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汽車的普及,很多人參加了汽車的開發,很多人都喜歡開車,特別是道路的交通量增加,交通狀況越來越複雜了,很多車的主人擔心會不會撞到其他車或者行人,但是,有時會害怕什麼,總是有無視信號燈的行人橫穿馬路,車主反應慢,開車撞人後,要先墊付醫藥費嗎?還是先加入保險?如果弄錯了,吃虧的是自己。
一般來說,車輛和行人過馬路時,必須要有停車禮儀,但是很多行人在過馬路時沒有放鬆警惕,因為養成了無視信號燈的習慣,所以容易發生交通事故,車主在開車,不小心撞到人後,應該先墊付醫藥費嗎?還是應該加入保險?對此,保險公司的定損員表示,車主可以先墊付一萬元,後續的來買票申請,結果撞到人後,都要交強要保險一萬來賠,超額才走商業保險在。
最終保險有他自己的賠償標準,無論是用醫療保險的藥賠償還是自己使用藥物都不賠償,我說強要賠償的金額不多,一般要求你先墊付醫藥費,但我真的不想墊付,所以一定要知道事件的處理順序,如果這個撞人後,交警判定你是全責的話,那麼受傷的人被送進醫院後,就不用墊付醫藥費了,畢竟保險公司多餘地給你計這筆錢無法計算。
一般來說,開車撞到的話,救人是最好的,所以,撥打120號急救電話,給保險公司打電話,判定雙方的責任,其次,出於人道主義,和保險公司商量後,墊付一萬元,但是,商量的時候,這個藥費誰來負擔?那是和定損員的交流,我知道超過的醫藥費由保險公司支付,留下證據,最後去醫院看看傷員,如果有惡意不能出院的話,可以給保險公司打電話解決。
另一種情況是,在交警不負責任之前,認為這是自己的責任,所以先墊付了醫藥費,對此也最好留下證據和保險人員商量,但是,一般不建議墊付醫療費,先找保險公司,按程序一步一步地來,那時應該賠償多少錢?還有,體型好的各位,請注意安全駕駛,珍惜自己的生命,對他人的安全負責。
對於這個,你們有什麼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