸形成了具有濃鬱神秘色彩的中國傳統屬相文化體系。
中國傳統的屬相文化體系對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影響是非常深遠的,而最為與人們密切相關,甚至人人都懂一點、都會用來指導自己生活的,則莫過於屬相文化在婚配中的應用了。
子鼠、醜牛、寅虎、卯兔、辰龍、巳蛇、午馬、未羊、申猴、酉雞、戍狗、亥豬,這就是十二地支與十二種特別選擇的動物相匹配的結果。按照陰陽五行學說,十二生肖又可以分為陰陽兩類和五種屬性。
根據陰陽五行學說中的相生、相剋、相乘、相侮關係,十二生肖之間也產生這某種神秘的類似關係。但到了屬相學領域,這種關係會更加精確地表述為相合、相衝、相害、相刑四種關係。
鼠龍猴、虎馬狗、蛇雞牛、豬兔羊,就屬於相合關係,意思是互相之間是有利的組合;而鼠與馬、牛與羊、虎與猴、兔與雞、龍與狗、蛇與豬,就形成了相衝的關係,意思是互相不利;
而鼠與羊、牛與馬、虎與蛇、兔與龍、猴與豬、雞與狗,就形成了相害關係,意思是互相傷害,不利的等級要比相衝要更高一些;最不利的關係就是相刑,即:鼠刑兔、兔刑鼠(無禮之刑),虎刑蛇、蛇刑猴、猴刑虎(恃勢之刑),牛刑羊、羊刑狗、狗刑牛(無恩之刑),龍、馬、雞、豬四個又自刑。
這是一個非常繁複的系統,在這裡僅僅稍作普及。在今天的人們看來,這些相合、相衝、相害、相刑的關係,無非就是數學中的排列組合,以及隨之產生的各種對應關係。但在古人眼裡,這些屬相關係不僅僅影響夫妻之間的婚姻是否幸福、和諧、美滿,甚至在與人合作共事、交朋結友等諸多社會關係中,屬相都會發揮某種神秘效應。
在奉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締結制度的古代,婚禮程序中有一個特別重要的環節就是互相索要八字。因為八字蘊藏著比屬相更為豐富的信息,所以「專業」人士就會根據雙方的八字配對情形,對兩人是否適宜結為夫婦提出非常有影響力的建議。
自然而然,那些「八字合」的婚姻,基本就是屬相中的相合關係,是會讓男女雙方父母心裡滿意的「上婚」;相衝關係則強差人意,至於相害、相刑關係,那一般都會遭受到「一票否決」的命運。
傳統社會不提倡乃至禁絕男女之間自由戀愛,「奉命」結婚是兩個適婚男女青年決定自己終生大事的基本途徑。兩個互不熟悉,甚至互不認識的人,是很難考慮互相的條件以及自己的期待的,至於相互之間的匹配度、感情等,更是無從談起的。
所以,只要門當戶對、八字相合,那就是美滿的婚姻組合。「先結婚後戀愛」,至於兩人的相識、相知、相愛、相守,則是婚後的事,完全可以用一輩子的時光來慢慢完成。在某種程度上說,在古代的婚姻制度之下,好姻緣是「碰」出來的,齊眉舉案、相敬如賓的恩愛是「磨」出來的,廝守一生、白頭到老是「熬」出來的。
進入現代社會之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配製度早已成為歷史的煙雲,「合八字」的規矩早已經被人拋棄到了九霄雲外,適婚的青年男女更加相信自己的眼光、更加執著自己的追求,更加堅信好的配偶、幸福的婚姻是「追」來的,一切都是由自己決定的。
從這種態勢看,中國古人創造並長期積累出來的屬相文化,似乎就早該歸類為糟粕而被堅決摒棄了,即便是一些長輩基於屬相文化而提出的一些建議,也會被現代意識強烈的人嗤之以鼻。
然而,在一些對傳統文化依然感情深厚的人那裡,他們通過對現代婚戀現象的觀察,再結合傳統的屬相文化,在對比了大量事實之後發現,屬相文化似乎在某種程度依然有著潛在的規律性效果,而這種規律性效果,則因為古代與現代人婚戀觀念的不同而悄然發生了改變。
在古代屬相文化中,最不被人看好的相衝、相害、相刑等情形,卻是男女關係中感情最熾熱、最浪漫、最濃鬱的。這種奇特的現象引起了民俗文化學者的關注,他們開始試圖用傳統的屬相文化和現代的心理學、行為學觀點予以解析。
現代的婚戀或者擇偶,大體上有一個基本準則,那便是「人格吸引,三觀一致,性格互補」。現代的心理學研究也充分表明,人與人之間越是在才能、性格方面的互補性越強,雙方之間的吸引力就越強烈。
這也符合人性的特質:自己越缺乏什麼,就越在乎什麼。而那些相互之間較大幅度的差異,就往往會被人認為是自己最該追求的。傳統屬相文化裡所認為的相衝、相害、相刑等「不利」的情況,其實質就意味著更大的潛在衝突。
這種衝突體現在男女關係方面,就會表現為越是兩個截然不同的人,就越是能夠產生強烈的吸引力。古代的婚配製度追求的是穩定、久遠,所以希望兩個素昧平生的人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建立起穩定的關係,即便不能互相之間深深迷戀,最起碼互相之間要看著順眼,所以就更加強調互相之間的相似性、協調度。
而在今天的自由選擇大背景下,人們對情感體驗的要求更加強烈,對情感質量的要求更高,所以就喜歡去追求能夠讓自己怦然心動的、一見鍾情的,能夠迅速燃燒起熾熱火焰的配偶。而那些互相具有較大衝突的人,則往往能夠帶來變幻莫測、跌宕起伏、刻骨銘心的情感衝突。
這種情形也就能很好地說明,在現實生活中,為什麼很多人相愛容易相處難,甚至愛得越深,互相之間傷害也就越深,鬧其衝突也就更為劇烈,所謂「愛之愈深,恨之愈切」。所以歌詞裡也唱:「相愛總是簡單,相處太難」,其根本的原因就是追求的初期感受而忽視了長久和諧。
那些在屬相文化中被認為是不利情形的組合,如果雙方在一起不幸福、不和諧,受當時社會制度、倫理道德的限制,當事人很難重新選擇,所以就被認為是「孽緣」;反之,則被認為是良配和良緣。
當然了,屬相文化雖然有可借鑑的一面,但絕不能將之奉為金科玉律而照搬照抄。通常情形下,很多屬相不合的夫妻,也是能夠幸福美滿地過一輩子的。屬相絕非決定因素,關鍵還是雙方的性格、修養、人品,對婚姻的態度和責任,處理兩個人關係的技巧等一系列的因素。一句話:只有靠不近的心,沒有處不來的人。
文末,將一句自己非常欣賞的倉央嘉措的詩句送給各位讀者朋友:留人間多少愛,迎浮世千重變。與有情人做歡樂事,莫問是緣是劫。祝大家都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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