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了一起「駕車超速別車潑咖啡案」,被告人蘇某涉危險駕駛罪罪名成立,一審被判拘役3個月,罰金6000元。蘇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每一個開車人,在接觸車輛的第一時間,上的第一節課就是安全課。一切的交通規則,所有規章約束,所圍繞的一個核心問題,也即是安全問題。自從購車之日起,你的家人,你的身旁人,無一不是叮囑於你:小心駕駛,注意安全!
當然,當你坐上駕位,啟動引擎之時,對你本人來說,安全問題的重要性,則不是在教學課時聽那麼一席教導了,也不是在家人面前承諾小心安全那樣一聲應允了,而是實實在在地用自己的行動為安全保駕護航了。
駕車上路後,有時候一個小情緒,一個小動作,一個小走神……就會產生不測。
9月21日上午9時左右,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附近的安定路上,29歲的蘇某和35歲的王某開起了「鬥氣車」。
據蘇某供述,事發當天,王某在行駛至一路口併線時,未打轉彎燈,並別了(阻礙了)一下蘇某車輛。蘇某一氣 之下,就加速追趕王某車輛,並多次別車、急剎車影響王某,在和對方對罵中,蘇某順手拿起杯架上的咖啡潑上王某車輛的前擋風玻璃。
就為了王某在一路口併線時,未打轉彎燈,並別了一下蘇某車輛,蘇某就氣不打一處來,仗著「得理不饒人」衝動,在城市車道上上演起讓人驚心動魄、心驚肉跳的危險劇情來,實在是狂躁得太過分了!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蘇某無視交通法規,遇違章行為時不能正確處理,在城市道路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其行為已觸犯了刑法,構成危險駕駛罪。
對於蘇某的行為,網友們也紛紛表示:這種狂躁無禮的攻擊,是典型的「路怒症」表現。賭氣是拿彼此的生命開玩笑,如果真出事了,後悔都來不及!
蘇某的「路怒症」,於法不容,於理不容,於情也不容!
拿著生命在路上鬥氣,假如慘劇一旦發生,到了氣絕身亡之時,你那口「氣」還有意義嗎?
好在,在自己的錯誤面前,在認識到自己觸犯了法律之後,蘇某有了比較徹底的認錯和悔改思想。
3個月的拘役判處,想必對蘇某的暴躁性格會有一個大幅度的修正,安全意識會有一個有效的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