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有網友在微博爆料稱,「噹噹創始人股東李國慶夥同5人,闖入當當網辦公區,帶走幾十枚公章、財務章。」
26日下午,李國慶對媒體承認此事,但以很忙為由拒絕採訪。
同一時間,當當網對外發布聲明,李國慶夥同5人搶走公章,公司已經報警。當當網表示,當當網以及關聯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失控期間,任何人使用該公章、財務專用章籤訂的任何合同、協議以及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或其他任何書面文件,公司將不予承認,公章、財務章、財務部門章即日作廢。
針對「夫妻店」當當網,爆出這部連編劇都不敢寫的鬧劇,小編作為旁觀者,對於事件的具體細節不清楚、不了解,所以仍暫保持中立原則,不站隊,不表態,不亂帶節奏。
所以呢,小編還是決定帶著大家一起來複習古代印章的發展史吧~
古代印章的發展史
中國最早的印章出現於春秋時期,當時文字寫在竹簡上,印章主要是用來鈐印封泥。《周禮-地官-司市》有「凡通貨賄,以璽節出入之」的記錄,左傳襄公二十九年魯襄公參加楚康王葬禮,從楚返魯,到達方城時,魯國正卿季武子佔領了卞邑,然後派人去見襄公,「璽書追而與之」。當時公私印章都可以稱為「璽」。秦始皇規定璽為天子專用,臣民印章只能稱為「印」。
方形的中國印
中國漢字整體形狀都成方塊狀,體現對稱之美。從秦代到明清,皇帝、王侯、官署的正式印章都是方形的,並且篆書在印章中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宋元以前,印章幾乎清一色篆書,爾後隸書、楷書和各種宋體書也開始出現在印章中,但篆字不曾失去主流地位。直到今天,書畫藝術家落款下印仍以篆書印為主。
《大明會典》和《大清會典》對印章的規格和尺寸做了規定:
皇帝、皇后、太后、太子、親王的璽印稱為「寶」或「璽」,用玉和金製作,印鈕為盤龍、交龍、蹲龍或龜。正一品至九品官員的印章用銀或銅鑄造,印的邊長從三寸四分到一寸九分,厚度從一寸到二分二釐不等。
文官的印鈕均為直鈕,只有御史的印鈕上面有穿孔,便於隨身攜帶,而總督、將軍等高級武官的印綬為虎鈕。
明清頒予安南、琉球等藩屬國國王,以及授予蒙藏回部王公的印章,是鍍金銀印或銀印,印鈕為龜或駱駝。這其中只有朝鮮國王是個例外,為金質印璽。
雖然現在青玉價格低於白玉和碧玉。但古代璽印中青玉地位高於白玉。明初六璽中,等級高的天子之寶、天子信寶、天子行寶是青玉制,次一級的皇帝之寶、皇帝信寶、皇帝行寶是白玉制。金璽再低一級,主要是皇后、太后、太子用。金滅北宋,從皇宮運走兩枚青玉璽(傳國寶、受命寶),十四方白玉璽,九方金璽。
明清未入流的官署衙門印章稱為「條記」,是銅做的長條形印章,用於鈐印非正式文件。有「圖記」、「圖書」等稱呼。清朝領隊大臣、八旗佐領和各省協領的印章也叫「圖記」。
清朝臨時派遣的官員印章為長方形,叫做「關防」,這個傳統始於明初。明初,各布政司與六部常以預印的空白印紙作弊,明太祖發覺後,改用半印,以便拼合驗對,以便拼合驗對,後來發展為長方形的「關防」。其後不作勘合之用,而形制未變,用以頒給因一臨時設置之官,雖總督、巡撫、總兵官亦然。
《大明會典》中記載的明朝傳國寶璽有二十四方,其中十七方製作於明初,七方製作於嘉靖年間。這些寶璽分別用於不同的場合,比如祭天時用「皇帝奉天之寶」,頒發詔書用「皇帝之寶」,祭享百神用「天子之寶」,調兵徵伐用「皇帝信寶」,調發番兵用「天子信寶」,冊賞賜勞用「皇帝行寶」,賜封藩邦用「天子行寶」等。
清朝的傳國璽在乾隆時期最終完備,大體上仿照明朝,但增加了一顆「大清嗣天子寶」,變為二十五方寶璽,存放於交泰殿。此外,乾隆帝傳位嘉慶後,又用青玉製作了一方「太上皇帝之寶」,用於任命正三品以上官員,但這方寶璽只使用了一代。
清朝各帝製作的「古稀天子之寶」、「十全老人之寶」、「嘉慶御覽之寶」、「御賞」等印璽,大多屬於鈐印書畫用的閒章,故並不限於方形。
不過鹹豐帝在熱河避暑山莊臨終時,曾把「御賞」和「同道堂」(圓明園內一處建築)兩方閒章交給皇后鈕祜祿氏和皇子載淳(同治帝),成為頒布諭旨的憑證。由於載淳年幼,「同道堂」印章被其生母慈禧太后控制在自己手裡,作為垂簾聽政的印信,一直使用至同治十二年。
1912年袁世凱就任中華民國大總統後,曾設立總統府政事堂印鑄局,製作了「中華民國之璽」、「封策之璽」、「榮典之璽」、「大總統印」和「陸海軍大元帥之印」五方印璽。1915年袁世凱稱帝前,還曾製作了一套帝國用璽,包括黃金鑄造的「中華帝國之璽」和「皇帝之璽」,以及特製的「誕膺天命,歷祚無疆」玉璽。
民國三年,民國大總統的袁世凱制「封策之璽」,用於鈐蓋在加勳位和冊封少數民族首領文書之上
1927年國民政府完成北伐、統一全國後,將舊有的璽印截角銷毀,並著手製作五方新國璽,其設計尺寸均大於袁世凱時期的舊璽。但由於沒有合適玉料,只製作了兩方國璽,分別是用從緬甸購買的青玉製作的「中華民國之璽」,以及用新疆主席金樹仁進獻的和田羊脂玉製作的「榮典之璽」。
前者用於鈐印國書、批准書、接受書、全權證書、領事證書等官方文件;後者為頒發勳章、勳位專用。另外,1940年汪偽政府也用銅鑄造過一方「中華民國之璽」。
日本與韓國的印璽
受中華文化影響,東亞國家傳統上視印璽為權力的象徵,因此對公印的管理非常嚴格。民國時期所有的官府印信都由南京的國民政府文官處印鑄局製作頒發,舊印則要截去一角後封固,上交給印鑄局統一銷毀。明清時期也有類似規定,製作和銷毀官印的衙門為禮部鑄印局。
明朝頒給朝鮮、琉球、安南的印信,在清朝時都被銷毀了,由清朝禮部另行頒發滿漢文合璧的新印信。近代日本吞併琉球和朝鮮後,也銷毀了清朝頒贈給兩國的金質「朝鮮國王之印」和銀鍍金「琉球國王之印」;清朝頒發給越南的「安南國王之印」則在20世紀初被法屬印度當局銷毀。
首裡城(今屬日本那霸)藏「琉球國王之印」銀印(根據順治十一年,禮部鑄造的琉球國王印所複製)
在日本和韓國,公私印章至今仍具有至高無上的法律效力,因此必須妥善保管。日韓兩國用於鈐印重要文件的名章需要在專門的政府機構登記,然後頒發「印鑑證明書」,稱為實印(日本)或印鑑(韓國);沒有登記的人名章被稱為「認印」或「圖章」,只能用於非正式場合。至於兩國的國印——大日本國璽和大韓民國國璽,也是傳統的正方形印璽。
韓國現在使用的國璽已是第五代,第一代韓國國璽璽文為漢字,書「大韓民國之璽」,1962年樸正熙「軍事革命」後下落不明。第二代韓國國璽為銀鑄龜鈕,使用至1998年。第三代韓國國璽為鳳鈕,2008年因發現裂縫而被棄用。第四代國璽是在2007年鑄造的,因鑄造工匠貪汙黃金的醜聞而棄用,隨後在2011年鑄造了新國璽,重3.38公斤(用金2.6公斤)。
新中國印璽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初,曾經請北京琉璃廠同古塘的張樾丞製作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之印」,它與以往印璽使用篆書不同,該印章使用的是宋體字。
1954年頒布憲法後,這枚印章停止使用,並交給國務院,目前存於中國國家博物館。
實際上在50年代前半期,新政權各級機關和地方政府所使用的印章都是方印,但是到1955年之後統一改成了圓形公章。
如今在中國,只有在一個地方還能看到碩果僅存的正方形官方印章,也就是印在人民幣背面的「行長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