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王睦廣11月22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發布關於「回港易」計劃返港人員經深圳灣口岸通關的溫馨提示。據悉,「回港易」計劃下,深圳灣口岸旅客通關時間為每日10:00-20:00,如有調整將另行通告。完成港方入境手續後,取消赴港行程需返回深圳的人員,如持有粵港雙方認可醫療機構出具的生成時間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報告,將作為普通入境人員予以入境並實施14天隔離醫學觀察。如不持有,將不予入境。
據了解,「回港易」計劃是香港方面推出的一項計劃,11月23日起正式施行。該計劃旨在讓香港居民在符合香港法例——《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的指明條件下(包括在回港前14天不曾到過香港、廣東省和澳門以外的地方),可在返港時免去需接受14天強制檢疫的安排。成功預約的合資格人士必須按已預約的指明日期和指定口岸入境香港,指定口岸為深圳灣口岸或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
關於「回港易」計劃返港人員經深圳灣口岸通關的溫馨提示
各位旅客朋友,如您已申請取得香港特區政府「回港易」計劃預約通關名額,在前往深圳灣口岸出境通關前,請注意以下事項:
一、深圳灣口岸旅客通關時間為每日10:00-20:00,如有調整將另行通告。
二、深圳灣口岸現場已設置「回港易」計劃返港人員出境流程標識指引,請配合現場工作人員引導,前往指定出境查驗通道辦理出境手續和接受衛生檢疫。
三、請提前按照「回港易」計劃要求,準備香港衛生署通關綠碼、有效核酸檢測報告、通關預約名額證明、通關預約日期證明等驗證材料,在口岸現場備查。驗證材料要求和獲取方式詳見香港特區政府「回港易」計劃官方網頁。
四、完成深方出境手續後,不符合香港「回港易」計劃入境要求、無法辦理港方入境手續的人員,返回深圳後將安排實施14天隔離醫學觀察。
五、完成港方入境手續後,取消赴港行程需返回深圳的人員,如持有粵港雙方認可醫療機構出具的生成時間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報告,將作為普通入境人員予以入境並實施14天隔離醫學觀察。如不持有,將不予入境。
六、申請「回港易」計劃返港人員可駕乘兩地牌小車出境,全部同車人員應持有出境當日通關預約日期材料,以及其他符合要求的驗證材料。
感謝您對深圳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配合。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
2020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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