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生產生活方式轉變和新興業態發展,塑料汙染治理工作面臨著新的形勢和挑戰。近日,溫州市發展改革委等9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溫州市塑料汙染治理的實施辦法》,提出了「治塑」工作總目標、任務單、時間表,為建設「五美」新溫州、打造「美麗中國溫州風景」提供有力支撐。
到2020年底
率先在鹿城區建成區的部分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製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全市塑料垃圾實現「零填埋」。
到2021年底
溫州市市區建成區的商場、超市等場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裝袋、一次性塑料編織袋;力爭鹿城區、龍灣區、樂清市完成「無廢城市」建設。
到2022年底
一次性塑料製品消費量明顯減少,替代產品普遍推廣;溫州市所有建成區的商場、超市等場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裝袋、一次性塑料編織袋,在塑料汙染問題突出領域和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普遍推行科學適用的塑料減量和綠色物流模式;力爭所有縣(市、區)完成「無廢城市」建設;塑料製品生產、流通、消費和回收處置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替代產品開發應用水平進一步提升。
到2023年底
全市縣城以上建成區的的集貿市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餐飲外賣領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全市所有賓館、酒店、民宿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全市郵政快遞網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膠帶。
到2025年底
農村地區的商場、超市、集貿市場等場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城鄉一體的多元共治體系基本形成,塑料汙染得到有效控制。
禁止生產、銷售的塑料製品
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於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製造塑料製品。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
到2020年底,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籤;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到2022年底,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製品
1.不可降解塑膠袋。到2020年底,鹿城區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集貿市場規範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到2021年底,範圍擴大到溫州市市區建成區。到2022年底,範圍擴大到全市縣城以上建成區。到2023年底,上述區域的集貿市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到2025年底,實施範圍覆蓋城鄉結合部、鄉鎮和農村地區的商場、超市、集貿市場。2.一次性塑料餐具。
全市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學校等食堂先行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0年底,全市範圍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縣城以上建成區、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3年底,全市縣城以上建成區餐飲外賣領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底,實施範圍覆蓋城鄉結合部、鄉鎮和農村地區的餐飲外賣領域。3.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0年底,在全市星級賓館、酒店推廣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並逐步延伸至其他賓館、酒店、民宿。到2022年底,全市星級賓館、酒店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過設置自助購買機、提供續充型洗潔劑等方式提供相關服務。
到2023年底,實施範圍擴大至所有賓館、酒店、民宿。
4.快遞塑料包裝。
到2022年底,全市郵政快遞網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裝袋、一次性塑料編織袋,降低不可降解塑料膠帶使用量。到2023年底,全市郵政快遞網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膠帶。
推廣應用替代產品
全市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等帶頭使用塑料替代產品。在商場、超市、農貿市場、藥店、書店等場所,推廣使用環保布袋、紙袋、菜籃等非塑製品和可降解購物袋,鼓勵設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裝置,方便群眾生活。推廣使用生鮮產品可降解包裝膜(袋)。建立集貿市場購物袋集中購銷制。在餐飲外賣領域推廣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稈覆膜餐盒等生物基產品、可降解塑膠袋等替代產品。鼓勵生產、使用全生物降解、強化耐候等新型地膜產品。
培育優化新業態新模式
1.創新平臺企業和商場管理模式。電商、外賣等平臺企業要加強入駐商戶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製品減量替代實施方案,並向社會發布執行情況。鼓勵採用「積分、商業券、折扣」等措施激勵消費者減少一次性塑料製品消費,選擇綠色替代產品。
2.建立綠色物流和配送體系。以連鎖商超、大型集貿市場、物流倉儲、電商快遞等為重點,推動企業通過設備租賃、融資租賃等方式,積極推廣可循環、可摺疊包裝產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勵企業採用股權合作、共同注資等方式,建設可循環包裝跨平臺運營體系。鼓勵企業使用商品和物流一體化包裝,建立可循環物流配送器具回收體系。
3.建立農膜管理新模式。農業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農膜使用者應當依法建立農膜使用記錄臺帳,農膜回收網點和回收再利用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回收記錄臺帳。鼓勵農膜覆蓋替代技術和產品的研發與示範推廣,提高農膜科學使用水平。
培育壯大替代產業
塑料製品生產企業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生產符合相關標準的塑料製品。加強可降解塑膠袋等替代產品的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排摸全市淘汰類塑料製品產能,引導傳統塑料製品企業主動調整結構、加快轉型升級,增加使用符合質量控制標準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加強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產品研發,降低應用成本,鼓勵可降解塑料生產企業擴大規模,培育一批可降解材料和產品生產骨幹企業,有效增加綠色產品供給。支持可降解材料和生物基、全生物降解等替代產品的補鏈和擴能項目建設,滿足我市替代產品推廣應用需要。
強化科技支撐
各級政府要加大塑料汙染治理科技經費投入力度。系統梳理關鍵核心技術清單,組織實施科研攻關項目。強化可循環、可降解材料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提升替代材料和產品性能。開展不同類型塑料製品全生命周期環境風險研究評價。加強江河湖海塑料垃圾及微塑料汙染機理、監測、防治技術和政策等研究,開展生態環境影響與人體健康風險評估。以降解安全可控性、規模化應用經濟性等為重點,開展可降解地膜等技術驗證和產品遴選。
加強塑料廢棄物回收和清運
結合生活垃圾分類,加大塑料廢棄物等可回收物分類收集和處理力度,規範塑料廢棄物收集和處置,禁止隨意堆放、傾倒造成塑料垃圾汙染。加強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環節的環境汙染防治工作。在寫字樓、機場、車站、港口碼頭等塑料廢棄物產生量大的場所,增加投放設施,提高清運頻次。鼓勵市場主體建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臺,推進線上線下分類回收融合發展。到2020年底,全市培育有實力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3家以上。健全廢舊農膜分類回收處理體系,制定「以舊換新」「有償使用」等激勵機制;對於無利用價值的廢舊農膜,納入農村生活垃圾處理體系,廢舊農膜回收率達90%以上;規範廢舊漁網漁具回收處置。
推進資源化能源化利用
以創建省級資源循環利用城市為契機,加快推進塑料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規範化、集中化和產業化,加快推進洞頭綜合材料生態處置中心醫廢技改擴建項目等項目建設。分揀成本高、不宜回收利用的塑料廢棄物要全部進行能源化利用,加強垃圾焚燒發電等企業的運行管理,確保各類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到2020年底,全市建成快遞包裝物回收網點不少於500個。
開展塑料垃圾專項清理
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規堆放點、傾倒點排查整治工作,重點解決城鄉結合部、環境敏感區、道路和江河沿線、坑塘溝渠等處生活垃圾隨意傾倒堆放導致的塑料汙染問題。開展江河湖泊、港灣塑料垃圾清理和清潔海灘行動。推進農田殘留地膜、農藥化肥塑料包裝等清理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