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相信因果?為什麼說因果通三世?這篇文章說的透徹!
因果學說是佛教重要的理論基礎,是事物的發展規律,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如是因必得如是果。佛法認為世出世間一切都不離因果法則。「因」即原因,「果」即結果,有原因,有結果,世出世間決不會有無因之果,也不會有無果之因,一舉一動,一言一語,無不含有因果的道理。如你惡言傷人,人家就以惡言相報,你處處助人為樂,人家亦必然誠心相報,以前孟子說:「殺人之父,人亦殺其父,殺人之兄,人亦殺其兄」,都是因果律的生動反映。
人人都曉得「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道理,這就是說明種什麼因,結什麼果。因果的道理很複雜,一般人也承認因果,但只限於一世因果,不承認有三世因果,而三世因果恰恰是因果信仰的核心。因果報應,必須結合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來觀察、分析。偈曰:
「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
欲知來世果,今生做者是。」
我們人在六道輪迴中,逃不了因果。如果要知前世的因果如何,今生你受的就是。
例如你今生富貴,是由你前生樂於布施。你今生貧窮,因為你在前生時,不肯布施的緣故。
你若想知道來世是怎樣呢?那就要看你今生所行所作來決定,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佛教所講的因果是三世論,不僅貫穿著我們的今生,也貫穿著無盡的過去和未來。我們所能看到的,只是其中極其微小的一部分。對於不具備宿命通的凡夫來說,既看不到過去,看不到來世,也看不清現在,所以才會心存僥倖。凡所作之因,遲早必然得果,只是時間問題。菩薩智慧明朗,為了怕得惡果,預先斷除惡因。眾生迷昧,不信因果。但不斷除惡因,惡果終是難免的。
因果,從因到果的成熟,需要必要的緣,時間是極為重要的一個緣,眼前所受的果與種的因是兩重因果,所以人常常被迷惑,看不清真相。比如年輕時不注重保養,老了受苦,需要幾十年才能看到。福報與之相似,有福報時肆意而為,造很多惡業,此時感覺很痛快,其實現在享受的是過去善法的果報,當下種下的卻是苦因,等到善的果報享盡,苦的種子長成時,就只能被動接受苦果。這在佛法中被稱為「三世怨」,是只積福而不懂修慧的結果。
所以,這不是顯示因果的不公,恰恰是因為人看不清因果,才會有如此可嘆可惜的循環。佛菩薩猶如在無限生命中的長者,他們親證了因果,為看不到真相的眾生揭示出來,並告訴我們一定要福慧雙修,積累福報與心靈成長必須並重,人生才能可持續地進步。
任何一個果報,都是因緣和合才能感果。在造業時,動機、對象、所做事、結果等等都會影響這個業的輕重善惡,人平常內心的狀態又能影響業感果的快慢。感果時需要外緣的潤發,感苦果必以煩惱為助緣。因果緣起的道理非常微妙精深,「善業感樂果,惡業感苦果」是大原則,但不等於這麼簡單,就像「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一樣,這個原則沒錯,但現實中真的去種瓜、種豆時,要想得到豐收,還取決於很多因素,需要很多方法、細節,以及一定的時間和過程。
任何一個果都需要因緣和合才能呈現,若種下了蘋果的種子,卻期待得到梨的果實,那麼任憑怎麼努力也不可能;若種了因,但沒有努力去營造相應的緣,也不能感果;種下了正確之因,又勤奮努力,那麼定得果報。
此外,因感果不一定是立竿見影的,不可急求果報。種一棵花,從種子到開花最少也要幾個月;可是我們對於因果,卻往往期望立竿見影。沒有耐心的人,等不到花開;急求果報的人,難以信解真正的因果。
看果報,不能從單一事件的因素來看,要從多元觀點來看;也不能以一生來看,而是要從前生、前生的前生,來生、來生的來生看。這樣就不會覺得「現世不報」或「好人沒好報」了。因為從因到果是需要時間的,所以造成了因與果的「時差」。內心清明的善因種下時,果報不能立即呈現;而當福樂果報成熟時,內心卻往往在走下坡路,而此時種下的惡因,又要在更晚時候顯現出苦果來。
企業或國家如此,個人的因果也是如此,只不過普通人看不到從因到果的時差,只從一時表面看來,就是善良的人諸多磨難,而作惡之人多享快樂。其實真正的因果恰恰相反,自己現在受用的,是以前所造善惡業的果報;而自己現在造作的,是未來的因。
如果人不懂得因果、沒有長遠的智慧,往往會被一時的福報迷惑,激發出內心的煩惱來,所以造成高低輪迴。真正有智慧的人,懂得在受福報時繼續種善因,才能讓福樂持續增上;對於正在承受苦果的人,更要加倍努力造善業。因果是最公平的,要正確認識因果的規律,不要被一時現象所迷。
對於學佛者而言,深信業果是非常重要的。無明煩惱為什麼會使我們流轉生死?造作惡業為什麼會使生命感得苦果?正是因果規律在支配。勤修戒定慧為什麼能成就佛果?同樣取決於「如是因感如是果」的原理。唯有深信業果真實不虛,我們才能自覺地止惡行善,真正對自己的生命負責。
佛法講因果絕非為了讓我們「認命」,而是讓我們可以正確的把握自己的命運,這是真正意義上的平等。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因果,只要好好照著因果的原則去行為,就能夠主導自己的生命。
文章根據淨慧老和尚、聖嚴法師、宣化上人、濟群法師、徐恆志老居士等大德文章開示綜合整理,歡迎分享,自利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