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坊鎮的林某和陳某在附近山中發現野生麂子的蹤跡,兩人商議後,用自製的獵套先後獵捕了4隻野生麂子。經過群眾揭發舉報,警方很快就找到了林某和陳某,兩人如實交代了自己獵捕野生動物的事實。1月6日,兩人因非法獵捕野生動物被瀏陽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自製獵套捕獲4隻麂子
經過警方調查發現,2018年11月林某和陳某在張坊鎮茶林村附近山林挖冬筍時,發現野生麂子的腳印。為了獵捕麂子,林某製作了獵套,並在2018年12月7日和陳某一起設置在發現麂子蹤跡的山林中。2018年12月24日林某和陳某在檢查獵套時發現,捕獲到2隻麂子(1隻死體,1隻活體),兩人將獵捕到的麂子各留了一腿肉後賣給他人,獲利1500元。
2019年1月5日,兩人再次獵捕到兩隻麂子(死體)。當天,警方接到群眾舉報線索,找到了陳某和林某,兩人如實交代了自己獵捕野生動物的事實。
瀏陽市森林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民警易修成告訴記者,1月6日,警方在陳某和林某非法捕獵的現場,共查獲6套非法捕獵工具,並全部予以收繳,對於已經死亡的麂子,將在鑑定結束後,統一予以掩埋。」
我市全境全年禁獵
「林某和陳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瀏陽市森林公安局張坊派出所副所長閔家嘉表示,目前我市全境、全年均禁獵,未持有狩獵證的前提下,所有針對野生動物的捕、殺行為,均為非法。「提醒廣大市民,要注意保護野生動物,不要進行捕獵,以免觸犯法律。」
據悉,2018年瀏陽市森林公安局共查處各類森林案件308起,調處矛盾糾紛100餘起,其中查處刑事案件77起,公安行政案件8起,林業行政案件223起,共計為國家、集體和個人挽回經濟損失630餘萬元。「2019年我們將持續加大對非法捕獵行為的打擊力度,希望廣大市民引以為戒,同時如果發現他人非法捕獵的情況,可及時報警,以便於公安機關及時出擊,打擊違法犯罪。」易修成說。
來源:瀏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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