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地管理法:將農民土地權益「大寫」

2021-01-10 新華網客戶端

無人機拍攝的四川省樂至縣三河咀村的稻田 李昕鋒 攝

  首次對徵地的公共利益進行明確界定、取消集體建設用地不能直接入市的限制、規定政府不能強迫農民退出宅基地……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決定。

  土生萬物,地載萬代。土地制度是國家的基礎性制度,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國家長治久安。新的土地管理法亮點幾何?又將帶來哪些變化?

  「三塊地」改革:處處保障農民土地收益最大化

  新土地管理法的最大亮點,是保護農民土地權益。已在部分地區實行多年的「三塊地」改革試點,有望從試點走向全國。

  在新土地管理法中,土地不能隨隨便便徵收了,而是要遵循公共利益的前提。比如,軍事外交,政府組織實施的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扶貧搬遷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成片開發建設等6種情況,就屬於這個範圍。在這些情況下,土地將按需徵收。

  土地被徵收後,將不再按土地年產值一定倍數補償,而是綜合考慮未來發展增值空間、制訂區片綜合地價。這就大大保障和增加了被徵地農民利益。

  過去,集體建設用地不能直接進入市場流轉。新土地管理法對此作了放寬,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集體建設用地可以出租、出讓並可以轉讓、贈予、抵押使用權,與國有土地同地同權、同權同價。這為城鄉一體化發展掃除了制度性的障礙,是土地管理法一個重大制度創新,而土地供應格局也將因此改變。

  在宅基地方面,新土地管理法允許已經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但地方政府不能強迫農民退出。

  「人多地少是我們的基本國情,廣大農民都對土地十分珍視,我們任何一項改革一項立法都要把農民土地權益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的表態, 彰顯此次土地管理法修改格外重視保護農民利益。

  三條控制線:基本農田保護2.0版

  在新土地管理法裡,「永久基本農田」取代了原來的「基本農田」,被稱為中國基本農田保護2.0版。生態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市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的整體管控框架清晰起來。

  民以食為天,食以地為本。耕地是我國最為寶貴的資源,需要像愛護大熊貓一樣珍惜。從基本農田到永久基本農田,看上去只是簡單的文字修改,深層次則是理念的重大轉變。它體現了對基本農田永久保護的決心和恆心。

  而保護永久基本農田的原則,可概括為「兩個決不能」,即已經確定的耕地紅線決不能突破,已經劃定的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決不能隨便佔用。

  新土地管理法在第35條明確規定,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或者改變用途,要求永久基本農田必須落實到地塊,納入資料庫嚴格管理。

  據悉,目前,2887個縣級行政區域永久基本農田的劃定工作已經完成。

  從試點到法律:字字增刪總關情

  這次土地法律修改將中央關於土地制度改革要求和試點地區制度性成果經法定程序轉化為法律,試點地區的做法經驗將成為全國普遍實施和執行的法律制度。

  從全國33個縣級改革試點到新土地管理法修改、頒布,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得到了充分體現,並將使農民獲得更多實實在在的利益。

  在新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公有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得到堅守,較好地平衡了改革與穩定、當前與長遠的關係。

  此次修法,令人鼓舞的還有一系列全新的法律用語入法: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農村村民的住房財產權益,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徵地要先進行社會風險評估,多數被徵地農民不同意徵地補償方案應當召開聽證會等。這些法律用語寫入中國土地法律,充分體現了對農民土地權利的尊重和保護,體現了全面依法治國成果。

  法律頒布之後,正確理解、執行尤為重要。為此,要加強對基層幹部的學習培訓、對廣大農民的宣傳普及,讓廣大農民真正了解國家法律賦予農民的土地權利。(譚衷)

相關焦點

  • 新《土地管理法》順應時勢而生
    8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決定與前兩個文件的一脈相承,集中體現了近年來土地領域重要試點經驗和法製成果,新《土地管理法》將於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勢必會對與土地相關的基礎設施投資產生重要影響。
  • 土地管理法修改:字字增刪總關情
    為提高立法質量,我國的法律草案一般實施三審表決制,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有望迎來正式出臺的歷史時刻,這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部署的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的交卷時刻。土生百物,地載萬代。中國人有著最深厚的土地情結。土地制度是國家的基礎性制度,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國家長治久安。從十一屆全國人大以來,土地管理法修改規劃已久,社會各界期待已久。
  • 「新規速遞」土地法規的變化將給農民帶來了哪些好處
    正在提請人大審議的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有很多惠民條款。修正案全文比較長,為了方便農民朋友理解,現將重點做以簡單歸納。1、集體土地可以搞非農建設了,農村的土地性質屬於集體土地,以前的規定集體土地必須被國家徵收,轉為國有土地後才可以搞非農業建設,修正案規定,以後不用走此手續,集體土地可以直接搞非農建設。
  • 打造新《土地管理法》下的上海樣本
    「節約集約用地,嚴守耕地紅線」——即將到來的第30個「全國土地日」主題,始終是上海土地管理探索創新之路的初心。除了探索用地審批制度改革,上海近年來還陸續在國土空間綜合整治、耕地保護、節約集約用地等方面進行突破,取得一系列成效,努力打造新《土地管理法》下的上海樣本。
  • 「中國農業新聞網」新《土地管理法》的十大亮點
    亮點二:改革土地徵收制度新的土地管理法首次對土地徵收的公共利益範圍進行明確界定,增加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因軍事和外交需要、由政府組織實施的基礎設施、公共事業和扶貧搬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需要以及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的,可以依法實施徵收。這一規定將有利於縮小徵地範圍,限制政府濫用徵地權。
  • 農村土地都要被收回?這四類土地才會被收回,這些問題農民要注意
    其實這只是謠言,農村居民根本就不用擔心,現階段國家推動的農村土地確權登記也即將全面完成,通過土地確權登記,農村居民的土地權益將能夠得到有效的保障!隨著農村土地確權登記工作的結束,國家還會將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延長到2057年,穩定農村土地承包權益,從而推動農村土地流轉等改革工作的開展,可見在土地改革工作中,「土地都要被收回」純屬謠言!
  • 最高法閻巍:土地管理法修改對集體土地徵收行政訴訟案件的影響
    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對徵地範圍、徵地程序和徵地補償制度的重大變革,使得因監督此類行為而產生的行政訴訟案件的辦理也面臨著不少新問題。本文擬對這些問題進行梳理,並闡述作者的一管之見。至於告知徵地情況、確認徵地調查結果、組織徵地聽證等程序性行為,則因為告知、調查、確認、聽證行為本身並不直接影響被徵地農民的實體權益,在徵地批准行為的審查標準及其可訴性均不明確的前提下,單獨將上述行為納入受案範圍,無助於解決相關矛盾糾紛,從而也不宜納入司法審查範圍。
  • 在明法評丨關於《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修訂的立法建議(全文)
    本次立法修訂意見起草由律所主任楊在明領銜,共有十三位律師參與了對《徵求意見稿》相關規定涉及的實務問題的研討,並提出了相應的修改建議,希望立法部門能在草案修改過程中予以參考,進而優化相關規定,使新條例更具有可操作性,在提高用地審批行政效率同時,提高地方政府用地合法合規性,更好地保障土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從而促進土地優化利用,為經濟發展服務。
  • 2021年,農民再無天價彩禮?2類人卻會被銷戶,土地權益沒收
    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各項權益的增加,農村的戶口價值也逐步上漲。不少城裡人也想來到農村買房也是如何,所以,農民兄弟需要特別在意手裡的土地和宅基地。但有2類人的權益將消失,這點農民兄弟也得特別在意。在《民法典》中,除了對天價彩禮的限制,也規定了其他的一些條款,來保障農村的婚姻安全。
  •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李仲強到五蓮縣就新《土地管理...
    12月25日,五蓮縣召開全縣土地工作會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李仲強應邀出席會議並就新《土地管理法》作專題授課,縣委書記馬維強主持會議並講話。宣講會上,李仲強同志圍繞「深入學習貫徹新土地管理法 推動土地資源集約節約高效利用」這一主題,從《土地管理法》的歷史沿革到新《土地管理法》的主要內容進行了全面解讀,重點剖析了新《土地管理法》中關於破除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進入市場的法律障礙、改革土地徵收制度、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為「多規合一」改革預留法律空間、將基本農田提升為永久基本農田、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土地審批權限、土地督察制度正式入法等七項重大突破
  • 土地「大變局」?承包地確權後!有個好消息!
    按照現行的金融政策來講,土地確權證書從某種程度上也盤活了農民的財產價值。好消息二:合村並鎮!拆遷徵地!確權證書保障利益!老道說:從目前來看,全國範圍內針對土地的拆遷徵收一定會越來越多。畢竟經濟要發展,鄉村必須要迎來新的變革,土地作為不可移動的保障資源,通過易地扶貧搬遷、合村並鎮、田園綜合體、社會主義新農村等等方式,從土地層面進行縣域經濟的發展已經成為一些地方政府必須要考慮的領域。
  •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啟動土地管理法執法檢查
    原標題:省人大常委會啟動土地管理法執法檢查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貫徹落實省委工作部署,於7月6日啟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法」)執法檢查工作。 本次執法檢查旨在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在遼寧考察時和在深入推進東北振興座談會上重要講話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節約集約用地,推動各級政府牢固樹立依法節地、批地、用地、管地意識,推動土地法深入貫徹實施,儘快把閒置土地資源轉變為現實生產要素,助推以土地利用方式轉變促進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
  • 2018年農村土地徵收補償標準是多少?有什麼新的標準嗎?
    有時候國家相關部門為了公共利益參照用地實際情況會對農民的土地進行徵用,而國家為了維護農民利益,也會相應的做出補償,由此,我國制定出了徵地補償標準。那麼具體到徵地補償的各項細節性問題又是什麼呢,很多朋友並不太了解,下面就針對徵地補償方面涉及的一些問題為您答疑解惑。
  • 新土地法解讀4大亮點!房屋拆遷、宅基地補償都有保障
    現行土地管理法除允許鄉鎮企業因為破產兼併導致土地使用權進入市場之外,禁止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直接進入市場流轉。但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快速推進,這樣的規定使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不能同國有建設用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
  • 新土地法對此有啥新規定
    新土地法對此有啥新規定?種地農民以及有過農村工作經驗的同志都知道,我國廣大農村的土地類型,除了農民個人承包的耕地(包括林地、水地)外,差不多每個村莊還有少量的機動地。這個所謂的機動地和農民個人承包土地有個最大的不同,就是機動地不僅所有權歸集體,而且經營權也歸集體。村集體預留的、這種少量的機動地是國家政策允許的。
  • 全國土地日 | 各地活動精彩不斷
    邀請融媒體記者對自然資源和規劃重點工作進展情況現場採訪,跟蹤報導,拍攝系列專題片通過電視、公眾號發布;《桐城報導》刊發一期土地日宣傳專版。四是「法律六進」活動。將《憲法》、2019年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自然資源宣傳手冊》等宣傳資料送到機關、學校等。
  • 新《土地法》徵地補償發生重大變化,按「區片綜合地價」補償
    在徵收拆遷中,被徵收人最關注的莫過於補償標準問題了,即將實施的新《土地管理法》首次引入了「區片綜合地價」的徵收補償標準。為了更好地提供徵收領域的法律服務,使被徵收人細緻地了解地方徵收補償標準,北京英淇律師事務所整理了區片綜合地價的相關規定,以便大家參考。一、新舊《土地管理法》中徵收補償標準的演變。首先我們來看舊土地法對補償標準的規定。
  •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的意見-旌德縣...
    為充分保障農民土地承包權益,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現就保持農村土地(指承包耕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以下簡稱「長久不變」)提出如下意見。承包關係穩定,有利於增強農民發展生產的信心、保障農村長治久安。實行「長久不變」,順應了農民願望,將為鞏固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奠定更為堅實基礎,展現持久制度活力。(二)實行「長久不變」有利於促進中國特色現代農業發展。土地承包關係是農村生產關係的集中體現,需要適應生產力發展的要求不斷鞏固完善。改革開放初期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製,成功解決了億萬農民的溫飽問題。
  • 土地歸併?一戶一田:試點公布!農民申請土地:3個好消息!
    站在農民角度,關注三農!大家好,我是老道!今天老道要為大家關注一下農村土地的相關消息!大家都清楚,進入到12月份之後,農村宅基地確權已經開始倒計時!預計在月底之前,農村宅基地確權就將全面完成!那麼土地確權收官之後,土地歸併會不會開始?關於一戶一田方面,又有哪些最新規定?對於無地農來講,未來能否申請土地?
  • 2019耕地地力補貼出爐,有「5種情況」不可以申領,農民需留意下
    因為農民的生活離不開土地,所以國家為了更好的鼓勵農民種植土地以及提高對土地的利用率,所以在每年都會下發耕地地力補貼給各位農民朋友,不過對於具體下發的補貼標準還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來定,所以不同地區,在補貼上,也會略有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