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球時報1月8日報導,美國抗議者衝擊國會事件目前已經造成至少4名無辜美國人死亡,超過90人被捕。有港人團體前往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外,呼籲美國警方停止使用過度武力射殺暴徒,應參照香港警方的處理手法,在不造成暴徒死傷的情況下,緝捕違法者。
港人團體的呼籲顯然不會得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的回應,更得不到華盛頓方面的回應。從美國統治集團處理此類事情的手段來看,從來是沒有最狠只有更狠。猶記當年的「佔領華爾街運動」,美國聯邦調查局從一開始就將之作為恐怖行動進行打擊,警察們掄起棍棒打得抗議者們「滿地找牙」,有的警察甚至直接開火,反正打死了也不用負任何責任。
以此次衝擊國會事件為例,美國代理司法部長傑弗裡.羅森警告,有人可能會被因「陰謀煽動叛亂」的罪名,面臨最高20年監禁。而在同一天,《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機場遇襲案宣判,3名亂港暴徒分別被判囚4年3個月、5年3個月及5年半。
由此看來,不僅港區的警察十分溫柔,法官也更是溫柔。這些廢青不僅明目張胆地煽動叛國,而且還有如此嚴重的暴力行徑,所犯罪行比華盛頓衝擊國會的那些川粉要嚴重得多。由此來看,我們在這方面還存在諸多不足,應該學習美國的「先進經驗」。
當騷亂在華盛頓發生時,我們才能更加清楚地看到,美國社會是何等雙標。在這裡,我們不妨幫助他們梳理梳理、對比對比。
當年,眾議長佩洛西稱讚港暴「那是一條美麗的風景線」。現在,她厲聲指責「我們的民主遭到了可恥的攻擊」;當年,參議員盧比奧指責港警「這是暴力鎮壓,侵蝕民主和自由」。現在,他為美國警察辯護「他們知道如何激怒警察」;當年,參議員克魯茲說「香港沒有見到相關暴力行為」。現在,他以「這是恐怖分子的行為」要求警察嚴厲執法……
對他們的言行不一一列舉了,否則我們都會被搞「精分」。更不用說熟諳輿論操縱的美國媒體了,他們與華盛頓的政客們一塊構成美式「馳名雙標」。正如港人團體所言,美國政客都應反省幹預外國的手段,否則遲早會自食其果,單邊主義、西方優先是死路一條。
我們看到,已有美國政客和媒體在為事件洗地了,他們聲稱美港兩地發生的示威有根本區別,言語中透露出濃濃的優越感。我們也是這麼認為的,兩者確實有本質區別。第一,當年發生在港區的暴力恐怖行動,要遠超今天的華盛頓國會事件;第二,當年的港暴是美國人組織、策動的,現在發生在華盛頓的騷亂是美國人民求公平的吶喊。
港人團體發言人在美國駐港領事館外呼籲,美國政府平定內部騷亂時應該參照香港警隊的處理方法,將暴徒繩之於法的同時,保證市民零死亡。美國號稱民主的「燈塔」,港人的這一點訴求他們應該能夠理解,也希望他們能把自己口口聲聲對世界的說教變成實際行動。
美國,請用行動說服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