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去重慶還是湖南搶錢?
三男子拋硬幣選擇下手地點
寶馬姐銀行取錢出門遇歹徒
三名男子在貴州商量搶點錢來用,最後他們以拋硬幣的方式決定到重慶「試試手氣」。2010年11月15日,46歲的王女士開著寶馬車去江北區望海花市旁的一家銀行取錢,結果被這夥人搶走10.4萬元。
三男子用硬幣確定了作案地點,但他們沒猜到結局。10天後,三人便在貴州落網。前日,三人因涉嫌搶劫罪被江北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硬幣佔卜選擇作案地點
三名男子,一個姓周,24歲,開縣長沙鎮人。2007年,他因在江蘇省犯搶奪罪,被判有期徒刑10個月。一個姓但,31歲,貴州省湄潭縣黃家壩鎮人。另一個男子姓柴,22歲,貴州省湄潭縣黃家壩鎮人,柴是但的妹夫。三人都只有初中文化,沒有工作。
2010年11月10日,周某到湄潭縣找但某和柴某玩。耍了兩天,三人的錢用光了,於是商量出去搶點錢。但某落網後交待,當晚他們物色了兩個地方作案,一是湖南,一是重慶。他們決定用拋硬幣的方式,讓硬幣來指點他們去哪裡作案。他們用硬幣的正面代表重慶,反面代表湖南。拋出硬幣的結果是:到重慶。
11月14日下午,三人從遵義坐大巴來到重慶,並帶上作案工具———一輛125摩託車。
寶馬姐被搶走10.4萬
當晚,三人到了重慶。分工:柴去銀行找目標,剩下的兩人騎摩託車接應。
次日下午1時許,一位打扮得體的40多歲婦女開著寶馬車來到江北區洋河望海花市旁的一家銀行取錢。她一進銀行,就被柴某盯上。婦女從銀行裡取了14捆錢,然後放進挎包,走出銀行。柴跟著出來,並向兩個同夥使了個眼色。另兩人隨即騎車尾隨。
這位婦女並沒有開車離開,而是獨自朝附近的沃爾瑪超市走去。當她走到超市附近花臺時,周某從摩託車後座上跳下,然後衝到她身旁,拖拽挎包。女子反抗,周某一用力將其拖翻在地。女子不鬆手,被周某拖出幾米遠。最終,裝有現金的挎包落在周某手中。但某開車接應,兩人逃跑。當天下午,三人坐車返回貴州。
被搶的王女士當天共取了10萬元,包裡原本有4000元,總共被搶走10.4萬元。但某稱,他與周某各分得4.25萬元,柴某分得1.9萬元。挎包裡的寶馬車鑰匙,被三人扔了。
強拖硬拽涉嫌搶劫
11月25日,三人被貴州警方捉獲,隨後被移送至江北區刑警大隊。警方追回贓款7萬餘元,發還給受害人。11月27日,三人因涉嫌搶奪罪被江北警方刑事拘留。12月16日,三人被批准逮捕。
三人的作案方式,有點近似於飛車搶奪。但飛車搶奪主要是趁對方不注意,在一瞬間搶走對方財物,比如包、項鍊等。江北區檢察院在審查此案時,發現周某在搶包時,有強拖硬拽並使受害人倒地等情節,於是建議江北區法院以搶劫罪給三人定罪。
3月15日,江北區法院將開庭審理此案。(陳國棟 劉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