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女士張貼「感謝信」,王師傅尷尬地笑著 本報記者王智攝
「我只是讓她(拾錢包者)打開錢包看看有沒有失主的聯繫方式,誰想她拿起一沓錢就走了。」面對失主的質疑,西安萬壽中路一水產店老闆王師傅很鬱悶。他稱,4月4日上午,市民谷女士將錢包落在水產店內,被一名60多歲的老太太撿到,不料老人拿走了錢包裡的1000元錢。谷女士則覺著比丟了錢包還難受:「別人的錢怎能隨便拿呢?」
昨日上午9時,萬壽中路一集貿市場內,45歲的谷女士拿著「感謝信」張貼在王師傅的水產店門外,很快引發了眾多市民圍觀。「不管怎麼說我也要謝謝這個人(指撿錢包者),因為你比那些撿了不還的人強多了,比小偷就更強多了,事實上你已經給你的人品和人格定了價位。」「感謝信」寫道,「祝真正的好人一生平安!」
店主:失主話中有話,
但錢是別人取走的
這讓經營了20多年水產生意的王師傅有點不舒服。「她是話中有話呢,肯定是嫌我沒有保管好錢包,這好人當得真窩囊!」失主谷女士則不這麼認為,「我只是實事求是說明情況,也算是澄清事實吧!」
谷女士說,4月4日上午9時,她帶著兒子來到平時經常在他家買菜的王師傅的水產店,買了100元的雞肉後,匆匆離開,直到1個小時後才發現錢包落在了水產店。當她返回店內拿回錢包,卻發現裡面1000元不見了。
水產店老闆王師傅稱,谷女士走了以後,陸陸續續來了幾名顧客。9時40分左右,一名經常來買菜的60多歲的老太太進了店。「這個老太太來我這裡買菜都十幾年了,只知道她是附近的一名退休職工。」
按照他的描述,老太太買了8元的魚丸後,突然從地上彎腰拿了一個褐色長形錢包,打開錢包後發現厚厚一沓錢。恰好這個過程被老闆娘看見。「我當時就說,嫂子,要是別人的錢包不敢拿。」老闆娘說完,老太太將錢包交給她,放在收銀臺旁邊。這時王師傅插了一句,「要不讓她(指老太太)打開錢包看看有沒有失主的聯繫方式,將錢包還給失主」,隨後老闆娘將錢包又遞給老太太。不料,老太太從錢包裡拿走一沓錢後急步向西走去,離開前還稱她也丟過錢包。
失主:不是自己的錢
怎麼能隨便拿
但是谷女士感覺十分彆扭,不是自己的錢怎能隨便拿,「我原來準備拿出錢來感謝她(撿錢者),可現在這種情況,到底是讓我感謝呢,還是生氣呢?」隨後,她來到長樂中路派出所報案。警方認為該事件夠不上刑事和治安案件,並沒有立案,但派出警員專程協調此事。處警的王警官表示,他們會查詢市場周邊的攝像頭,聯繫管片民警,爭取找到撿錢包的老太太,做她的思想工作,讓她退還1000元。如果協調不成,建議失主向法院起訴。
市民疑問
老太太拿了錢,攤主為啥不追回?
由於店內沒有攝像頭,當時只有少許顧客目擊事發全過程,目擊者又無法聯繫上,有市民懷疑事件的真實性。有人指出如果當時王師傅當即追上老太太,索要回1000元,也許就不會發生後面的事。
王師傅解釋說,當時如果去追肯定能夠追回錢,但是想到老太太本身就是熟客,害怕面子上掛不住,所以就沒有這麼做,現在看來還是自己錯了。他希望媒體介入幫忙尋找目擊者來證明他的清白,最好老太太能夠主動站出來說明情況。
「雖然常來買菜,但不知道老太太住在哪裡。如果我下次再見到她,一定會好好勸她將錢還給失主。如果勸不了,我會及時通知派出所,讓警方來處理這件事,畢竟她是整個事件的關鍵人物。」
如事情屬實,老太太行為如何定性?
在採訪中,周邊商戶及部分顧客反映,王師傅平時為人和善,也從不短斤少兩,應該不會撒謊。失主谷女士則表示,她只是對撿錢的老太太感覺不滿,對於店主還是很信任的,如果將來事情得到解決,她會和店主商議將感謝信撤去。
北京中凱律師事務所律師楊韜認為,如事情屬實,老太太行為可能涉嫌侵佔,侵佔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就構成犯罪。由於侵佔罪屬於自訴案件,律師建議失主可向法院起訴追究撿拾人的刑事責任。
律師建議拿走錢的老太太主動歸還1000元,比如老太太可以通過別人將錢交給警方來處理。他希望社會不要給老人太大的壓力,畢竟有可能是一時起興才將錢拿走。
如果你也目擊了該事件,或對此事有不同看法,可撥打本報熱線電話88880000。
本報記者楊明
編輯:白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