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輒萬元的銀行轉帳記錄、交易簡訊及帳戶餘額截圖……看似真實的交易過程均由一款軟體一鍵生成,如此「流水生產線」式的造假「神器」為詐騙活動提供了極大便捷,有被害人因此被詐騙近30萬元。近日,販賣「神器」的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梁某某等10餘人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先後被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詐騙案背後的神秘軟體兩年前,市民沈先生的「朋友」田某以註冊公司創業、做生意周轉需要、參與工程投標等虛假事實為由,騙取沈先生27萬餘元。田某最終因詐騙罪,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回憶被騙過程,沈先生說,是由於當時他看到了對方發來的一些足以以假亂真的交易截圖,包括銀行轉帳記錄、銀行簡訊通知、帳戶餘額截圖等一應俱全。
而據田某到案後交代,這些截圖均由一款制假軟體一鍵生成。
這款軟體主要用於偽造一些轉帳交易單或者簡訊,這些讓沈先生相信我是有還款能力的。」
沒過多久,另一起偽造居民身份證案件中,這款神秘軟體再次出現。
這一次,犯罪嫌疑人用軟體生成的竟然是居民身份證。審查案件的過程中,承辦人發現偽造截圖裡的內容和真實的交易憑證或證件幾乎沒有差別,究竟是什麼軟體如此神通廣大?
據田某供述,這款軟體是在一個網站上買到的。順著這一線索,軟體背後的製作人員和一家運營公司浮出水面。
販賣造假軟體千餘次經查,該軟體由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在網上下載原始碼,並修改、添加使用權限。2017年起,唐某某便製作了系列造假軟體,可用於偽造國內各大銀行轉帳記錄圖片、支付寶和微信轉帳記錄圖片、任意偽造簡訊截圖、偽造身份證、戶口本截圖,駕照、行駛證等圖片。
在唐某某電腦內發現相關造假軟體共有23個,他長期購買域名,租用伺服器建立4個網站,以人民幣300至1000元不等的金額在網上銷售軟體,並通過自己母親的帳戶收取錢款,目前已出售1500餘次。唐某某在販賣時從不詢問客戶購買用途。
到案後,唐某某反覆無常,時而辯稱自己並不知道他人可能利用上述軟體從事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以為買家只是買來用於朋友圈炫富,時而又承認明知發布造假軟體可能被他人用於違法犯罪。
經檢察官審查,唐某某利用信息網絡發布用於生成虛假身份、虛假財務憑證的圖片軟體等違法犯罪信息,個人獲利3-4萬元,已查證造成他人被騙人民幣27萬餘元。
同時,該款軟體生成的虛假財務憑證、虛假證件功能,涉及國內各大銀行、支付寶、微信以及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等,基本涵蓋了普通公民在社會經濟生活領域的主要敏感信息,加上嫌疑人的一些異常行為,可以認為犯罪嫌疑人應當認識到的涉案軟體極大可能用於違法犯罪活動。
此外,2019年,唐某某還將該軟體出售給湖南的一家公司,該公司又將此軟體修改出售給多人用於網絡犯罪,造成嚴重後果。
經查,上述公司自2018年起,由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等人合謀,組織公司內技術、推廣及客服人員,先後購買、仿製造假軟體,維護造假軟體推廣網站,並由客服通過公司網站、QQ販賣該軟體或為客戶直接製作各類銀行虛假交易記錄、轉帳截圖、虛假行駛證截圖等圖片牟利,每月盈利人民幣30餘萬元。
檢察官認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及梁某某的公司利用信息網絡發布有關銷售虛假證件、虛假財務憑證等截圖生成軟體的信息,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
【來源:周到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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