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卦 10 (兌下乾上) 天澤履
履,履虎尾,不咥人,亨。
彖曰:履,柔履剛也,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1),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 光明也(2)。
(1)、凡「彖」者,言乎一卦之所以為主也,成卦之體在六三也。「履虎尾」者,言其危也。三為履主,以柔履剛,履危者也。履虎尾而不見咥者,以其「說而應乎乾」也。乾,剛正之德者也。不以說行夫佞邪,而以說應乎《乾》,宜其「履虎尾」不見咥而亨。
(2)、言五之德。
象曰: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初九:素履往無咎(1)。
象曰:素履之往,獨行願也。
(1)、處履之初,為履之始,履道惡華,故素乃無咎。處履以素,何往不從?必獨行其願, 物無犯也。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1)。
象曰: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1)、履道尚謙,不喜處盈,務在致誠,惡夫外飾者。也而二以陽處陰,履於謙也。居內履中,隱顯同也。履道之美,於斯為盛。故「履道坦坦」,無險厄也。在幽而貞,宜其吉。
六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兇,武人為於大君(1)。
象曰: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咥人之兇,位不當也,武人為於大君, 志剛也。
(1)、居「履」之時,以陽處陽,猶曰不謙,而況以陰居陽,以柔乘剛者乎?故以此為明眇目者也,以此為行跛足者也,以此履危見咥者也。志在剛健,不修所履,欲以陵武於人,「為於大君」,行未能免於兇,而志存於五,頑之甚也。
九四:履虎尾,愬愬,終吉(1)。
象曰:愬愬終吉,志行也。
(1)、逼近至尊,以陽承陽,處多懼之地,故曰:「履虎尾,愬愬」也。然以陽居陰,以謙為本, 雖處危懼,終獲其志,故「終吉」也。
九五:夬履,貞厲(1)。
象曰: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1)、得位處尊,以剛決正,故曰「夬履貞厲」也。履道惡盈而五處尊,是以危。
上九:視履考祥,其旋元吉(1)。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1)、禍福之祥,生乎無所履,處履之極,履道成矣,故可「視履」而「考祥」也。居極應說, 高而不危,是其旋也。履道大成,故「元吉」也。