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獲的豹貓。
5月4日,嵊州籍犯罪嫌疑人俞某在筆錄上簽字畫押,標誌著諸暨"7·17」特大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的偵破工作告一段落。俞某從自己的上線處非法收購穿山甲等野生保護動物,再銷售給一些飯店、農家樂賺取差價,他是第46個被諸暨森林公安採取強制措施的嫌疑人。
這起特大案件源於一起"烏龍舉報」。群眾舉報有人非法交易老虎肉,雖然最後證實交易的是獅子骨架,但民警順藤摸瓜揪出了一張巨大的非法販賣野生保護動物的血色網絡。主要犯罪嫌疑人陳某的三層樓房儼然成了一個小型的野生動物園,一條條鮮活的生命通過這個"地下中轉站」變成一盤盤菜餚,送上了貪食者的餐桌。"涉案人員多達100多人,涉案金額高達4000萬元。我從業30多年還是第一次碰到這樣的大案。」一位辦案民警如此評價。
後備箱裡翻出獅子骨架
2015年7月17日早上6時多,諸暨森林公安值班室的電話急促地響起。"有人要來諸暨交易老虎肉!」接到舉報後,民警在3處交通要道設下卡點,認真地檢查每一輛可疑車輛。可是從上午8時30分一直到中午12時,還是一無所獲。
匆匆吃了快餐,民警繼續堅守崗位。功夫不負苦心人,下午2時,一輛麵包車進入民警的視線,民警攔下車打開後備箱後,發現了整箱的可疑肉製品。"這些都是野豬肉,沒什麼特別的!」來自磐安的車主陳某慌忙解釋道。
車主的話顯然不能輕信。很快有民警在一個袋子中翻出了一副巨大的動物骨架,頭骨面目猙獰,一看就是一頭大型猛獸。民警比對了一下,頭骨上的牙齒跟成年人大拇指一樣大,這怎麼可能是野豬?
事實面前,陳某最終承認這並非野豬,而是一副獅子骨架,連骨頭帶肉大概20公斤。可原本民警四處搜尋的"老虎肉」怎麼成了獅子肉?陳某交代說,他用獅子肉冒充老虎肉出售。陳某當即被民警控制。
家中開起"小型動物園」
"草原之王」出現在諸暨街頭就夠讓人感到吃驚的了,可民警隨後在陳某身上找到的一本小帳本更是讓人瞠目結舌。
"小勇:活球8.2×1050=8610;下駱宅:活鳥4×800=3200……」帳本中反覆出現"大貓肉」、"活球」等字樣,後來被證實這些都是暗語:"活球」指活的穿山甲,死的就叫"凍球」,"大貓肉」指的就是獅子肉,"活鳥」指的是活的貓頭鷹。帳本記載著陳某2015年2月19日到2015年7月17日的進出流水,短短五個月至少有800多筆交易。
當天晚上7時多,偵辦小組來到磐安縣安文鎮陳某的家中搜查。這是一幢三層樓房,雖然民警已經有了充分的心理準備,但還是被眼前的場面給震驚了。客廳的一個籠子裡關著一隻國家"三有」(有益、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動物豹貓,旁邊的一個地窖裡住著兩隻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巨蜥,樓梯下的一個暗室裡藏著3隻活的穿山甲。還有一臺冰櫃裡放著不少瀕危野生動物的製品,包括6隻穿山甲凍體和一隻黑熊掌。這裡儼然成了一個"小型動物園」。
搜查取證工作一直持續到第二天凌晨。陳某的電腦、帳本、手機裡都寫滿了他非法交易珍稀野生動物的犯罪記錄,其中的一本筆記本裡就記載著陳某與某上線交易了穿山甲上千隻。電話本上記載了上千個號碼,絕大多數都是有生意往來的人,他們之間的一個電話,背後就要搭上一條甚至數條珍稀野生動物的生命。
民警將查獲的野生動物全部帶走,送去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鑑定中心進行了物種、價值鑑定,存活的動物全都送到杭州野生動物園寄養。這些,都將成為陳某等人涉嫌犯罪的最有力的證據。
暴利催生"血色網絡」
1976年出生的陳某在當地市場擁有一個販賣野生動物的攤位。剛開始時,他經營的是合法的野味,如野兔、野豬之類。但是,架不住新老顧客要求"好東西」,三番兩次拒絕後他最終心動了。
事實上,他的父親曾因涉及野生動物刑事案件而被追究法律責任,他為什麼還會走上這條老路,而且走得比父親更遠?歸根結底是暴利的驅使。以穿山甲為例,陳某進價在每公斤1400元左右,售價高達每公斤2000至2400元。
四五年前開始,陳某就四處打聽哪些地方能收購珍貴野生動物。他的上家分布極廣,廣東、湖南、河南、江西、上海、廣西、福建等地都有。每次有客人要貨,他就會打電話給"上家」下單,不出48個小時從貨源地就會有一個沒有寄件人的快遞發出,而貨物名字一般叫"水產」。
而陳某的下線更是多得數不清,購買人既有高檔會所、農家樂,也有食客和其他的"分銷商」。每次發貨他要麼採用託運,要麼就自己送貨上門。經查實,該案涉及金額高達4000多萬元。
去年7月30日,諸暨市森林公安將初步審查結果向諸暨市公安局、紹興市森林公安匯報,一個市縣兩級聯辦的專案組成立。9個月的時間裡,辦案人員循著一條又一條的線索跑了7個省。最終諸暨森林公安成功對46名違法犯罪嫌疑人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並梳理涉案人員線索50餘條。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