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網訊 如今使用手機微信、支付寶等轉帳或消費已是再平常不過了,由於一些人在更換手機號碼後,忘了解除原手機號碼的綁定業務並及時銷號,給了不法分子一次詐騙機會。昨天,記者從泰順與永嘉兩地警方獲悉,近日就曾接到類似的報警。
妻子微信遭人冒用
丈夫受騙交出密碼
昨天,泰順警方透露,11月20日下午5時許,泰順縣羅陽鎮人盧某(化名)收到妻子(李某)微信發來的消息,稱自己忘了微信支付密碼,向盧某索要密碼。盧某沒有懷疑就告訴了對方,隨後妻子的銀行帳戶裡被轉走6000元。
事後,盧某問起妻子這筆錢的去處時,才知道妻子根本沒有拿過這筆錢,隨即就報了警。
盧某的妻子李某有些想不通,她說自己一直很小心,從沒把微信的帳號密碼告訴外人,也沒點開過任何木馬連結,自己的微信怎麼會被他人盜用?辦案民警告訴她後,她才恍然大悟。
原來,四五年前,李某購買了一個手機號碼,並用這個號碼註冊微信號。之後,李某因為生意受挫,更換了新的手機號碼重新開始,但仍然繼續使用原來手機號碼註冊的微信號,原先的手機號碼則沒繼續用。
一段時間後,李某逐漸忘了舊號碼的事,不但沒去註銷,也沒將微信號的手機號碼解綁。後來,這個手機號碼因長期欠費無人使用,被通信公司收回後,轉賣給他人。
而對方購買該手機號碼後,通過「簡訊驗證找回密碼」的方式,登陸了盧某妻子的微信號。並從盧某處騙得支付密碼,分兩次轉走6000元錢。
目前,刑偵大隊已立案,案件正進一步偵辦中。
「新機主」註冊支付寶
裡面竟有上萬餘額
比起盧某夫婦,在永嘉甌北做汽修工作的小張要幸運得多。
23歲的小張是河南人,有點理財意識的小張,把自己存下的1.3萬元放在支付寶的餘額寶裡。12月4日,他發現手機支付寶無法使用。「幾個月的工資會不會就這樣沒了?」小張一時不知所措。
沒過多久,他接到永嘉警方的電話,讓他到甌北派出所一趟。到了派出所,他遇到了小王。
原來,小張的支付寶跟他原來的舊手機號碼綁定,換新手機號碼後既沒解綁支付寶也沒註銷舊號碼。他原來的手機號碼最近被來甌北當保安的小王買走,他也用這個號碼註冊支付寶帳號,選擇「簡訊驗證」的方式註冊,輸入簡訊驗證碼後,直接登錄了支付寶帳號。
「我打開帳戶一看,裡面有1萬多元呢!」小王第一時間選擇報警。
「從慌到喜,我都不知所措了,這個社會真的好心人多。」面對失而復得的1.3萬元,小張激動地說。
註銷舊手機號碼前
先解除原先的綁定
上述案例都集中在「二次放號」的問題上。記者從移動官網上看到一段對「二次放號」的解釋:
由於號碼資源的有限性,通信行業普遍存在二次放號的現象,即在用戶所使用的電話號碼停用之後,運營商將其收回,在保留一段時間後可重新發放給新用戶使用。按照我國現行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已註銷的手機號碼凍結90天以上,便可重新發放使用。
-律師說法
浙江九州大眾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溫正搭律師認為
本案中涉嫌詐騙嫌疑人利用微信,騙取支付密碼,涉嫌構成詐騙罪。
關於通信運營商將手機號二次投放市場,導致原主人財產受損是否承擔相應責任。
首先,根據《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碼號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國家對碼號資源實行有償使用制度。對於用戶棄用原號碼或未按規定交納電信費用如雙方有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約定處理。沒有合同特別約定,根據《電信條例》35條規定:對超過收費約定期限30日仍不交納電信費用的電信用戶,電信業務經營者可以暫停向其提供電信服務。電信用戶在電信業務經營者暫停服務60日內仍未補交電信費用和違約金的,電信業務經營者可以終止提供服務,並可以依法追繳欠費和違約金。因此,電信業務經營者對長時間未按交納電信費用的號碼進行二次出售沒有違法相關法律規定。
其次,手機號在使用過程中綁定相應的支付寶、微信、銀行卡等各種帳戶信息,一般是使用者自己添加留存,無需和電信運營商另行協議,一般情況下電信運營商查不到這些第三方信息的,只能清除原手機號開通的各種簡訊、彩鈴等業務。
綜上,電信運營商依法回收號碼二次出售的情況下,造成原使用人自行綁定的相應支付寶、微信帳戶內財產受損失一般不承擔賠償責任。
提醒用戶,在更換或者註銷已綁定過的手機號,原有的綁定並不會因此而消除。所以,在註銷號碼時應及時申請解除綁定服務,確保個人隱私、銀行帳戶的安全,防止被犯罪分子利用造成財產損失。
註銷手機號碼應解綁哪些業務
1.U盾、網銀、手機銀行、簡訊通知等銀行卡業務;
2.證券、基金帳戶的各項關聯業務;
3.淘寶、微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臺、團購網站;
4.微信、微博、QQ等服務的關聯電話。
來源:溫州晚報
記者:葉雄偉通訊員宋勝偉莊徐陳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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