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人與人之間,幫你是情分,不幫你是本分。決不能以此道德綁架他人。本文虛構,意在討論社會人心。
我叫李敏,我和老公結婚那會,我家給了八萬彩禮我陪嫁,婚房是我爸媽出的首付,婚後雖說我們還貸,但基本上都是我自己還貸,老公沒出一分錢,全留給了婆家,他還有個妹妹,在我們縣城事業單位上班,結了婚有一個小孩。
我在我們小區有一家咖啡館,生意也算穩定,一個月能賺八九千,有時過萬,一年下來也能掙下十來萬,我已經開了四年左右。老公在酒樓做經理,一個月四千底薪加提成,但自從我們結婚後,老公說他的錢還是他的錢,我的錢也是我的錢,但他經常用的都是我的錢,大家都是夫妻我也不計較,我知道老公的錢都寄回婆家了,我也不揭穿他,他家窮我也是知道的。
今年五月份,小叔子出差發生了車禍,當天就送到了急救室,醫院診斷後說要做手術,還下了病危通知,還告訴我們這個手術費估計也要8萬左右,先交錢才能動手術,讓我們有個心理準備,不能保證一定會救活。
我咖啡館的生意不錯,存款有十萬,老公知道我有挺多的存款,就讓我先墊付出來,我沒同意,我說我最多出4萬,剩下的讓小叔子家出,可老公不樂意,我不說話也不去交錢。後來家公過來找我,說我這錢就當是他借的,我說那好,你給我打張借條,老公就當場跟我吵了起來。過了兩天,老公遞給我一張借條,我一看愣了。
借條的下面還有一張離婚協議,老公已經籤好名了。那天之後,他們一家人都說我沒人情味,我覺得他們才沒人情味,自己的弟弟、兒子快要死了,還捨不得自己的錢一定要用我錢,我的錢也不是大風吹來的,我沒想老公一家居然是這種人,你們說那張離婚協議我應不應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