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古代卻有刑不上大夫的說法呢?不是說過:「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說法嗎?可是為什麼今天卻有「刑不上大夫」的說法呢?今天我們就來探討一下是怎樣刑不上大夫的。在古代刑不上大夫的說法,與孟子和商鞅的觀點不同,那他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士大夫」是指古代有影響的文人,在其之上都是些朝廷大臣,在字面上的意思是,士大夫及朝廷官員,及時觸犯法律也不會對他們用刑。聽起來可是很在理,但是這是一種錯誤的理解。
「刑不上大夫」一詞出自《禮記》一書,曾經司馬遷在《報任少卿書》也曾提過。這句話的本意並非是皇帝不可以對士大夫進行懲處,放任這些官員和士大夫肆意妄為。而是對他們實行不同於其他人的刑罰。
如果士大夫犯了錯,也是要像常人一樣付出相應的懲罰。只不過對他們的懲罰不同於常人罷了,而且他們要受「五刑」中的刑罰。其實古代有很多的刑罰,但是唯獨這五刑是最殘忍的,這五刑包括墨刑(也就是今天刺青的意思)、劓刑(割鼻子)、剕刑(砍掉雙腳)、宮刑及大闢之之刑。
大家都知道,「刑」是古代的司法機構,可理解為刑部。大家都把刑部理解為審理案件的機構,如果遇到的是士大夫,刑部卻無法給其定罪,必須將其報告給皇上,並讓皇帝處理此人的刑罰。
可見,刑罰士大夫不是一般人能夠執行的,必須有皇帝執行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