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大運,如果在對自己原命有益之處是吉泰運,但也不能常為福事。 還要有太歲、行年、生旺和合等因素才可以斷定為福。若大運到了吉地,卻遇到太歲小運進入刑害之鄉,發生些細小災禍也是能夠理解的。
但是這種災禍並不會有大的影響。如果大運行到了兇禍之地,逐年太歲又見刑衝,小運不和,衝擊死絕位,就有了大難臨頭的徵兆。若大運不佳,小運反而與太歲到生旺祿馬貴人等吉神,主本年中有一些小的喜事,過去之後立刻災禍連連。
小運指的是行年之運。小運逐年都會流轉變換,這點與太歲的變化相同。古人論命時,將大運、小運、流年三個因素參合在一起論斷吉兇,推算小運並不限於童年。現在流行的專論大運流年的方法,就是將命與大運結合在一起,對於小運置之不論。
然而運必須與歲放在一起才能斷定吉兇。譬如運行乙字,是木運,太歲逢庚金,乙從庚化而木氣息微弱;若運行巳字,為火運,太歲恰逢酉巳,根據酉合此格金氣重。諸如此類的例子還有很多,無非告訴我們一個道理,就是要參合運、歲兩個要素,不能偏廢。
《燭神經》有言:「凡推命之禍福,須先度量其基地厚簿,然後定災福。」如果一個人的命中有十分的福氣,即使摻雜三、四分惡運也不會覺得兇險,這是因為「福」的力量雄厚;縱使此人命中有五、六分惡運,也只是遇到一些不值一提的小災小難;到了七、八分惡運,才有重災發生。
反之,一人命中只有五分福氣,行三、四分惡運,就是大兇之兆;若帶有四、五分惡運,甚至會丟掉性命。之所以兩人有如此差距,只因為其人基地不牢。
更多《周易》文化內容敬請關注、收藏、轉發分享、點讚
關於《周易》你有什麼看法和想法呢?下方留言我們共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