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個人德性的成長、家族的興盛、國家的安定繁榮,無不與家庭治理密切相關。因此,中華民族歷來重視家庭、重視家教、重視家風,視家庭為人倫教化的核心場域、文化傳承的重要空間。周公誡伯禽、孔門庭訓、孟母三遷等事例,皆是中國家教傳統悠久歷史的見證。與家教相輔相成,以「整齊門內,提撕子孫」為宗旨的家訓,也鋪就了一條聖人教化之學通向百姓日常生活的橋梁,凸顯著民族文化基因傳承的中國方式。在「以孝治天下」思想的浸潤下,藉助於家訓這一獨具特色的文化載體,儒家所倡導的孝道融滲於中國人的日常生活,成為中華文化最具特色的精神標識和最強大的文化基因。
孝文化的原點在家庭。中國人所講的家,既包括家庭,也包括家族。尤其是在中華傳統家國一體的社會模式下,孝不僅僅屬於維繫家庭和諧的倫理道德,也由家庭倫理延展至調節家庭之外人倫關係的社會倫理。在家盡孝、為國盡忠,凝聚著中國人對生命價值的深刻體認。處於轉型期的中國社會,人口老齡化的「銀色浪潮」席捲而來,傳統家庭結構、贍養功能和人倫關係正經受著巨大衝擊,如何闡揚傳統孝道所蘊含的積極元素,促使其煥發出新的生命力,以更好地發揮在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的作用和效能,值得深入思考和研究。
一、孝為立身之本
《顏氏家訓·勉學》雲:「孝為百行之首。」王昶也強調說:「孝敬仁義,百行之首,行之而立,身之本也。」如此種種,無不蘊含著對子孫的諄諄告誡和殷殷期望,也突出體現了孝在民眾心中無與倫比的地位。傳統家訓作為古代教育子弟做人、做事乃至治生、為官的素質教育載體,為什麼這樣注重孝的道德教化呢?
從中國文化的基本精神來看,修德做人可謂最為核心的內容。孔子曾言:「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朱子釋此章曰:「修德是本。為要修德,故去講學。下面徙義、改過,即修德之目也。」換言之,修德、講學、徙義、改過,看似並列的四個方面,其實徙義、改過皆是修德題中應有之義。《大學》開篇亦指出:「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意即彰顯自身光明的德性,進一步擴充涵養,推己及人,是達致人生至善之境的根本所在。於此可見,修德是中國文化的重中之重。而修德的起始則是孝,人的一切善良品德都是由孝逐漸積累、培養起來的。明人姚舜牧所作《藥言》曰:「孝悌忠信、禮義廉恥,此八字是八個柱子。有八柱始能成宇,有八字始克成人。」怎樣才能稱得上一個真正的人?姚舜牧認為必須做到孝悌忠信、禮義廉恥,而孝在修德成人中的地位最為首要,即如他所說:「一孝立,萬善從,是為肖子,是為完人。」中國文化強調人禽之辨,孟子云:「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人禽的分野就在於人有良知、能知義、能盡孝悌之道,故《禮記·冠義》曰:「孝弟忠順之行立,而後可以為人。」毫無疑問,孝是人禽之別的根本標誌之一,也是人之所以為人的題中要義。
孔子一生致力於重建禮樂文明秩序,造成一個仁愛的世界,而教人孝悌便是立根本、使仁周遍天下的入手之處。有子嘗言:「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仁是孔子儒家最為根本的道德原則。何謂「仁」?《論語·顏淵》記載:「樊遲問仁。子曰:『愛人。』」指出仁就是「己與人相親愛」之意。朱子釋仁曰:「愛之理,心之德。」所謂「愛之理」,意指愛自仁出,仁是根,愛是苗,苗必定是從根上萌發、生長。所謂「心之德」,意為仁是愛之本根,義、禮、智皆心之所有,而仁為之主,必有此心,方能知辭遜、羞惡、是非。也正是基於對「仁」的理解,朱子對「孝弟為仁之本」作了一個非常形象的比喻,他說:「愛親愛兄是行仁之本。仁便是本了,上面更無本。如水之流,必過第一池,然後過第二池,第三池。未有不先過第一池,而能及第二第三者。仁便是水之原,而孝弟便是第一池。」又說:「論仁,則仁是孝弟之本;行仁則當自孝弟始。」此種觀念,在《禮記·祭義》中即有明確的表達:「立愛自親始,教民睦也。立敬自長始,教民順也。」踐行仁愛之道,如果做不到從事親、從兄開始,結果只能是如《大學》所言「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因此,《孝經·聖治章》明確指出:「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以順則逆,民無則焉。不在於善,而皆在於兇德,雖得之,君子不貴也。」一個人不孝不悌,即使有其他善德,也是不值得稱道的。
孝不僅是仁在實踐上的出發點,也是家內生活最為推重的美德。《中庸》言「天下之達道五」: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五者之中,父子、昆弟尤為本根之所在。一個人如果能做到孝悌,其心必和順柔遜,於君臣、夫婦、朋友之倫,處之必得其宜,無犯上作亂、悖理亂常之事。所以,儒家主張「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實際上,人倫的基本關係,不論是父子、夫婦、兄弟,還是君臣、朋友,能夠和睦無怨、上下有序,皆與孝德相關。從這個意義上說,孝確為「德之本,教之所由生」,故孔子施教,「先之以詩書,導之以孝悌」,使人人樹立對父母的愛敬意識,確保家庭、社會的親善融洽、敦睦和諧。
在中國傳統社會,無論是卿大夫、諸侯之家,還是士庶之家,在孝德的要求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按照儒家的觀念,「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能夠「出色踐行家族美德的人,被認為也是能夠出色踐行家族外政治生活美德的人」。《周易·家人》早就提出「教先從家始」「正家而天下定」的主張,《大學》更是明確地將修身、齊家作為治國、平天下的根本。中國古代的家訓受此影響,尤其注重孝德的培養,無不把「事父母孝」列為家訓的核心內容,大力倡導「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本之本也」的孝悌之道,以期擴充本性之善、修治眾德,冀仁道之大成。
二、古代家訓的孝道教化及其實現機制
家訓作為中華文化中極具特色的部分,不僅名稱多種多樣,如家誡、家規、家範、家箴、族規、世範、祠規等等,而且內容豐富廣泛,涉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如飲食起居、言語舉止、婚姻、教子、治生、睦鄰、交遊、為官、喪葬禮儀、宗教信仰、置祭田、立宗祠等。家訓凝聚著祖先治家的智慧,蘊含了父母教子的心得,儘管其內容包羅萬象、各有側重,但無可置疑的是,孝道教化始終居於家訓的首要位置。林林總總的家訓著作中,「首孝親」「先孝順」「孝父母」「敦孝悌」「敦孝敬」「敦孝友」「崇孝悌」「盡孝養」等勸孝文字隨處可見,且常常列為家訓首條,顯示出對孝道教化的格外重視。
孝源於人類自然的血緣親情,它首先反映的是子女對父母養育恩情的回報和敬養之責。中國孝道文化尤其強調「父慈子孝」,既注重父母對子女的撫養、關心和愛護責任,更強調子女「善事父母」的敬養責任。父慈子孝可以說是維繫家庭親睦關係的基石,也是家庭倫理最為重要的道德規範。
《孝經·開宗明義章》記載:
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
這是中華文化對孝最核心的詮釋。孝既然「始於事親」,顯而易見,「事親」是孝的基本內涵。如何「事親」?許多人只是狹隘地理解為贍養父母、滿足父母的衣食所需,即如孔子所批評的那樣——「今之孝者,是謂能養」。其實,孝道的內涵和要求極為豐富,具體說來,「善事父母」的孝包含著「養親」和「愛親」兩個方面,只講「養親」而忽視「愛親」的所謂孝,不是真正的孝道。這種凝聚著愛敬忠順倫理精神的孝道文化,可以透過家訓得到直觀而充分的認識和把握。
1.盡心養親
《詩經·小雅·蓼莪》曰:「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從物質上對父母盡贍養之責,是孝的最起碼要求,也是子女對父母養育之恩的報答,誠如南宋袁採所言:「父母於其子嬰孺之時,愛念尤厚,撫育無所不至。……方其子初脫胎卵之際,乳飲哺啄必極其愛。有傷其子,則護之不顧其身。」這種親子之愛發自肺腑,痛於肌骨,毫無功利之心,飽含無私奉獻之情,子女即使「終身承顏致養,極盡孝道,終不能報其少小愛念撫育之恩,況孝道有不盡者」。湖南湘潭《石蓮曾氏七修族譜·三修家訓》勸勉孝道更是言之切切:「自受氣成形,十月懷胎,分嚴父之血脈,三年乳食,分慈母之膏脂,舉動則跬步不離,疾痛則夢魂不安,罔極深恩,其不可不報也明矣。」
人生最大之恩源於父母,故中國孝道文化特別注重事親要盡心竭力,即所謂「事父母,能竭其力」,「謹身節用,以養父母」。家訓勸勉孝道更是如此。湖南常德《楚南敦本堂詹氏家政》言:「農夫事親,竭力耕田,務本安分,菽水承歡。儒者事親,志致心專,凌雲步月,誥贈椿萱。牽車服賈,洗腆給鮮。百工技藝,營利圖錢。供養高堂,欲報昊天。」強調子女要以發自內心的愛親之情,切切實實地去做,此所謂「生事盡力」。廣東南海《佛山廖維則堂古訓》雲:「人生貧富有分,事父母以實不以文,論心不論貌,古人啜菽飲水盡其歡,豈在口腹之養耶?然富貴人貌言菽水,貧賤人有待旨甘,均非養親實事,須要隨時隨地能竭其力,必誠必敬能盡其心。」家無論貧富,身無論貴賤,總宜篤念生我長我之恩,貧則菽水承歡,富則備供甘旨,真正做到內盡其心、外竭其力。
養親,古代家訓更為注重及時行孝。孔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則以喜,一則以懼。」隨著父母年歲的增長,子女更要懂得「子欲養而親不待」的道理,立足當下,盡心竭力以奉養雙親。家訓中勸誡子女及時行孝,言語尤為懇切。湖南常德《楚南敦本堂詹氏家政》雲:「嗚呼老矣,父母之年!及時行孝,慎勿虛延!」湖南湘鄉《上湘成氏敬愛堂族約》更是婉曲勸說:「人子父母年登耄耋者,世間幾人?孝子事親,所以切切愛日。孟子曰:父母俱存,一樂也。倘定省曠、音聞疏,未克承歡膝下,則一旦永訣,追悔不及。」故而一再告誡,為人子者要「知喜知懼,及時奉養」。尤其是在父母年邁體衰之時,更需兒女恪盡孝道,以使其安享天倫之樂。
2.愛敬至上
對父母的物質供養只是人倫之孝的初始要求,能不能做到精神方面的愛敬,才是衡量孝德孝行的準繩。對於敬在孝道中的地位,孔子曾強調指出:「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一個「敬」字,把人子養親與養犬馬區別開來。敬親以愛親為基礎和前提,只有建立在愛親情感之上的敬親,才是真正合乎孝道的。《大戴禮記·曾子事父母》記載:「單居離問於曾子曰:『事父母有道乎?』曾子曰:『有!愛而敬。』」愛而不敬,自非真愛;敬而不愛,亦非真敬;愛敬合一,方稱得上明曉事親之道。
愛敬之道,尤為家訓所崇尚。湖南益陽《南峰堂龔氏家訓》明確要求子孫:「依依膝下,始終孝敬第一。」浙江紹興《唐氏宗約》針對貧富之家子女對父母愛敬疏離的現象,一再重申愛敬合一的道理,其雲:「寒素之門,其於父母不難於親愛而難於尊敬,則藐忽易生;膏粱之家,其於父母不難於尊敬而難於親愛,故闊絕多有其實。真能愛親者,未有不敬其親者也。愛則生敬,敬本於愛,愛敬總屬一心,孝親原非作意。」都突出了孝在精神層面的敬養之義。
敬親必遵禮。在敬這一點上,孝與禮貫通一體。孔子所言「生,事之以禮」,曾子所言「盡力而有禮,莊敬而安之」,強調的都是在日常生活中時時處處都要表達出對父母的恭敬。甘肅蘭州《金城世孝堂顏氏家訓十條》細緻羅列了子女敬養父母的禮節,即:「凡吾子孫事父母,早起,必向父母問安,而後治他事。晚必俟父母寢,而後自臥。飲食必奉甘旨之物,衣服必應寒熱之時。冬必進以暖具,夏必安於涼所。呼之必即應,有所使必從之,有所不許必不行。出必告以所往,反必告以所來。事無大小必請命。有疾必晝夜侍起居、奉湯藥。歲時生日必具慶。」無論是冬溫夏凊、昏定晨省、出告反面,還是飲食起居、侍疾奉藥、慶生賀壽,其間蘊含的無不是對父母的禮敬。
敬親,要在悅親上下功夫。悅親,就是讓父母精神愉快、心情歡悅。《禮記·祭義》曰:「孝子之有深愛者,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根植於對父母的敬愛而表現出來的愉色婉容,是悅親的基礎。古人從切身的生活實踐中認識到,滿足養體、養目、養耳、養口等物質需求並不困難,但要做到「承顏養色」等精神層面的悅親卻非易事,故而反覆強調子女務必「內存深愛,外著婉容,冬溫而夏凊,昏定而晨省,竭力以服其勞,承歡以養其志,謹疾以解其憂,和家以致其順」,「無論貧富貴賤、常變順逆,只是以悅親為主。蓋『悅』之一字,乃事親第一傳心口訣也」。
3.順親為大
孔子論孝親之要在「無違」,孟子倡言「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這種尊敬、順從父母的理念滲透在傳統文化之中,被視作人子孝親的鐵律。孝以順親為大,就是此種觀念的典型反映。
順親,顧名思義,即孝順父母。子夏問孝,孔子告之「色難」。人子為何難於愉色婉容以事親?朱熹曰:「人子胸中才有些不愛於親之意,便有不順氣象,此所以為愛親之色為難。」顯然,必有愛親、敬親、悅親之心,然後方能順親。然《中庸》言順親,《孟子》言悅親,悅與順有什麼區別呢?吳澄曰:「悅親者,人人可能;順親者,學晞聖賢而後能也。悅者順之基,順者悅之極。孟子言悅以該順,蓋通乎上下而欲使人人可能也。」無論悅親還是順親,反身不誠,皆非事親之道。故江蘇丹陽《大港趙氏宗訓》特別指出:「善事父母兄長者,必內盡其誠,外將其敬,顯而飲食奉養之間,微而意念思慮之際,一一深愛曲體,以求得其歡心,所謂敦也。」
過去有些人一談到孝順,馬上就想到「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的絕對順從。其實,孔子之言「無違」「色難」,其目的在於為世人指明孝順之方:「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即生事葬祭必以禮。倘若「有以苟且事親而違禮,有以僭事親而違禮」這些「不當為而為」的行徑,非不孝而何?
家訓對順親提出了一些具體要求。甘肅隴西《鮮氏家訓八條》雲:「訓誡則和顏祗受,使令則竭力服老,疾病則謹慎調醫,衰邁則殷勤侍掖。凡事須先意承志,以至揚名顯親。孝非一端,而大要不外乎此。」所謂「先意承志」,是指孝子體諒父母的心意,了解父母所思所想,順應滿足老人的意願,即悅其心、順其志、榮其名。江西萬載《郭氏家規》揭示了衡量順親的標準:「無論貧富,總要隨力所及,隨時隨處奉承,曲體周到,使父母心裡歡喜暢快,方為得親順親。」明儒呂坤也提出,孝子事親「不可有沉靜態,不可有莊肅態,不可有枯淡態,不可有豪雄態,不可有勞倦態,不可有病疾態,不可有愁苦態,不可有怨怒態。」子女「惟持善心、行合道理以慰父母」,使父母悅而無憂、榮而無辱,才不愧為真孝子。
當然,父母偏愛之私,在所難免。作為子女,又該如何自處?浙江杭州《武林裘氏先世家訓》對此有極為暢明的解析:
父母愛子之心,固無不公,而偏愛之私,亦不能必無。丈夫每惜多才,而婦女多憐幼子,此偏愛之所自來也。然父母之所以愛之,亦必有故;父母之所以不愛,亦必有故。其偏之之心,正其公之之心也。為子者但當自悔,其所以不見愛於父母者何故?又思彼之得被愛於父母者又何故?平心自想,可以得父母之心矣。若果父母溺情不明,為之子者更能曲體父母之心,以將其愛,尤為能子。故曰「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作為子女不能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抱怨父母偏私不公,尤須體諒父母之苦心,以盡人子的本分。父慈子孝,乃人情之常;父母不慈而子不失孝,尤其值得稱道。
4.諫親從義
毋庸諱言,對孝順之強調往往也面臨著親情與道義的衝突。順親並非事事都秉承父母旨意而行,假如父母行事有違綱常倫理,子女應當勸諫父母,促其改過。孔子倡導「事父母幾諫」,即用合禮的方式委婉地勸諫父母。面對父母的過失,「阿意曲從,陷親不義」實為不孝。因此,順親並不意味著子女對父母盲信盲從,甚至對父母的一切過錯視若無睹,而是要對父母的過失有明確的判斷,在「從」與「諫」的矛盾對立中尋求一個合情合理的平衡點:「父母之行若中道,則從;若不中道,則諫。從而不諫,非孝也;諫而不從,亦非孝也。」從與不從,皆以是否符合道義為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家訓對諫親的要求更多地立足於維護親情的角度,提倡動之以情,反對直行己志。江西萬載《郭氏家規》雲:「縱父母亦有性情偏宕乖戾者,人子當以情感,不可以理爭。事小則曲從,事大則從容婉告,以待其悟。」假若認為正義在自己這邊,而對父母言辭峻暴、冷酷無情,那就是「先自陷於大不義」。司馬光《居家雜儀》言:「凡子受父母之命,必籍記而佩之,時省而速行之。事畢,則反命焉。或所命有不可行者,則和色柔聲,具是非利害而白之,待父母之許,然後改之。若不許,苟於事無大害者,亦當曲從。若以父母之命為非,而直行己志,雖所執皆是,猶為不順之子,況未必是乎?」江蘇無錫《吳氏家訓》也認為,子女「自以為是而直行己志,非順父母之道也」。金小燕、傅永軍先生指出,尋求諫親與順親的平衡點,「不僅需要子女的真情善意、勞而無怨的態度,也需要子女實踐理智能力選擇恰當合理的表達方式行動」。顯然,諫親與順親能否協調,在傳統家訓看來,既是子女德性修養和實踐智慧的展示,同時也是在禮義規範下避免家庭關係趨於疏離的保障。
5.喪祭遵禮
事親包括「事生」和「事死」兩大範疇,生則養,沒則葬,喪畢則祭,構成了孝道實踐的完整鏈條。如果說養、敬、順、諫是「事生」的內容,那麼喪、祭則是「事死」的內容。曾子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家訓對於喪祭的重視,尤其能夠展現中國傳統文化對於生命的深厚人文關懷。
中國傳統文化重視喪葬。孔子云:「喪事不敢不勉。」孟子曰:「養生者不足以當大事,惟送死可以當大事。」荀子曰:「禮者,謹於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終也;終始俱善,人道畢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終。」喪葬之禮凝結著生者與死者之間的精神聯繫,蘊含著生者對死者的無盡哀思。湖南湘鄉《上湘成氏敬愛堂族約》有言:「人生大故莫如喪親。當其生也,今日有缺,明日猶可補完。至於送死,有一不至,後悔無益。」因此,家訓歷來強調「子孫臨喪,當務盡禮」,不僅主張「三年之喪」,在居喪儀節方面也有一些具體的要求,如三日不食、蔬食飲水、睡草墊、枕土塊、不言樂等等,以充分表達孝子對父母的哀戚之情。
毋庸諱言,在中國古代社會,厚葬之風綿延不絕,風水之說更是大行其道,種種陋俗,莫此為甚,古代家訓對此多有規誡。《永豐木塘源曾氏族譜·家規》雲:「吾族子孫,凡居親之喪,附身附棺之具,固須竭力備辦,除此而外,飾儀文當稱家之有無。富貴得為而有財從厚,不為奢;貧賤不得而無財從薄,不為嗇。」喪禮的本質在於「思哀」,提倡的是情感上的質樸與純真,而不在於奢侈鋪張。那些在父母生前不盡孝道,父母死後卻不惜財力經營喪葬,念經超度,聲樂鼓吹,以博取孝子之名的所謂孝道,與養生送死之義,不啻差之毫厘,謬以千裡。故前賢達人,多提倡薄葬之說。如陸遊雲:「厚葬於存歿無益,……至於棺柩,亦當隨力。……木入土中,好惡何別耶?」林俊在《林氏家訓》中甚至提出:「葬親陋俗,風水之說,謂先人葬佳地,後人可致富貴。從無此理,亦無此事。……今則舉行火葬,事簡而費省。當視親之生前意願而行,不違親意,即是盡孝。」這些觀念,在今日看來,仍是了不起的開明之見。
針對惑於陰陽風水之說,或者貪求吉地遷延日久,或者既葬多疑屢行啟掘以求福澤之速效的寡知淺謀之行,家訓更是諄諄勸誡,如曰:「古人卜地之義,惟是孝子慈孫重親遺體,不為風水所侵,不為蟲蟻所蝕,不為耕犁所及,他日不為道路,不為城郭溝池,如是足矣。豈以親之骸骨,為子孫福利之具哉?則風水不必貪也。」「葬必擇地,然不可泥風鑑之說。」如迷信風水,延久不葬,以致棺木弊壞、骨骸暴露,實為大不孝。至於營葬「必覓發達之地,多費心力以求謀,甚至損人而利己」的惡習,姚舜牧認為「最是傷天理」,敦誡子孫「切不可為」。
祭祀的關鍵是誠敬和守時。古代家訓尤其注重祭祀之誠,《朱子治家格言》曰:「祖宗雖遠,祭祀不可不誠」。人生百世之後,雖然不見祖宗之面目,然祭祀不失其禮,就是孝。這正是《中庸》所倡導的「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精神實質。儘管家有貧富之分,祖先有遠近之別,但祭祀時的感念之情和崇敬之心是一樣的。正如江蘇無錫《板村蔡氏家訓恆言》所說:「祭物餚饌,稱家有無,必用均一。物器俱要潔淨,不可苟且,勿被人先食及蟲畜所汙。葷則俱葷,素則俱素,多則俱多,少則俱少,毋使遠者薄而近者厚,務要一體,是乃盡誠之道也。」
祭祀的原則是不失其時。江蘇丹徒《柳湖田氏家規》雲:「人子欲報罔極之深恩,莫大於養老送終;欲展如在之孝思,莫大於時祀墓祭。」在時祭方面,古代家訓有較為詳細的要求,如《孝友堂家規·家祭儀注》規定:「朔望,焚香拜。元旦昧爽,設祭四拜。四仲月,用分至日,各設祭,行四拜禮。凡佳辰令節,寒食寒衣,皆拜,設時食。忌辰,設食拜,子孫素食,不宜享客。吉慶事,卜期設祭。」《蔣氏家訓》也規定:「每月朔望,弟子肅衣冠,先謁家廟,行四拜禮;春秋祭掃祖塋、祖墓,行四拜禮。家中時祭,元旦奉祀三代祖先五日;春祭清明,夏祭端午、夏至,秋祭中元、十月朔,冬祭長至、除夕。」
總體而言,家訓的孝道教化涵括了「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等事親的主要方面,構成了強化子孫的倫理責任、維護家內和諧秩序的普遍化規定。必須指出的是,孝固然以親子血緣關係為核心,但孝養、孝敬、孝享的對象並不僅僅局限於雙親,還包括一切具有血緣關係的先輩尊長。中國孝道文化格外重視「善事父母」的核心內涵,但也反對囿於親子之情、家庭之愛,而要求做到「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提倡從「弟子入則孝,出則悌」這個基礎做起,漸次外推,由己及人,由近及遠,由親及疏,施予兄弟姐妹、親戚族人、鄉鄰朋友。從這個意義上說,孝不僅是家庭倫理的一項基本要求,同時也是社會倫常道德的基礎。
自從漢代倡導「以孝治天下」,注重孝治便成為後世具有相當延續性的統治政策,孝道教化因此受到中央與地方、朝廷與家族的共同重視。宋明以降,伴隨著宗法人倫關係的強化和家族組織的日益發達,家族成為落實孝治、推行孝道教化的重要機制,家訓與國法相輔相成,政教功能愈發凸顯。廣東東莞《梁氏崇桂堂家規》說:「家有訓誡,猶國有律令也。賞罰不可弛於國,勸懲顧可緩於家乎!族中子姓繁昌,賢愚不等,欲正其舉動,當有道以一其行;欲端其習尚,當有道以一其情。故水無隄防則其流無止極,馬無銜轡則其行無軌度。」安徽桐城《毛氏宗譜·家規》也說:「家規者,即綱常之散著者也。一家猶一身也,一家遵行一家治矣;天下猶一家也,天下遵行天下治矣。」因此,傳統家訓的制定,主要基於禮教、教化、國法三個原則,不僅要合乎禮教,也注重教育感化、長善救失,更要符合國法。
禮教的核心是三綱五常,傳統家訓大多以此作為制定家訓的理論支撐,突出孝順父母、敦親睦族、和睦鄉鄰、勤儉節約、各安生理等儒家教化思想,同時也告誡子孫遵守國法,急賦稅、禁賭博、戒盜竊、禁秘密結會等等。湖南湘潭《顏氏續修族譜·家規》闡明了訂立家規之初衷:「家有規,禮也。禮與法相維繫,法不嚴則禮不立,禮不立,家是以無規。……竊慮族屬渙散,有初鮮終,故復兢兢業業,恪遵朝廷之章程,體貼祖宗之訓誡,寓法於禮,嚴立家規。」廣東新會《玉橋易氏家訓》在每一則家訓文字之後,即附以律條,以彰「國法懲創於已然,家法警惕於未然」之效,家訓與國法融為一體的特色尤為突出。有些制定者更是將家規族約作為國法的補充,以輔國法之所不及,如江蘇宜興《堵氏族譜·祠規》就明確宣稱:「《祠規》之設,所以濟國法之不足。先事而匡失,教成而善俗。古之人行修於家,化行於國,用是道也。……父以課子,兄以課弟,折節率行,終身弗忘,則家規立而國法不可犯。」
如果說國家治理側重於以道德規範對官吏、民眾加以引導,並輔之以法律懲戒,那麼家族治理則藉助於家訓對家族成員加以教誨,制定家規族約予以約束。漢代以來,朝廷推崇孝治,提倡尊老,旌表孝行,察舉孝廉,於史志中設立孝子傳,孝道教化的媒介多元而豐富,對不孝的懲處亦極為嚴厲。《孝經·五行章》雲:「五刑之屬三千,罪莫大於不孝」。南北朝時期,即將「不孝」列入十惡不赦的大罪。家族亦效法官方,對於孝子賢孫不僅給予具體的獎賞,而且族長也會動員全族力量呈請朝廷旌表。家訓在勸勉表彰孝道的同時,對不孝也制定了一些具體懲罰條款,以達到自我激勵、自我矯正的教化效果。
湖南湘潭《顏氏續修族譜·家規》指出:「孝不一端,隨事合理皆可言孝。不孝亦不一端,事苟悖理便屬非孝。」明代浦江《鄭氏規範》所列舉的不孝行為,不僅包括對父母供養有缺、以言語詛詈父母、居喪嫁娶、匿不舉哀等,還包括對整個家族的不孝行為,如出賣公產、私置產業、沉迷酒色、妄肆費用、專事佚遊等等。不孝之罪,罪大惡極;不孝之人,為家庭、社會所不容。因此,家訓常常告誡子弟:「若好貨財,私妻子,博弈飲酒,好勇鬥狠,而墮世俗所謂不孝,亟宜戒之。」
除了和顏婉辭的勸誨之外,對那些不遵約束,或以言語頂撞、酗酒冒犯,或不顧贍養、以不法行為貽累父母的忤逆之子,根據不同情況及行為輕重,家規皆有相應的懲戒措施。如安徽涇縣《新紫山倪氏家規》曰:「有不孝者,告諸族長,於宗祠內申明家規,委曲教誨之,不變則撲之,又不變則告諸官長而罪之,屏諸族外。」浙江上虞《桂林朱氏祖訓條章》規定:「倘有薄待其親、忤犯親顏者,會同宗族拘至祠堂,重加箠撻,令其改過自新。如若不悛,宗譜削其名,祠堂木榜中書其不孝之跡,永垂鑑戒。」湖南瀏陽《廖氏舊章·家規》再三申明:「初次化導懲戒,令立悔約存祠。再犯送官,請依律處治。三犯及情節重大者,送官嚴辦。」從戒飭、笞杖、停胙,到祠內禁錮、削去譜名乃至呈官究治,懲戒雖輕重有別,但較一般違規行為而言,其懲罰程度明顯加重。不過,對不孝的懲治,家規亦有維護親情的考量。就以上懲戒條款來看,家規更為注重懲戒的教育感化功能,大都主張給予不孝者多次改過機會。倘若屢戒不悛、積微成巨,則視其自外名教,為天地之棄人,方採取斷然措施,嚴懲不貸。
從實踐上看,家訓具有寓教於家庭生活、寓教於親情感化的顯著特徵。孝道教化之落實,主要從兩個方面展開:一是教孝以明人倫。古代家訓崇尚童蒙養正,教子以義方,以培養子女的孝悌人倫觀念,形成對祖先、父母、兄弟、姐妹乃至家族的認同心理,為篤行孝道奠定基礎。二是立孝以育家風。家風是一個家庭或家族在世代繁衍過程中形成的道德風尚,良好家風的形成,關鍵在於父母以身作則,故家訓尤其重視父母的垂範作用。孫奇逢對社會上不注重身教的缺失提出了嚴厲批評,他說:「邇來士大夫,絕不講家規身範,故子若孫鮮克由禮,不旋踵而壞名災己、辱身喪家。不知立家之規,正須以身作範。祖、父不能對子、孫,子、孫不能對祖、父,皆其身多慚德者也。」除了家訓的教孝內容之外,族規宗約對不孝的賞罰機制也是落實孝道不可忽視的重要手段。藉由家訓對孝道教化的高度重視,加之政治、教育、司法的支持與參與,「孝的教化以多元而豐富的管道傳播,成為穩定政治、社會秩序的核心價值」。朝廷與家族的聯手共治,家訓與國法的相互融通,為孝道教化普及於民間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三、古代家訓孝道教化的現代價值
孝是構成中國禮教文化秩序的基本要素之一。適應傳統宗法血緣社會基礎和政治秩序建構的需要,古代家訓的孝道教化在勸善修德促進個人道德修養、敦親睦族維繫家內秩序和諧、醇化世風維護社會秩序和諧等方面彰顯出獨特的價值和功能。時至今日,古代家訓的孝道教化仍具有不可忽視的重要借鑑價值。
1.汲取家訓孝道教化的以孝立身觀念,塑造人格
成人之道是中國文化關注的重心,如何成為一個自覺承擔家庭、社會倫理責任的人?極為重要的一點就是從小培育子女的孝心,樹立五倫莫先於親、百行皆源於孝的道德意識,引導子女明人倫、走正道、拒邪僻,「在對人特別是對親人的感情中認識人生、理解生命,……在無邊的親情世界中『成為人』」。中國文化認為人應該在人群中做人,家訓進而強調人首先應該在家庭中做人,從子女對父母的情意上培植愛心善德。中國歷史上的眾多家訓,無一不把教子做人、教子成人視為家教的核心內容。無論是讀書、務農,還是做工、經商,都要做好人、做孝子,「立身以孝悌為基」,「家之興替在禮義,……而孝友敦睦為首務」,這是中國人對子孫後代的期許,也是中國人的價值觀。孝悌作為一個人立身處世的根本,可謂啟迪善端、擴充善性的最佳途徑。在道德失範現象屢見不鮮的今天,倡揚以孝立身,對於個體良好道德品行的形成和健康發展不無裨益。
2.發揮家訓孝道教化的陶冶薰陶作用,孕育家風
家風的形成有賴於家教,家教的源頭在家訓。中國文化歷來講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齊家是其中重要的一環。孝道教化作為家訓的首要內容,對家族的和諧穩定、興旺發展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古往今來,有識之士都把孝作為齊家的基石和家道長久的保障。曾國藩諄諄告誡家人:「吾細思,凡天下官宦之家,多隻一代享用便盡,其子孫始而驕佚,繼而流蕩,終而溝壑,能慶延一二代者鮮矣;商賈之家,勤儉者能延三四代;耕讀之家,謹樸者能延五六代;孝友之家,則可以綿延十代八代。」孝友之家之所以能綿延久長,就是因為形成了孝順父母、友愛兄弟的良好家風。當今社會,家庭教育可謂受到空前的重視,但大多側重於對子女智力、才藝和技能的培育與開發,而對道德引導、人格養成卻往往重視不夠,以致於頂撞、辱罵、毆打、遺棄乃至戕害父母的現象時有發生。孝悌家風的式微,正嚴重侵蝕著社會的健康肌體。繼承和弘揚古代家訓以孝齊家的優良傳統,既注重言傳與身教並施,也注重嚴教與慈教結合,有利於化解家庭矛盾和衝突,營造和諧家庭氛圍,孕育優良家風。
3.闡揚家訓孝道教化的敦風化俗功能,醇厚世風
禮教衰則風俗壞,風俗壞則人心邪,人心邪則世道亂,自古而然。古代家訓的孝道教化與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凝聚著傳承中華優秀文化的最大共識。社會公序良俗的形成與和諧秩序的建立,與孝道對人心的維繫和社會風俗的醇化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孝經·廣至德章》嘗言:「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見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兄者也。」由家庭內部的「孝老愛親」擴展為全社會的尊老敬老,實乃孝道教化的題中應有之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不僅承載著古聖先賢不懈追求的和諧社會理想,更是社會公序良俗的表徵。面臨嚴峻的老齡化挑戰,吸收、融合古代家訓孝道教化的有益元素,發揮傳統孝道根深蒂固的影響力,有助於激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民間和基層的活力,醇厚社會風氣,構建社會文明生態系統。
家教、家訓、家風三位一體,相互滲透、相互影響,共同構成了民族文化基因傳承的中國方式。單就家訓而言,羅國傑先生在為《中國家訓史》一書所寫的序言中指出:傳統家訓「內容之豐富、涉面之廣博、影響之深刻,是世界各國文化中所沒有的」。儘管傳統家訓不可避免地帶有時代的烙印,程度不同地存在著局限性,但總體上仍不失為先人們留下的一筆豐厚而寶貴的文化遺產。傳統家訓所依託的傳統農業社會的社會架構和政治體制雖已消失,但這「並不意味與之相結合的價值觀念、道德意識、思想和行為方式都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作為家教的經驗總結和理論指導,傳統家訓所倡導的孝親觀,在新的時代,對於養成健全人格、陶冶美德善行、塑造家國情懷,依然具有舉足輕重的重要意義和價值。
原載:《理論學刊》2019(05)
作者:周海生,曲阜師範大學孔子文化研究院副教授
理論學刊,20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